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质

六、面质

面质,又称对立、对质、对峙、对抗、正视现实等,是指心理咨询师指出来访者认识与情感、行为与心理的矛盾之处,使来访者正视现实。

在对小学生进行间接咨询时,有些来访的教师或家长出于一种心理防御机制,在谈及当事学生的问题时显得躲躲闪闪,不肯正视现实。面质的目的就在于协助来访者自我认识,鼓励他们消除过度的心理防御机制,正视当事学生的问题,配合心理咨询师对当事学生提供帮助。

面质也包括如下4种层次水平。

层次一,心理咨询师不允许来访者有矛盾存在,或者心理咨询师不想去探求矛盾的地方。

层次二,心理咨询师无明显地接受或否定来访者矛盾之处,但也没有指出该矛盾让来访者觉察。

层次三,心理咨询师指出来访者的矛盾之处,但没有说出该矛盾的关键所在,只是偶尔加以比较,使来访者觉察到自己说的话的矛盾之处。

层次四,心理咨询师说明来访者的矛盾,并促使来访者注意该矛盾,增进对自己的了解。

使用面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有事实根据。只有证据充分,来访的教师或家长才会觉得你说得合理,愿意接受你的意见。比如:“你刚才还说你的孩子听话、老实,怎么现在又说他爱撒谎呢?”

(2)要建立在良好的咨访关系基础上。面质时若缺乏共情、尊重或真诚,则其使用毫无帮助。

(3)避免个人发泄。面质应以来访者的利益为重,不可将面质作为心理咨询师的发泄情绪乃至攻击来访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