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 身体的比例
2025年09月21日
5.1.5 身体的比例
达·芬奇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著名画家。在长期的绘画实践和研究中,他发现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人体绘画规律:标准人体的比例为头是身高的1/8,肩宽是身高的1/4,平伸两臂的宽度等于身长,两腋的宽度与臀部宽度相等,乳房与肩胛下角在同一水平,大腿正面厚度等于脸的厚度,跪下的高度减少1/4。达·芬奇认为,人体凡符合上述比例,就是美的。这一人体比例规律在今天仍被认为是十分有价值的。
比例匀称、整体和谐是人体美的必备条件。在艺用解剖方面,一般是用一个人的头高作为标准单位,其身高和各部分构造都以头的倍数进行测量,现实生活中人体的比例一般在7-7.5个头之间,但是表现在艺术作品上就显得比较短小。艺术表现比例大多数人体高度是8个头高,也有使用8.5-10个头高比例的,不过一般作品看上去明显地夸张了高度,在本章节中将使用8个头的比例来讲解。
理想化的人体直立时,一般分为8个头长,高度的中心点在耻骨位置。上半身分为4个头长,分别为头顶至下巴、下巴至乳点连线至肚脐、肚脐至耻骨的位置。下半身分为4个头长,分别为耻骨至大腿中段下、大腿中段下至膝关节下、膝关节下至小腿2/3处、小腿2/3处至脚底,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