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的接收和登记
病理细胞学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细胞病理学样本及申请单(纸质或电子申请)的接收和登记工作,制订样本接收程序和拒收标准等文件,并严格执行。接收和登记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1)应认真核对每例送检样本和申请单,确保样本和申请单在患者姓名、送检科室或单位、送检样本名称、送检日期及联号条码等方面完全一致。发现疑问应及时与送检科室或临床医师联系,并将联系后相关情况在申请单上备注。申请单中临床医师填写的重要项目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动,若必须修正应由送检科室临床医师签名。
(2)认真检查存放送检样本容器是否完好、盛具是否洁净,容器上样本识别标签是否粘贴牢固。检视内容物是否符合受检要求,包括内容物是否毁损、丢失、过少或严重自溶、腐败,或存在其他影响诊断可行性和准确性的因素。
(3)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样本及申请单原则上应退回、不予存放。拒收样本应予以记录,并通知送检方,告知其拒收原因,包括在样本送检记录本上做详细备注说明,以便作为质量跟踪和整改凭据。凡有下列情况者应拒收样本。
1)申请单与相关样本未同时送检。
2)申请单填写内容与送检样本不符。
3)样本及存放容器无患者姓名、科室等标识。(https://www.daowen.com)
4)申请单填写内容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漏填重要项目。
5)送检样本发生严重自溶、腐败,影响诊断。
(4)特殊情况下,对某些送检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关键性样本(例如急诊危重患者样本、某些不稳定性或不可替代样本等),则可选择先处理样本者承担识别和接受样本的责任和(或)提供补充适当的信息后再签发报告,并在报告中做出约定的关键备注或提示。
(5)申请单、样本的登记
1)验收样本人员应在样本验收同时,在申请单注明收到样本日期,并及时准确进行细胞病理学样本的编号、登记工作,逐项完成登记簿书面编号登记或计算机输入登记,各检测项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类编号登记。
2)细胞病理学样本、申请单、玻片、样本登记本或电子档案的编号必须完全一致。
3)验收登记后,样本应统一存放于规定的容器内或实验操作柜内待检,防止交叉污染或错号,做好室内交接班工作,以便及时进行下一检验流程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