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Ⅱ Banked Cloze
家长们普遍认为学校不再对拼写感兴趣。我所教的学校从来没有忽视过拼写,也没有认为拼写是一项基本技能而不重要。然而,对于如何教它,或者与一般语言的发展和写作能力相比它必须有多大的优先性,有很多不同的观点。问题是,如何鼓励一个孩子自由而自信地用书面形式表达自己,而不因为拼写的复杂性而阻碍他呢?
如果拼写成为老师唯一感兴趣的焦点,一个聪明的孩子很可能会“谨慎行事”。他将倾向于只写在他的拼写范围内的单词,选择避免复杂的语言。这就是为什么教师经常鼓励早期使用字典,注重内容而不是技术能力。我曾吃惊地看到一篇有关个人经历的文章,下面有这样一条批语:“这篇文章太糟糕了!拼写错误太多了,你的字迹很难辨认。”这也许是对这名学生写作上的技术能力的尖锐批评,但这也悲哀地反映了这位老师忽视了阅读这篇文章,文章里包含了这个孩子深刻情感的一些优美表达。老师提醒学生注意错误并没有错,但是如果他把重点放在孩子的想法上,那么他对任务完成情况表达他的不满意就会给学生更多的动力去寻求进步。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少有的天才,他的身份可以是一位印刷工、邮政局长、作家、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大使和通晓世故的人。在许多方面,富兰克林最能代表美国启蒙运动的精神:自学成才、善于社交、自信、雄心勃勃、热心公益、对宇宙的本质充满思辨。
富兰克林确实有写作的天赋。他文笔优美且清晰,他的机智常常使他的话更有说服力。作为一个作家,他有表达的能力,语言简明且有微妙的幽默感。在他的自传中,他对经济方面的个人主义和社会流动性做了最全面的阐述,这本自传在1771—1790年分四个阶段完成。这本自传讲述了一个贫穷男孩如何获得财富和名望,并实现了美国梦。这是一本关于自我提高艺术的书。1771年,当他和朋友乔纳森·希普利在英国度假约两周时,他决定利用闲暇时间给儿子威廉写一封私人信件,详细描述一下他的家庭背景。他向儿子讲述了他们的家庭传统、父母和祖父母,讲述了他最初的宗教怀疑,讲述了他作为哥哥的学徒的经历,以及其他一些家庭轶事。
富兰克林的写作风格在他的时代是清晰的,甚至是朴素的,但对现代读者来说,它却有点难读。他的文体相当正式,但材料的组织却是随意的。这本自传意义重大,一方面,它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另一方面,它表明了富兰克林是美国启蒙运动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