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
【概况】 年内,审计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不断加大审计力度,突出对学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推进廉政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审计。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97项,审计总金额436 132.64万元。其中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1项,经济责任审计15项,基本建设修缮项目审计277项,基建修缮付款审批项目95项,科研项目结题审批107项,其他专项审计4项。共查出有问题资金2 384.3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7条。2012年基建、修缮项目审计共受理送审项目金额28 832.33万元,审定额25 467.39万元,共计为学校节省3 364.94万元。
制度建设。在基建、修缮项目审计过程中,依靠社会力量,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招投标管理模式,配合后勤部门制订了《华东理工大学修缮改造工程管理须知》,在坚决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础上,在改造和修缮工程中也建立和执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奉贤校区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并严格做好校庆修缮工程审价把关。积极参与实验室与装备处等部门组织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共参与招标项目248个,累计金额10 088.40万元。定期召集驻上海的部属高校举行审计处长会议和审计工作交流会议。以高校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审计及“211工程”三期经费审计情况通报为主题组织召开了2次研讨会。参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活动,对部属高校报送的内部控制制度材料进行了评审。
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2012年审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后续教育活动共有11人次。李德强参加了全国教育系统审计人员培训。李东萍参加了内部审计实务培训班。会同纪委监察处、基建处,承担了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诉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工作。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2012〕徐民三(民)初字第2303号),支持了学校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