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一起赚

有钱一起赚

团队精神,需要人们能够互相理解、互相帮助,把个人的优点发挥出来,把个人的缺点逐渐弥补上,使整个团队趋向于完美。犹太人正是凭借强大的凝聚力才得以发展至今,并且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大多数犹太人信奉双赢理念。多数犹太商人在进行商务活动时,能够通过巧妙的策略而实现双赢。

莱曼兄弟公司,是一家拥有150年历史的美国老字号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时,其每年利润就已高达3500万美元,而这家公司的创业也颇具传奇色彩。

1844年,德国维尔茨堡的一个名叫亨利·莱曼的人移居美国,他与自己的两个弟弟——伊曼纽尔和麦耶一起定居在阿拉巴马州,并开始做起杂货生意。

阿拉巴马州是美国的产棉区,农民手里都有棉花,所以莱曼兄弟积极鼓励农民以棉花代替货币来交换日用杂货。这样做是不是与犹太商人一贯奉行的“现金第一”的经营原则不符合呢?但莱曼兄弟的账却算得很清楚,他们认为:以商品和棉花相交换的方式进行买卖交易,不但能吸引那些一时没有现钱的顾客,而且能扩大销售量;同时在以物换物并处于主动地位的情况下,更容易操纵棉花的交易价格;经营日用杂货本来就需要通过物流运输,与其空车开出去进货,不如顺路把棉花捎去,还能节省一笔较大的运输费。这种经营方式可称为“一笔生意,两头赢利”,买卖双方都有得赚,何乐而不为?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犹太人对理性计算特别看重,即合理追求利润或者称为“投入产出比”。

例如,犹太裔美术商贾尼斯特别注意招徕潜在顾客,尤其是那些大专院校中的女孩子。因为这些女孩子即将步入社会,一旦培养起她们对美术的兴趣,那么不仅她们会经常光顾,将来她们还会偕自己的丈夫一起来购买美术品。

在买卖中把握双赢的技巧,是大多数犹太商人的经商原则,这使得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犹太人这种“一笔生意,两头赢利”的赚钱之道是符合现代商业规律的。根据这一商业规律犹太人认为:

第一,过去,公司为了赚钱,总想独霸市场,一心想着挤垮同行。他们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多是互相诋毁,互相攻击,互相欺骗。不仅信奉“同行是冤家”,而且坚持认为“三十六行,行行相妒”。如今,现代社会的企业提倡竞争,鼓励竞争,但竞争的目的是为了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经商好比两军相争,非胜即败。在市场竞争中,谁都想胜不想败。说市场竞争中的各公司是“敌手”,因为他们在彼此竞争中带有以下性质:

第三,虽然市场上竞争对手间的关系有点像战场上的“敌手”,但就本质来说却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公司的产品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司赚的钱也为国家、公司和员工三者所用,公司间的竞争手段必须是正当合法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公司之间完全可以相互帮助、支持和谅解,应该形成伙伴关系。

第四,市场竞争是激烈的,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竞争对手在市场上是相通的,不应有冤家路窄之感,而应友善相处,豁然大度。这好比两位高手比武,一方面要分出高低胜负,另一方面又要互相学习和关心,胜者不骄,败者不馁,相互间切磋技艺,共同提高。

第五,在市场竞争中,各公司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竭尽全力与对手竞争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在竞争中一定要运用正当手段,也就是说只能通过质量、价格、促销等方式进行正大光明的“擂台比武”,决一雌雄,切不可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对手。

第六,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市场的多元化,使得每一个有灵敏头脑的老板,都不必为自己受排挤而妒火中烧,而应果断选择避开竞争惨烈的市场,另辟蹊径,捷足先登,一样可以到达辉煌的顶点。

现代社会中,市场形势瞬息万变,此时可能对甲企业有利,眨眼间就可能变得对乙企业有利。所以,企业老板应“风物长宜放眼量”,不应当以一时的胜负输赢来论英雄,更不该因一时失利而迁怒于竞争对手。

犹太智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将组织比喻为一个完整的人体,团队便是构成人体的各类系统,如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等,个人则是组织或团队中最基本的细胞。否定个体,整体就不复存在;否定整体,个体便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