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可渡关

四、可渡关

1986年11月28日,宣威县人民政府将可渡关驿道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1990年,宣威县人民政府拨款,对可渡石桥进行了抢救性维修。杨柳乡人民政府拨款,对牌坊、观音堂及观音堂内保存的石刻进行了加固维修。

1993年10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将可渡关驿道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12月12日,宣威县人民政府组织文化局、城建局、广电局、文物管理所等有关单位在杨柳乡召开文物保护现场会,按照会议精神落实了“四有”工作

1994年12月24日至1995年5月28日对可渡关驿道进行第一次维修,主要修复了可渡关关址及其城墙,修建碑廊与其它附属设施。

1996年11月至1997年5月进行第二次维修,维修了可渡炮台、接官亭、牌坊、摩崖石刻,并修复了驿道受损路段。

2005年对旧城村中驿道段进行维修。

2007年对可渡河北岸渡口至三转弯段覆压于耕地之下的驿道进行了修复,并修复了驿道受损路段。

2006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可渡关驿道所在的可渡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2007年将可渡古镇列为云南省重点旅游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