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产销与贵茶贱马政策

一、茶叶产销与贵茶贱马政策

洪武初期,四川地区和陕西汉中所产茶叶,充其量不过100万斤左右。这一数字大大低于宋代蜀地年产茶3000万斤的记录。洪武时期,四川、陕西汉中茶叶经济凋敝,一些茶园甚至成了无主茶园。明初川、陕产茶量比宋代有大幅度降低,主要是由元末的战乱所致。

宋代,吐蕃诸部的嗜茶风俗已经形成,并成为宋王朝专控茶以博马的重要依据。明初,“西番”诸部(即宋称之为吐蕃诸部)茶叶市场巨大。宋代,熙宁以后,仅川陕地区每年官买官运到熙河吐蕃居住区的茶叶就达500万斤之多。此外,由商人贩运的茶叶至少在1000万斤以上。而到明初,输往“西番”的茶叶仅为100万斤左右。

由于川陕产茶区茶叶生产能力的下降,使明统治者在以茶易马的过程中,既要想方设法地从“西番”诸部手中最大限度地购得战马,又不得不考虑自身的茶叶供给能力。由此便不难理解明太祖为何推行贵茶贱马政策,而不顾历史上约定俗成的茶马比价。

为了以有限的茶叶换取更多的战马,就得专茶博马,并提高茶叶的价格。而要提高并保持这一价格水平,就必须通过政权的力量建立一套官营茶马贸易体制。要保障这一体制正常运行,就必须严厉打击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