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地方音乐与舞蹈研究:高师音教专业改革的成果

地方音乐与舞蹈研究:高师音教专业改革的成果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础音乐教育的这些改革发展态势,对承担其师资输送任务的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所以,加大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力度,真正使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协调统一发展,势在必行。

地方音乐与舞蹈研究:高师音教专业改革的成果

杨冬菊

作者简介:杨冬菊,1973年生,女,汉族渭南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副教授。

摘 要:在音乐文化的起源发展、传承创新中,音乐教育是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音乐教育的本质及其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的不断挖掘与提升,促使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成果层出不穷。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如何真正做到理论研究与实践环节的统一,教育教学的政策导向,教师自身素质与认识水平的全面提高应是决定性的因素。

关键词:反思,高师音教专业,改革,价值,认识水平

一、反思中的醒悟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文化的发展必然得到关注与反思。音乐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类与生俱来就可以感知的一种独特的生命力和原动力”,在人类发展中的特殊功能以及它对人一生的重要影响,不断得到学术研究领域的探究与揭示,音乐在教育中的作用也进一步得到发掘与提升。尤其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和平、发展、合作已成为时代主流的大背景下,国民素质作为国力强弱的决定性因素得到高度关注,而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意义日益得到全社会的认可,成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要从小抓起”已成为共识,人们普遍把教育的目光投向孩子。基础音乐教育是塑造人的教育,它作为国民音乐教育的核心领地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近些年,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发展真可谓是轰轰烈烈,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教育部2001年就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2011年国家又组织专家,在总结《新课标》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修订,预计在2012年秋季《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版)》将颁布实施。虽然由于我国地域特征,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等因素,基础音乐教育存在着较严重的地区差异,但是,在有条件的城市与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表现得非常活跃,成效显著。即就是在经济落后、偏远的农村地区,孩子的音乐教育问题也受到普遍关注,他们积极响应国家强化农村基础教育的目标,并进一步研究改善措施。基础音乐教育的这些改革发展态势,对承担其师资输送任务的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发展经历了初创、停滞、恢复(蓬勃兴起)、转型的曲折道路,作为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既有赖于高等教育的改革步伐,又得力于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进步。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它既繁荣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又为基础音乐教育输送了一批批的合格师资,是基础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面对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所带来的冲击,高师音教专业也在不断探索改革的路径。尤其在基础音乐教育《新课标》颁布实施以来,一些专家学者及音乐教师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从思想观念、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学生从教能力培养、教育教学实践等方面都做出了改革性的理论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纵观近些年关于高师音教专业改革方面的理论研究,除了肯定其在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的贡献外,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高师音教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基础音乐教育新课改两方面。研究从基础音乐教育大发展对音乐教师的高标准要求出发,指出了高师音教专业所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高师音教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基础音乐教育的人才需求之间错位现象严重。高师音教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合格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它的改革发展应以为基础音乐教育发展服务为宗旨。但就目前实际状况而言,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发展日新月异,而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却相对滞后,没有真正做到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很大程度上在进行着与基础音乐教育的人才所需相脱节的运行状态,造成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两张皮、各行其是的现象,这对我国整体的音乐教育发展非常不利。所以,加大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力度,真正使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协调统一发展,势在必行

这些成果的取得,是在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下,部分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对长期以来墨守成规的高师音教专业的思考,是对高师音教专业运行现状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的探究。问题的提出都很中肯,具有概括性与前瞻性,提出的改革建议与措施,也已经得到音乐教育界人士的普遍认同。但是,几十年过去,这些问题在绝大部分高师音教专业中依然存在,仍然是影响高师音教专业人才培养成效不佳的主要原因。尤其从地方师范院校的培养方案与整体教学状况来看,几乎让人看不到改革的新气象,只有少数一些重点师范大学,结合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所需,做出了很多实际性改革探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而其他大部分高师音教专业还没有把重心转移到真正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上来。加上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综合大学办音乐教育专业的冲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供需失衡(供不应求到供大于求的转变),以及社会音乐文化发展的大环境(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与文化发展软实力的政策导向,音乐文化产业化发展等)对音乐人才的需求,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呈现比较困难、复杂的局面。专业定位含混不清,不知到底要培养什么人才,培养的人才又要到哪去。这种现状是无法再去谈及改革成效的。而如何才能使高师音教专业的改革真正做到理论研究与实施环节的统一,教育教学的政策导向,教师自身素质与认知水平的全面提高应是决定性的因素。

二、醒悟后的思考

高师的管理干部及学科建设部门,要提高对高师音教专业的培养目标、国家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所需与国际音教事业发展态势等方面的研究与认识水平,提高对音教专业的管理水平,合理定位本校音教专业的发展目标。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院校还没有把音教专业的实际办学质量的提高放在首位,只是拿它来做开路先锋,认为音教专业理论研究水平低,不好提升层次,相比文理科的其他有一定基础的专业来说很薄弱,从观念上轻视音教专业的建设,而只看重的是音乐专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对外应酬演出活动对学校的影响力的宣传。这些表面文章,没有站在学生的角度,站在专业建设的角度实质性地考虑问题。专业质量的中心环节在教学,而教学又是需要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地做,浮躁的因素太多,对教学带来的冲击是很明显的。我们给予学生了什么?学生又学到了什么?学生毕业后怎么办?长期华而不实的办学方式带来的又将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急需研究与探讨。

从最表面的问题来看,高师音教专业的学生(尤其是扩招以来),音乐专业程度低,文化知识差,对音乐教育的本质、价值知之甚少,几乎不了解音乐教育,而且一部分不是很热爱音乐,这种生源现状应该是大家普遍认同没有争议的。生源的这种状况尤其在地方师范院校(二本)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众所周知,音乐艺术,尤其是表演艺术,它对学生自身条件、音乐专业基础、音乐素养、文化素质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依据高师音教专业的生源情况,想培养出专门从事音乐表演的优秀人才,几乎没有可能。而我们如果能把对学生的培养与基础音教所需、与国家音教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紧密结合,大力改革我们教师教育的实际状况,培养优秀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这才是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的重中之重。如果能培养出胜任基础音乐教育的优秀人才、音乐教育名师,那才是学校建设发展中确实能引以为荣的成绩。全国很多基础音乐教育界的年轻精英,老一代的音乐教育名师,就是鲜活的例子。我们可千万不能沦为既没有培养出优秀表演人才,又没有培养出自己应该培养的优秀音乐教师的历史罪人。

还有一个令人十分担忧的问题,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常承担着应付各类会议、招待以及校外的一些功能性的、非音乐性的演出活动,这在当今社会发展状态中很频繁,弊端很大。有的人还堂而皇之地说是给学生提供了艺术实践的机会,这确实不假,但我们的音乐教育难道就没有比“办一场音乐会、搞一次演出”更重要的事了吗?就像贝内特·雷默教授所说:音乐教育工作者“需要一个目标,致力于一些比办一场音乐会更令人满意,比再办一场比赛更有意义,……涉及的面更广泛的事。”我们应该以全力培养优秀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师资为基本目标,进而推动基础音乐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为我国国民教育、音乐文化建设增砖添瓦,使音乐艺术作为人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发挥作用,使音乐教育的价值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才是最有意义的事。频繁而单调的重复性演出,对于个别学生来说得到了锻炼,而对教学的冲击,却使大部分学生受害,最终的结果将是表面“红红火火”,实际学生专业水平的提高让人“望洋兴叹”。我们应该认识到,“衡量高师音乐专业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只能是看它是否能又快又好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大量合格(指学生的教育思想和专业技能)的音乐教师”,而不是音乐专门人才,那应该是音乐专业院校的职责。

近些年,随着我国音乐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大部分高师音乐教育虽然也在拓展专业方向,增加了音乐表演、音乐文化遗产等专业,但与音乐教育这个传统专业相比,招生的数量还是比较少的。音教专业办学时间长,比别的专业成熟得多,学校管理层与学科建设部门,应把高师音教专业的建设发展放在中心位置,并给予大力支持。再者,对于音教专业中所倡导的“加强实践环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句话,我们也不能理解为只重视艺术实践,忽视教育教学实践,形成艺术实践红红火火,教育教学实践名不符实、走形式的现象。这种状况如得不到重视与改善,将非常不利于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在思考中超越(www.daowen.com)

音乐是人类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文化,它与人类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艺术门类。从人类诞生到现在,音乐文化的起源发展、传承创新中,音乐教育是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正是因为有了音乐教育,才使我们在学习了解过去某时代音乐文化的基础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能够迅速地继承并创新出适时的音乐文化,形成从古至今,世界范围内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特色各异的音乐文化。

音乐教育作为塑造完美人格的教育活动,它的作用“首先就是要开发每一个人对音乐的艺术力量与生俱有的反应能力。”“音乐教育的基本性质和价值是由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决定的。”“音乐教育的特殊性,乃是音乐艺术本身的特殊性的一种功能。我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令人信服地阐明音乐艺术的本质和音乐在人们生活中的价值,那我们就能在多大程度上令人信服地描绘出音乐教育的本质及其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

匈牙利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曾说:“培养一个音乐教师,要比培养一个音乐指挥重要十倍!一个蹩脚的指挥,他不过失败一次,而一个蹩脚的音乐教师要连续失败30年,扼杀30批儿童对音乐的爱好。”可见,音乐教师的培养绝不能轻视,高师音教专业的教师责任重大,任重道远,自身素质的完善至关重要。教师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与信念,是其教育教学取得成就的决定性因素。教师应正确认识音乐教育的价值、音乐教育专业的重要性,以增强职业情意,坚定从业自信心

“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要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则是需要的”,“这个专业能对社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专业对它所要提供的有可能对社会产生的价值作何理解”,高师音教专业的教师和学生,首先应深层次理解音乐教育的价值内涵,增强职业热爱与树立从业自信心。“人们对自己专业价值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们对自己人生价值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人就是他们毕生的作为。如果他们的职业在他们看来是重要的,他们对之抱以尊重并从而能够既丰富自己也丰富了社会,那么他们不会不感到自己的一生多半是重要的,值得尊重的、充实的”。贝内特·雷默教授的观点,应该使所有教师和学生对自己所从事的或即将从事的音乐教育专业有一个新的认识,从而坚定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学习与研究的信念。音教专业的教师,虽然承担着不同课程的教学,但都应关注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与音乐教育发展,因为音乐艺术在个人及社会发展中的价值意义会使我们深受裨益,并对其产生无限的热爱与执著。音乐艺术从人类诞生的单一形式到现在丰富多彩的发展变化,音乐教育是最主要的传播、发展与创新的途径。但是,在我们的师资队伍中却有认为“音乐教育不作为”,认为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人都是“瞎折腾”,轻视从事音乐教育研究与工作的人,这会使我们对自己的职业产生疑惑。相信贝内特·雷默教授的观点会解开我们对从事音乐教育专业的困顿,能增强我们立志于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信心。

作为高师音教专业的教师,若能对音乐教育的价值有深层次认知,树立对音乐教育职业的热爱与执著,便能积极投身于音乐教育事业中,便会通过各种方式来促进本专业的良性发展,这是前提。作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如果能早些认识音乐教育在人类发展中的价值意义,了解国内外的音乐教育改革状况,以及本领域的仁人志士所做的贡献与取得的成就,产生对本专业的极大热爱,立志并愿意将来从事本职业,进入到音乐教育专业的队伍中来,那将会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探寻本专业的兴趣,才会有可能在本专业的学习、研究中取得成绩,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对本专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可见,音乐教育专业的师生对自己所从事专业重要性的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雷默教授提出的哲学主张,能够使人对自己从事的专业除了兴趣和热情,更加深了理智上的理解,从而使人的价值在更深刻的意义上得到体现,也使整个专业更加扎实和牢靠。”

教师应加强对国家关于音乐教育的文件与国内外音乐教育文献,以及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法的学习研究,以便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研究水平,使自身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与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水平在相互促进中共同提高。

国家关于高等教育、高等音乐教育、基础音乐教育的文件精神,代表着社会发展对音乐教育的诉求,均具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无论是193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1952年教育部向全国高师院校印发的、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高师音乐专业教学计划《师范学院教学计划》(其中包括《音乐系教学计划草案》),还是1989年《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的颁布落实,以及2001年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布实施,不仅对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从课程设置、课时数量、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而且对音乐师范教育的办学方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培养、招生分配、设备条件、科研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文件的颁布实施,均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音乐教育改革起到引领作用。不但明确了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而且使音乐教育的重要性、人们的重视程度得到大力提升;且进一步促使了从国家到地方的音乐教育学会、音乐教育机构的成立与建设;繁荣了音乐教材、音乐学术期刊、音乐理论专著等研究成果的出现;催生了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比较教育学等等音乐专业学科的建设发展。因此,对这些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是音乐专业的教师开展音乐教学工作、进行音乐教学改革、开展音乐理论研究的基础,是其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取得一定成绩的前提与有力保障。

国内外的音乐教育理论文献,内容涉及音乐与音乐教育的各个方面,从那些理论专著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社会学人类学、哲学、美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等学科对音乐教育发展动态的影响,尤其国外一些音乐教育专家的理论研究成果,“注重实证研究,善于运用科学的调查、取证,用具体数据和案例进行分析、提炼、归纳、总结,最后得出结论”。这样的研究来自实践,结果也更有说服力,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况且,一直以来,音乐专业的教师普遍存在理论知识薄弱的现状,加强音乐教育理论的学习研究,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应成为每个音乐专业教师引以为荣的大事。我们只有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才能促使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得到稳步提高,才能多角度地拓展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国内外著名的音乐教学体系也是高师音乐教师必须学习了解的。20世纪40年代以来,瑞士的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德国的奥尔夫教学法、匈牙利的柯达伊教学法、日本铃木镇一教学法、美国综合音乐感教学法等,均对世界音乐教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五种教学法诞生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国家,它们各有其特色,为我们展示了五幅色彩鲜艳的音乐教育画面,无疑能开阔我们的音乐教育视野。”它们都是在大量的音乐教学实践与一系列的音乐教育实验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是它们能对世界音乐教育教学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原因所在。对它们的学习了解,无疑能使我们了解世界音乐教育研究的方向与关注点,学习借鉴它们教学方式方法的成功经验;能使我们从世界音乐教育研究对音乐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性的高度关注与多方位论证等方面,去深层认识音乐教育的价值,认识构建科学合理的音乐教学体系对音乐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而结合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状况进行音乐教育教学的实践探索,促使适合我国国情的音乐教学体系的形成与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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