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活动的量力性

(十一)劳动活动的量力性

我们允许学生在任何劳动中产生正常的疲劳,但决不允许劳动导致体力和神经系统的过度疲劳。儿童劳动的适度不仅取决于孩子体力的负荷量的适度,还取决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恰当交替,以及劳动活动种类的多样化。

我们认为,农业劳动(作物栽培、牲畜饲养等)和技术创造(机械设计、模型制造、金属加工等)交替进行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得益于这种交替,原本在单一的情况下让孩子无法胜任因而感到疲惫不堪的劳动就会成为他们力所能及的劳动了。

经验也证明,当孩子们不是进行一些零散的劳动,而是基于有趣的计划开展连续活动时,他们的力量和能力就会大大增长。我们的观察可证明这一观点:有一次,我们为葡萄藤蔓做过冬的准备工作,一个班(28人)都是11岁的孩子,他们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培土覆盖了40棵葡萄藤,这对他们来说是不轻的工作量,虽然劳动给孩子们带来正常的疲劳,但同时他们也得到了精神的满足,因为他们照管这些葡萄已有三年的时间。而把同样的工作分配给同样人数的另一个班的其他同学,结果则迥然不同:一个半小时后他们才勉强完成了一半的工作,而且十分疲惫,无法继续干下去。

孩子们的任何一次体力劳动都应当与其精神生活密切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