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洛神赋》的隐情
曹植(曹子建)有独占天下八斗之才的美誉。而他所作的《洛神赋》,则是为他赢得如此殊荣的重要作品之一。在这篇作品里,作者以高超的想像力描绘出一个“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貌春松”的美貌绝伦、超凡脱俗的女子形象——洛水女神与“余”的一段情事。其“皓齿内鲜,明眸善睐”,“使余情悦其舒美兮,心振荡而不移。”于是,就有“余”对洛神表达了爱慕之心和求爱之行。神之“抗琼绨以和”,“指潜渊为期”,并“凭微波以通辞”,“解玉佩以要之”,余“感交甫之弃言”,“惧斯灵之我欺”。正当人对神凝、神对人怨之际,分别的时候到了。作者发出“恨人神之道殊,怨盛年之莫当”的感慨,禁不住“泪流襟之浪浪”,“思绵绵而增慕”,最后也只能是“虽潜会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人神之情爱非同一般。全赋“词采华茂”(钟荣《词品》),语言凝练,思绪流畅,描述得生动、优美,特别是“余”对“洛神”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慕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真切动人,博得历代学者的极高评价。
《洛神赋》写于“黄初三年(有说黄初四年),余朝京师”之际。作者本有“戮力上国,流惠于民”(曹植《与杨德祖书》)之志,无奈在兄长曹丕的暗算下,不仅太子没当成,反而受到进一步诬陷。曹操死后,曹丕揽权,曹植的生命进一步受到威胁。被曹植视为贤明,素“慕陈思王之才调”(《太平广记》卷三——引《伟奇》)以礼自持的长嫂甄后,又遭郭后暗算,被曹丕“遣使赐死”,殡葬时“令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处于这危境中的曹植,既不敢怨,更不敢言,只有像他早年劝勉徐干那样“慷慨有悲心,兴文自成篇”(曹植《赠徐干》)。作者在极为悲怨的心境下写成此赋,全赋弥漫着一种极为伤感的情绪。这种情绪的寄予,日后便成为众文人争论不尽的话题和大相径庭的理解,赋予《洛神赋》截然不同的中心思想。
一种人认为,《洛神赋》记述了作者自己与长嫂甄后不为他人所知的一段隐情,即“感甄说”;另一种人则认为,“赋”是作者对其作为君主的哥哥曹丕“忠爱之心”的寄寓,即“寄心君王”之说。两说营垒分明,至今没有定论。
最早将《洛神赋》归类是梁昭明太子萧统所编《文选》,把此赋归入“情类”,唐代李善为《文选》作注,注引《太平广记》说这篇赋是作者为感念长嫂甄后而作,原名“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曹植是否真与其嫂有什么隐情,千百年来,众说不一。
“感甄说”也曾博得李商隐的共鸣和同情,为此写了“东阿王”、“涉洛川”等不下六七篇诗文。曹雪芹在其《红楼梦》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在对“赋”的文学价值予以极高评价的同时,亦认为曹植与甄后的关系极不名誉。宋人刘克庄认为,这是好事者乃“甄后之事以实之”,而明人王世贞则说“令洛神见之,未免笑(子建)伦父耳”,唐彦谦则挖苦道:“惊鸿瞥过游龙去,虚脑陈王一事无”。比之曹雪芹几乎到了口诛笔伐的地步。
与“感甄说”相对立的“寄心君王说”,主要以何焯和丁晏为代表。在何氏《义门读书记》中说道:“《离骚》‘我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植既不得君,因济洛神作为此赋托词宓妃,以寄其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丁氏在《曹集铨评》附录中也持此议:“抑宋玉之辞为《洛神赋》,托之宓妃神女,寄心君王,犹屈子之志也。”
而维护“寄心君王说”最甚,反对“感甄说”尤为激烈的是清代的潘德舆。他在《养心一斋诗话》卷二中说:“不了解此赋者,何以阑入甄后一事,致使忠爱之苦心,诬为禽兽之恶行,千古奇冤,莫大于此。”他痛斥感甄说之人是“文人轻薄,不顾事之有无,作以谰语,而又喋喋不已,真可痛恨”。他认为《洛神赋》“纯是爱君恋阙之词”。
为以上论点找根据的这派人士还认为李善注本无此注,是宋人尤袤刊《文选》时误引,曹植不可能因爱上其嫂而写此赋,因丕与植间的政治斗争,植处于劣势,他不可能色胆包天,冒杀头之罪去“感甄”。况若真有此事,又写此赋,为什么“其有污其兄之妻而其兄晏然,污其兄子(指明帝)之母而兄子晏然,况身为帝王者乎?”所以绝无可能。
另还有人认为《感甄赋》之“甄”并不是甄后之“甄”,而是鄄城之“鄄”,“鄄”与“甄”通,遂为“感甄”,曹植在写此赋前一年,任鄄城王云云。
陈祖美在《恨人神之道殊,怨盛年之莫当——〈洛神赋〉的主题和艺术特色》(《文史知道》1985年第8期)一文中批驳以上两种之说时,又提出一种新的看法,认为截然用“感甄说”和“寄心君王之说”来概括《洛神赋》的主旨都不恰当。他认为“赋”原意是说限人神道殊,宓妃与“余”不得交接,临别时,除赠信物外,还说了“长寄心于君王”,表达她对“余”缱绻之情。这个“君王”与现实中的君王曹丕,不是一码子事,所以何焯、丁晏、潘德舆把“寄心君王理解为屈子之志”,对曹丕的“忠爱之苦心”是有悖于文章的。同时,他还认为感甄不同于“记甄”、“赋甄”,更不是人物传记式的某某人赋。这里只是指作者感念甄后,抒发情态而作此赋。陈氏还认为“感甄说”是对《洛神赋》的曲解和误解造成,一是把梦境与现实同日而语,二是把甄后和宓妃混为一谈,把艺术形象和现实划上等号。从而把并不难理解的问题变得混乱而复杂。
他认为,处于“身轻于鸿毛,谤重于泰山”(曹植《自诫令》的处境,心境可想而知,途经洛水,由神话宓妃想到现实,不禁为无辜惨死“惠而有色”(《世说新语·感溺》)的甄妃而触景生情,一方面是对美好记忆的回忆,一方面是手足不合、君臣不遇的苦恼和对莫测前途的无限忧虑。种种感受交织而孕育出赋中一个美艳无比的洛神形象。所以,现实中作者与甄后的叔嫂之情,不同于理想中“余”与宓妃的人神之爱,作者只是在洛神身上寄寓一定的知遇之感而一往情深,与处处猜忌、挟嫌报复的兄长曹丕不搭界。陈氏得出结论,认为“《洛神赋》其实是作者通过现实感受描写一对男女苦恋的爱情故事。在这个故事里,隐寓着作者身不由己、好梦未圆的惆怅和愤怒。”
《洛神赋》究竟是“感甄”而记,还是“寄心于君王”,或是一曲男女苦恋的悲歌,种种看法均是后人分析之猜度。其中的隐情,也只有作者自己知道。姑且不去揭穿它,文人大可驰骋其想像力,自由挥洒天空,而给《洛神赋》更添一份神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