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博南道

六、博南道

1985年成立了永平县文物管理委员会,1988年成立了乡镇文物管理小组,并聘请兼职文管员守护。1990年成立永平县文物管理所,并配备专职干部二人,层层签订保护管理合同及保护使用合同。

1992年永平县政府组织城建、土地、文化文物部门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永平县人民政府以〔1993〕06号文公布。

博南古道实行分段保护,共有标志碑五快。

按照国家文物局编制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博南古道的档案已经建立,存放在永平县文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