第七十条 《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细则》的用语含义与《实施办法》相同。
第七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实施细则》,铁路局及分局、工程局、部属工厂应参照执行。
第七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铁道部卫生保护司负责解释。
第七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