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伍/颂冤
这种豪杰气概的首度显露,在崇祯元年1628。
去年秋,天启皇帝朱由校以二十三岁之龄和并非致命绝症,正常死亡。如此年轻,也无人谋害,死因只是两年之前发生的溺水事件,受惊之外加上着凉,小伙子病体就此缠绵,竟至于死。
他死后两个多月,也即天启七年十一月,魏忠贤自杀,客氏浣衣局掠死。继位的崇祯皇帝,决定清算兄皇七年以来的奄党统治。崇祯元年上半年,魏党内阁黄立极、张瑞图、施凤来等陆续罢,五月,毁《三朝要典》,销其版;二年三月,终定逆案,分处磔、斩立决、秋后处斩及充军、坐、徙、革职、闲住等罪名,计二百余人。
是为四百年前的拨乱反正。得到了消息,太冲时隔三年再度北上京师。这次,是去为父亲御前陈冤。
具体日期未详,依《颂天胪笔》所载奏疏末尾所注“崇祯元年三月日具题”[1]推知,大约是二月甚或正月就从余姚动身。当中,在杭州稍有停留,住“太平里小巷”。在那里,见到陈继儒眉公。陈乃当世名士,书画俱绝,身份不过诸生,名头却大得惊人,“上自缙绅大夫,下至工贾倡优,经其题品,便声价重于一时,故书画器皿,多假其名以行世”。时眉公方游于西湖,一人而以三只画舫随行,一条供其居住,一条专供会客,一条载其门生故友,拜会者如云,以致他苦笑道:来西湖数日,“只看得一条跳板”。访客如此之多,太冲求见却即得延入,不但如此,复亲至太平里小巷专程“答拜”,那全是对黄尊素敬重的缘故。太冲忆此,有“天寒涕出”一语,以杭州的气候,这光景一般不会在正月以后,此可助我们断他赴京颂冤行程的起止。也正是这次回访中,太冲拿出颂冤疏稿请陈过目,“先生从座上随笔改定”,因知这道奏疏当中包含眉公手笔。[2]
奏疏指控对象,为曹钦程、李实,及许显纯、崔应元。曹钦程官太仆寺少卿,父事魏忠贤,李实是太监,任苏杭织造,黄尊素案是此二人出面构陷。许显纯掌北镇抚司,崔应元官锦衣卫指挥,专事锻炼,魏奄将人下狱,即付与他们折磨。具体说,黄尊素先由曹、李捏成案子,继由许、崔毙于狱中。此四人乃黄尊素致死直接责任人,所以奏疏没有直接告魏忠贤,而是要求惩处这几位帮凶:“臣父之惨死,虽由逆珰恣擅,实附逆之钦程、李实借以希荣,同谋杀人”[3]。
疏上,圣旨批答:“黄宗羲奏谢知道了。曹钦程、李实等已屡有旨处分,该衙门知道。”[4]谓针对曹、李等的处置,先前多次作过批示,就此对刑部重申不赘。
刑部得旨,遂于五月会审许显纯、崔应元。太冲作为原告,对簿公堂。其间发生如下一幕:
公对簿,出所袖锥锥显纯,血流被体。[5]
预先将一柄长锥藏于袖中,当庭刺向许显纯,令其血流遍体。味其所述,似乎是甫一照面,拔锥便刺,十分鸷猛,所以令许显纯不及躲避,衙役也不及阻拦。
六月,会审李实等三人,又上演同样一幕:
复于对簿时,以锥锥之。[6]
不过这一回,只说有锥刺之举,而无结果的描述,兴许受到阻拦,未曾刺中。
这种场景,法庭上大概常有。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故而如今法院,对于来者皆行严格安检,连小小打火机亦不得带入,更不必说利刃之器。古时不知如何,多半也有所防备,虽无安检设备,搜身总不难办到。太冲得携利刃在身,头一回如此,下一回复能如此,其情蹊跷。个中原委,我们无由知之。关键是,他以一介书生,出此悍勇之举,实在让人目瞪口呆。
更有奇者,黄百家《先遗献文孝公梨洲府君行略》载:
又与光山夏承、吴江周延祚,共棰“棰”是鞭子或棍杖所头叶咨、颜文仲,立时而毙。[7]
“所头”即狱卒,许显纯的北镇抚司有这么两个恶棍,一个叫叶咨,一个叫颜文仲,当初对东林诸君刑讯逼供,他们都是干将,“被难诸公,皆其手害者”[8],眼下也被收监。照以上所述,叶、颜受审时,太冲与同难的周宗建之子周延祚、夏之令之子夏承,一齐冲上去,将两人当场打死。此叙事因出黄百家,似乎可靠,所以邵廷采《遗献黄文孝先生传》、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以及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都予采纳全祖望稍有不同,为“共锥牢子叶咨、颜文仲,应时而毙”[9],但我一直未敢轻信。盖此情节,跟先前袖锥以刺许显纯、李实,大不相同。锥人致伤,哪怕血流被体,终究未曾夺人性命,“立时而毙”则属于擅杀,完全逾于法度之外。后读《思旧录》,从周延祚一条见太冲亲笔写道:“狱卒颜咨、叶文仲,诸公皆被其毒手,余与长生登时捶死。”[10]居然是真,唯两狱卒姓氏,旁人似乎是弄颠倒了。
太冲在京城的作为,称得上惊世骇俗。邵廷采说:
当是时,先生义男[11]勃发,自分一死,冲仇人胸,赖天子仁明,念忠臣遗孤子,不加罪,会审之日,观者无不裂眦变容。当是时,姚江黄孝子之名震天下,事定还里,四方名士无不停舟黄竹浦,愿交孝子者。[12]
看来他的做法,确超出了一定限度,不然不会有崇祯皇帝的“不加罪”。事情究竟如何,恐怕要请教古代刑律专家。从我们现代人角度,一个人即便十恶不赦,亦须按程序治罪,不能由个人私自处置。古代想来也是如此,只是理念与执行的严格,也许达不到现代程度,有时会有些人情的参酌而网开一面。从两个狱卒姓氏弄得颠倒来看,他们都是毫无身份、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或许因了这一点,太冲和周延祚的擅杀,才被宽恕。
作为现代人,这件事,我们不免有点难以接受。但一来我们不能忘掉时代、社会的不同,二来亦勿就此以为太冲的为人暴烈鸷狠。他确实并非那样的人。这次在京的表现,十分特殊,一生绝无仅有,包括后来武装抗清,亦未听说他亲手杀过什么人。北京所为,实在是那帮坏蛋害父亲死得太惨,害他全家水深火热,悲愤交加,胸中攒着千般苦万般痛。其次,实际他是抱着必死之念而来,欲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来此就是跟仇人拼命,原未打算活着回去,故邵廷采称之“义勇勃发,自分一死,冲仇人胸”。好在冤如血海,众所周知,所以崇祯皇帝法外开恩,悯而不论。
北京颂冤,是太冲首次以“社会人”在人生舞台亮相。后来,当他走完漫漫人生路,众门生聚议为他上私谥,最终定下来两个字,一个是“文”,一个是“孝”。“文”的所指一目了然,他乃当世大儒、思想巨擘;那个“孝”字,主要就是指他一腔热血替父申冤的表现。当时,东林同难的后人纷纷赶到京城颂冤,大家同样悲痛,然论行动的刚果与决绝,多不能和太冲比,以哭诉、进呈血书等方式为主,这也更符合书生们通常的文柔性情,唯太冲能够义无反顾、不计安危,显示超众的行动力。而这种行动力,在他,是具标志性的。他以后的人生轨迹和杰出成就,实际皆从中而来。那些大开大阖、波澜壮阔、传奇惊世的经历,以及思想上的卓立崛岉、一骑绝尘,根源都要到这种人格中找寻。
秋天,太冲奉父柩南回。随身携来的,还有从崔应元胸前揪下的一撮胡须,作为替父报仇的象征,“归而祭之忠端公神位前”[13]。
[1] 金日升《颂天胪笔》卷二十,黄宗羲奏疏,《续修四库全书》四三九·史部·杂史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620页。
[2] 黄宗羲《思旧录》,陈继儒,《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第343页。
[3] 金日升《颂天胪笔》卷二十,黄宗羲奏疏,《续修四库全书》四三九·史部·杂史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620页。
[4] 同上。
[5] 黄炳垕《黄宗羲年谱》,中华书局,1993,第13页。
[6] 同上。
[7] 黄百家《先遗献文孝公梨洲府君行略》,黄炳垕《黄宗羲年谱》附录,中华书局,1993,第64页。
[8] 黄百家《先遗献文孝公梨洲府君行略》,黄炳垕《黄宗羲年谱》附录,中华书局,1993,第64页。
[9]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黄炳垕《黄宗羲年谱》附录,中华书局,1993,第86页。
[10] 黄宗羲《思旧录》,周延祚,《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第349页。
[11] 原书如此,当为“勇”之误。
[12] 邵廷采《遗献黄文孝先生传》,黄炳垕《黄宗羲年谱》附录,中华书局,1993,第79—80页。
[13] 黄炳垕《黄宗羲年谱》,中华书局,1993,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