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说

三、电视节目形态的模式说

电视节目形态也被看作是电视节目的基本模式,大卫·麦克奎恩的《理解电视——电视节目类型的概念与变迁》是最常被研究者引用的一本把“形态”解释为“模式”的书。模式的英语“format”与形态的“form”确实很接近。麦克奎恩认为形态是一种程式,它是一种固定的模板,是系列电视节目制作的框架。节目模式是由节目模块或节目环节结构而成的。模块(module),又称构件,是指能够单独命名并独立地完成一定功能的程序语句的集合,即程序代码和数据结构的集合体[28]。因此,模式更多是一种构造节目框架的结构,它就像在建筑房子时的整体规划图,按照规划图,使用所需的材料进行建构,就能造出房子来。它也像配方或秘籍:从最初的创意开始,演化成一个描述基本理念、种类、呈现形态、目标观众的大纲和样片,之后形成一个“秘籍包”,包括节目理念、流程细则以及所有异地复制所需的元素,比如制作宝典、节目标版的视觉设计和音乐样带、主题音乐、固定的流程实施细则等[29]

模式的说法主要源自美国,美国的广播电视业主要以商业化方式操作,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和更好地控制节目的走向,模式这一概念被广泛采用。它是观众与制作者共同的语言基础,也是节目中所包含的一系列不可变更的因素。在国内,形态不完全是一种模式,它不仅仅停留在一个程序的层面上,还包含着文化的因素。有研究者认为模式也是产业链当中的一部分,它是精神层面的,是改变电视文化的主要因素。当观众对某种模式产生期待,这有助于生产者对电视节目进行相应包装。模式是电视节目组合和创新的核心成分,换句话说,观众喜欢怎样的模式,生产者就可以在这一种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