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5〕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