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体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三、民俗体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民俗体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热点的关键词主要包括“民俗体育”“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特征”。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国家文化部规划建立“国家+省+市+县”共四级保护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逐步向市、县扩展。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出通知,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对外公布。其中包括:白蛇传传说、阿诗玛、苏州评弹、凤阳花鼓、杨柳青木版年画等共518项。2008年6月14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其中包括:牛郎织女传说、木兰传说、高邮民歌、陕北民歌、宣笔制作技艺等。

2011年6月9日,国务院批准了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并对外公布。其中包括:弥渡民歌、翼城琴书等。2014年7月1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其中新入选153项,扩展项153项。其中包括:卢沟桥传说、鬼谷子传说等。

2021年6月10日,《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发布,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对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下,我国民俗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对本书选取的1953篇学术期刊论文进行分析发现,共有78篇中文学术期刊论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从不同角度对民俗体育进行描述。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的各省、市、地区民俗体育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民俗体育的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地方民俗体育项目(江西客家彩灯、凤阳花鼓、闽西客家、湖南民间舞龙等)研究;村落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我们以安徽省凤阳花鼓为例:武亚军等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凤阳花鼓的民俗体育价值研究》中指出,凤阳花鼓作为皖东地区代表性的民俗体育项目,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自然地域文化特点和历史人物是产生凤阳花鼓的主要因素,凤阳花鼓体现出活态性、传承性和地域性等非物质文化特点,具有全民健身、教育、审美以及体育经济等体育价值。2006年凤阳花鼓被国家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凤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当地政府应充分继承、发掘凤阳花鼓的体育价值,利用商业运作、政策支持、文化旅游等手段,使其成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助推剂,实现精神与物质财富的双丰收[48]

综上所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我国民俗体育文化和项目受到了无微不至的保护,目前我国民俗体育研究领域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下对地方性民俗体育项目的研究、民俗体育传统探索、民俗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民俗体育旅游业发展为主,在强调地方性发展的同时,缺少区域间的整体性研究。今后应加强民俗体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把民俗体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把握民俗体育演进过程,推动民俗体育现代化多维度视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