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语教学
我常常这样想:我宁愿在教我的学生用英语书写和思考方面为他们多做点事情,而少教他们学我教的学科。这并非由于我过于重视与别人交谈的语言要正确、明了和优美(如果把它们说出来或写出来),认为按这种要求去交谈的办法是一个人对他自己保证表达事物正确、有礼貌和有力量的唯一途径。因为,要把愚蠢的事情明白说出而不揭示它究竟指什么是非常困难的——不管你自己对之是否认识,或是否喜欢这样做。所以,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在语言与思考,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在写和想两者的关系之中存在着何种情况。这个问题也许可以更恰当地表达为:语言的运用如何影响到思维的运用。
请考虑下面的事实。在读、听、说三者之中,最容易令人疲倦欲睡的是读,其次使人容易感到困乏的是听,唯有在写和说的时候不感到困倦——虽然我曾经发现有些人在长时间缺乏睡眠之后也会在写和说的时候昏昏欲睡。这便是辨认信息(deciphering)(如听和读)和发出信息(enciphering)(如说和写)之间的重大区别。在听和读的过程中,我们的注意力的跨度(span)显然是落后于我们的眼睛或耳朵已经看到或听到的最远点。只有当我们能够把听到或看到的词汇或短语串连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才能记住这些词汇和短语。我的一位同事曾经研究过听的过程中的回想综合机制,他发现自己的受试者对所试内容犹豫不定,直到允许他们回头再听一遍以便领会最合乎语法的解释,弄清所说的是什么的时候才肯下断语。自然,我们要帮助自己的听众和读者,让他们减轻死记一个句子的负担。
这样,我们要写成:这是那只狗,它追赶一只咬死了那只耗子的猫(This is the dog that chased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而避免写成:这是一只耗子,它被一只猫,一只被狗所追逐的猫所咬死(This is the rat that the cat that the dog chased killed)。
在说或写方面,模式是大不相同的:箭头是指向前面的。说话者或书写者的思路是走在他将要说的语言之前而不是之后的。他在事先就组织思路,安排好思想和词汇,把它们转化为所想说的话,提前想好要说的事情。如果一位听者是在现在和刚过去的时间之间来回运思,那么说话者主要是在现在和未来之间往返思考。听者的困境是运思“落在后面”,而说者的困境则要思考“走到他自己的前面”。落在后面的状态是听者没有充分的思考时间去领会听到的信息,走在自己的前面的状态是思考不能作出适宜的预见。出于时间的紧迫,听者会愈来愈落在后面,而说者却要愈来愈走在他自己的前面。所以,毫不足怪,听觉处于现在和过去之间模糊不清的意识下而易入催眠状态。说的语调效果则可以使人突破现在的边缘而指向未来。在一种情况下,预测会被迫处于暂时停顿之中。在另一种情况下,它又能控制活动。
你们必然已经猜到我将主张,应该使阅读摆脱被动状态并转为更加积极的活动。我确实坚信应该如此。但是,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我们都已在自己的经历中愉快地发现了这个道理。在我当学生的时候,我选修了理查德(I.A.Richards)的课,他是位美男子,讲课像个伟大的魔术师。课程是这样开始的:这位与众不同的老师背向全班学生用他那尖削瘦长的手指在黑板上写下了两行字:
理论是灰色的,
生命的金色之树常青。
整整三个星期,我们学习这两行诗,用古典的和浪漫的观点去想像,和探索过这两种生活方式的评论家们一起探究;我们还被迫阅读了歌德的那本与此诗句有关的但写得很糟的剧本《托夸图·塔索》(Torquato Tasso)[36]。在理查德独自一人讲的时候,师生常常处于一种互相问答的状态。为了这十多个字的诗句,我们学习了三周。这是一种对照式的正确的阅读方法;结果我的收获是:彻底、清晰、明确地领会了这十多个字。这是一桩好买卖。在这之前,我从未有过在阅读时进入这样一种活泼的揣摩状态的感觉,而现在我像一个演说者而不像一个聆听者了;或者说,我像一个写作家而不像一个读者了。
我不是想论证一个人自觉阅读可以获得的种种好处,而是想提出一个性质不大相同的,但也是与此有密切关系的问题。让我用简单明了的说法开始——有大量的例证可以支持我的观点——这就是:语言是思想的主要工具。当我们尽自己能力思考时,我们就在和字词打交道,甚至被它们引着往前走。以婴儿时期最初说话出现的句法为例,在婴儿两岁的时候,他的语言发展着一种虽然很奇特,却很有力的结构,即一字句或全字句(holophrase),如:妈咪,黏的,都没有了,不,爸爸。如果你研究一下婴儿语言的发展过程,你将会发现,在某一日,这个婴儿会神奇地说出一句合乎语法的话来,这应该是每年为他举行一个周年庆祝会的日子。妈妈把他手上的果酱擦干净,他说:“黏的都没有了。”如果你继续观察下去,你将会进一步发现在以后几周中,他会把这个新的语言结构运用到最大限度而形成某种语法结构,它包含某类封闭的、起轴心作用的词“都没有了”,以及某一类开放的词,实际上包括了他的词汇中每个其他的词。你所有的东西“都没有了”。不用多久,新的起轴心作用的词出现了,而且这类词和他掌握的词汇中的其他词比较起来总是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在这种句子出现后的第一个月中,他会说出好几十种带有一个起轴心作用的字词结构的话。几个月之后,这样的话会多于一千句。
这种现象与我们讨论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准确地说来,有这样的意义:这个婴儿不仅学会了说出某些事物的方式,而且学会了用一种有力的手段去组合他的经验,一种现在能够被他用来作为组织思考某些事物的工具。这标志着他会利用一些字词来形成概念了。同样可以说:语言在连接上或发展上的特征就是把经验提取出来并用一种新的方法再把它组合起来。请考虑一下我们刚才注意到的婴儿的那种新发现的能力和本领吧。当他坐在婴儿车里玩一会儿转回来时,他会说:“都没有了,再会。”我坚持认为,字词的力量实在就是思维的力量,虽然我们尚未完全弄明白,但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这样说。过去半个世纪人们已开始进行所谓的英语教学。但是这种教学对教授思维的推演(calculus of thought)也同样合适。的确,我很愿意说,和英语作文教师最接近的同事是数学教师。数学教师讲授的是一种多少有点人为的思维推演,主要运用于被称为合适算题的演算。那些在文法的运用上最有用但并不合适的推演题,是不确定的但更为有趣和令人兴奋的,这正是作文教师在他的工作中要做的事情。
如何想象语言对于编排得不好的问题(没有单独答案的问题)来说是一种思维的推演呢?我宁愿从这样一个角度去看这个问题:首先,语言的功能从外在方面来说是为说话者所使用的工具,然后考虑到这些功能从内在方面来说同样有助于我们组织对事物的思索。我的一位有才能的同事和朋友雅各布森(Roman Jacobson)对此问题提出过一些非常深刻的意见[37]。他认为语言有6项可以分辨得出的功能:感情的、意向的、有指示性的、元语言的、富于想象的、感情交流的(phatic)。这是一张很难说准项目的表格。他从说话的性质中概括出这些功能。此外,如果假定我们的思想大部分是内在化的(自己对自己的)说话或交谈,人们就有理由认为这些功能应该在思维中体现出来。对话主要包含:一位说话者,一位听话者,连接他们的一根纽带,在他们之间交往的信息,信息所包含的内容以及语言的号码。这些号码决定着上述的信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和所指的事情是什么。语言批示性的功能必定和说话者对那些话所指的事物的态度有关系,例如:“这是一个人。”“协作精神产生了什么?”语言的感情功能是说话者通过字词或语气所表达的内在感觉。“在这儿是多么美好。”就是一个普通的例子。“真该死”的语气就比较强烈。意向的功能是促使听者产生行为反应。例如:“把你送到女修道院去”,或者“请拿着我的帽子”。交际的功能意在保持接触,而最好的例子就是在打电话时对着话筒发出“啊啊”的声音,这是向对方明白地表示我们仍然在电话机旁。两位老朋友久别重逢时彼此开始说的几句话,就是表白一连串感情交流的话语。富于想象力的功能仅仅和信息自身的原因有关。例如“有一个少女常常提及‘可怕的哈利’,‘为什么可怕?’‘因为我讨厌他。’‘可是,为什么不说他是令人惊骇的、恐怖的、吓死人的、令人作呕的?’‘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可怕的对他说来比较合适’”。雅各布森成功而相当正确地指出,“她对这个问题谈不清楚,只是凭着一种富于想象的感觉认为该这么说。”在语言学的术语中,富于想象的功能把重点从选择字词的规则改变为字词组合的规则——它仅仅关注信息的结构,关注所有重视应用字词的人的喜悦心情。最后是元语言的功能。这是把法理学应用到语言上:这种话或那种话是否符合规范——“雌马”是或不是“牝马”,或者与其相反的类别的马是什么?或者,简单地说:“你明白我说话的意思吗?”(https://www.daowen.com)
我希望我没有因为用一些专门术语来谈论一个问题而使你感到不耐烦。这个问题简单地说就是:语言具有多种功能,追求多种目标,使用多种语态。在所有功能中最突出的是,语言既可命令也可指点;既可描述也可抒情;既可判断也可阐述;既可有美的创造也可把事物叙述清晰;既可满足所有其他的要求,也可保持交往的作用。语言既可同时完成这些要求,又可完成得合乎一定的规律和准则,可以使得一个说本国语的人通常在很年轻时就会说话,而不管语言的这些功能完成得好还是不好。我宁愿这样想:一个接受过智力训练的人,他将能够掌握语言的种种不同的功能,懂得如何分别运用这些功能,说出他对自己或对他人想要说的话。如果语言过多地保持接触关系而很少涉及其他,便令人生烦。那些在与他人交谈中是正确的东西,在自己对自己的内在化的交谈中也同样是正确的。但这是考虑到外在的语言和内在的语言两者的关系而言。一个人会不会把对他自己是清楚的事物说得混乱无章呢?
一种智能(mind)的形态或风格,在某种程度上说来,是把我们使用的语言的固有的功能加以内在化的结果。让我引用两种实验来说明什么是内在化的含义,这两个例子是我国语言心理学家提出来的[38]。他对每个实验者提出了一项非常简单明确的任务。当一种情况出现时,年轻的受试人要压一下他们右手中的一个小球;如果出现其他情况时,要压一下他们左手中的一个小球。在由马辛诺夫斯卡娅领导的第一个实验中,受试的对象为3岁到8岁的儿童。他们第一个任务是:当出现红色圆圈时紧握一下这个球,当出现绿色圆圈时紧握一下另一个球。这两个圆圈的后面背景颜色分别为灰色和黄色。这是对有背景的物体作简单反应的一种测验。3岁的儿童同其他年龄的儿童一样做得很好。现在,当这种反应动作熟练之后,便告诉这些儿童,不管是红色的或绿色的圆圈,只要注意背景的颜色,看见黄色就紧握一下这个球,看到灰色则紧握一下另一个球,而不管在这两种背景颜色上面出现什么颜色的物体。这些要求对年龄小的儿童来说变得十分困难了。他们好像管不住自己对有颜色的物体的反应,不能适当地控制自己。年龄大一点的儿童则能很快按要求去做。现在进行第二个实验,由阿布拉姆扬领导,还是以3岁到8岁的儿童作为受试的对象。他认为,在马辛诺夫斯卡娅领导的实验中,那些年龄比较小的儿童所遇到的困难是:不能用一种许可他们调整自己行动的方法把一些指令转换成内在语言。他们的内在化的语言不能走在具体指令的前面。如果这些指令能够变换成另一种形式,他们便会成功。他于是领导儿童重复第一次实验,但改动了一处做法:他用飞机的剪影来代替原测验中的圆圈。现在当儿童必须从注意图形转向注意背景时,他们就能够讲:“飞机能够在黄色背景的晴天飞行;但是,它们不能在灰色背景的多云的天空中飞行。当飞机能飞行的时候紧握这只手,飞机不能飞行的时候紧握另一只手。”经过这样小小的改动,3岁的儿童便能够像8岁的儿童做得同样好了。总之,语言可以为安排我们的辨别活动,为我们的行动,为我们意识的形式等等提供一种内在的技能。如果有一种合适的内在语言,那么,测验提出的任务便可以完成。
这是一种十分简单的,也许是过于简单的实验。可是,这种实验却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这就是以下两方面能力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是具有去做或思考某件事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具体对自己说出这件事的能力。很明显,两者之间有一种密切的关系;虽然,同样明显的是,我们仅仅是在开始理解这种关系的性质。中国的格言有时可以被反过来使用,在许多场合,一个字词值得用千百种图像来说明——如“内部爆炸”一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曼哈顿工程中被列为最秘密的词。但是,字和词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我们接受麦克利什(Macleish)先生的看法,承认诗是无声的,我猜想,我们所说的意思是,字词不可能完全表达蕴含在我们的行为和想象中的知识和感觉能力。
我并不是主张字词是一切智力训练和文化修养的最高体现。相反,我宁可认为在知识中语言的表达方式是我们促使客观世界发生变化,并且有可能通过重新组合使之改变形状的最有力的手段。我在前面说过,应该有一种特殊的诞辰祝贺婴儿成为人类一分子的日子。这个日子从他第一次使用组合语法开始。语言的每一种功能都有它的组合性的魔力和丰硕的成果。我所关心的正是语言这些组合力的作用。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谈谈本国语教学以及这种教学在什么程度上可能是使用思维手段的教学。让我来说得夸张一些,如果语言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的功能得不到有意识的发展,其可悲的结果就不仅仅是说与写的能力发展不平衡,而且是智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同上述两种实验中的儿童那样,受挫折的将是这样的人,他的有缺陷的语言不能提供合适的手段,所以他处理事物的能力也会受限制。说不定有一天,他会被迫用一支喷水手枪来扑灭森林大火。
然而一个人如何能够从语言所提供的各种不同功能中获得意识、熟练和优美呢?除了通过练习,又有谁确实能够变为一个行家里手,能熟练地掌握各种规则,组织恰如其分的话语,使之能为他人完全了解或为自己完全了解呢?我们当中有许多人近年来很乐意参加《新政治家》报周末版的竞赛节目:“按照圣经《旧约》的笔调写一份《独立宣言》”,或者,“模仿亨利·詹姆的文字风格把‘看守光明桥’这一节改写成散文。”马克思·比尔博姆写的《圣诞节的花冠》(Christmas Garland)或者雷蒙德·昆内写的《风格练习》(Exercises in Style),读来有点意思。用不同的笔调以及用不同的口气去写——无论是用恳求的口气写进化论,或者用热情洋溢的笔调写牛顿的《力矩法则》——确实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我承认,我在英语教学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个小小的成功。我教的学生就是我自己的孩子中的一个。几年之前她向一个学院提出申请,该学院要求申请人写一份自传体简历。她写了一份并把它给我看,让我提点意见。那份简历写得真如其人——充满了她的热情话语——这份文稿几乎成了一个热情女孩的漫画。对别人的作品的评论,本来就难以说得优雅动听,尤其在提出评语者和他的责任之间有密切联系的时候更是如此。对一个17岁的女孩子,无论你的语调是多么欢快,也很难说出:“亲爱的,你的这篇东西写得太过热情了。”对作品太过热情的诊断已找不出对它只作点修补的药方。我只好结结巴巴地用一种快乐的口气说出我的看法,问她能否不用任何形容词另写一篇。两小时之后,她回来了,说她的第一篇草稿用了许多令人作呕的太过热情的词句(这是我应当告诉她的),这样我没有坦率地加以评论的这篇稿子总算从原先的那种样子纠正了过来。我认为这比起只在写作方面发生的一种变化所带来的东西更要多一点。
这个例子说明,说和听的技巧是在读和写的技巧之前形成的。为什么对初上学的儿童说来,写是如此困难呢?一个在6岁至8岁的儿童(这时是他的语言发展时期),在写和说之间常常存在一段差距。显然,他写出来的语言与说出来的话相比是很不相同的。卓越的心理学家维果茨基认为写和读是第二层次的抽象。在口语中,很可能不仅谈论某种现在的事情,而且包含由对话的各种社会要求所提供的大量指示性的内容。写出来的语言可能包括说出的话语所涉及的同样的关系,如同代数和算术的关系一样。一个用于书写的字,可以代表在任何情况下使用的某个说话的字。说出来的字,“代表”一物体或一种状态或一种思想,用不着另一个不同的字去作媒介。此外,在书写的语言中,更不能预先假定有一个对话者,事实上不存在这样的人。在正常情况下,大部分所说的话是由对话的需要所决定的,都有一位对话者协助我们作出决定,以说出要说的话。任何使用书面语的人,都必须把他自己和直接的社交中的互相影响彻底分开,并且在他自己的心里设想一种恰如其分地写出他使用的书面语的情景。
所以,请允许我指出,正是由于这种与直接的对话的隔绝,写的行为对于语言的性质和力量产生一种新的认识。可是,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那么一个人即使终生不停地抄写荷马的著作(Homo scribens),仍是对他所从事的业务的认识毫无提高,而且对他的运用智力也没有什么提高。这是为什么呢?很可能是这样的原因:一个人要明白他所写的东西需要他人去听去领会,应该和说话的语言和表达的方法比较一下。如果仅仅要求学生对着录音机朗读他们的作文,然后播放录音,让他们听到自己高声朗读的作文,那么,或许就应该使用一些随身可以携带的“语言实验室设备”了。当然,应该配备一位导师对他们的作业加以改正和鼓励。不过,要我说出这位导师的任务,我感到有困难。我宁愿他扮演另一个角色——他用不着面对学生而是通过录音对学生说话。他可以把学生的作文按不同的风格重写,每一篇要表达语言的不同功能,并且用不同的技巧去说,或者把学生所说的内容组织起来。然后让学生再去写和不断地听,听,听。
我记得但丁(Dante)这样说过,一个本领差的工匠常常咒骂他的工具。我可以毫不迟疑地说,我们的学生中有很多人不喜欢两种重要的思维工具——数学和有意识地以写作方式提高他们的本国语水平,而这两者都是用来整理有关事物的思想和有关思想的思维手段。我真诚地盼望在未来不远的新时期中,我们认真考虑这些工具,设法把它们变得更可爱一些。最好的方法也许是把它们在使用者的手中变得更加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