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 国家、省、地市三级联动
2025年08月10日
6.1.4 国家、省、地市三级联动
宏观经济运行系统按国家、省、地市三级部署,各级系统的数据支撑单位、数据来源不同,国家级宏观经济运行系统的数据来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等部门,形成全国数据指标和分省数据指标。省级宏观经济运行系统来源为省统计局、财政厅、商务厅等部门,形成全省数据指标和地市数据指标。地市级宏观经济运行系统数据来源为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形成全市数据指标和区县数据指标。国家、省、地市三级宏观经济运行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的共享共用,在国家的宏观经济系统除了可以了解全国经济运行情况外,还可以根据行政区划快速下钻到省、地市去了解相应行政区域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目前已经完成了河北省、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多个省级宏观经济运行系统的建设和石家庄市、邯郸市、保定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多个地市级宏观经济运行系统的建设。下一步,一方面继续拓展其他尚未完成的省、地市级的系统建设,进一步丰富省、地市级的宏观经济数据资源;另一方面还要选取有条件的区县级城市作为试点完成区县级宏观经济运行系统的建设,使数据资源向乡镇级延伸,实现各级政府宏观经济运行领域的科学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