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的节目研发机构
2025年09月29日
三、独立的节目研发机构
我国电视节目创新不足,很大原因是市场上缺乏自主创新力量。在国外,很多节目的模式都是由独立于电视台和节目制作公司之外的节目研发机构研发的,这些独立的节目研发机构在创新动机、创新流程和创新环境方面与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有很大差异。
对于独立的研发机构而言,节目创新是它们售卖的商品,没有创新就没有市场,因此它们在节目研发的过程中,有很强烈的标新立异的诉求。以真人秀节目为例,当独立的节目研发机构确立要开发一档真人秀节目之后,它会对市场上现有的真人秀节目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寻找它们的弱点,发现它们的漏洞,并针对现有节目的缺陷以及观众市场的变化情况,开发出与众不同的新型真人秀节目模式。节目的新颖性和观众反响是节目模式最大的卖点,如果一个节目模式区别于现有节目模式并在多个地区获得成功,那么其开发机构将获得可观的利润[15]。但独立的研发机构的创新是概念上的创新,它们只需要向客户提供自己的节目设计概念和少量的样片,不需要提供节目的成品,因此,它们不必承担太大的风险。
同独立的节目研发机构不同,电视台和节目制作机构在进行创新的时候,只是为了让自己的节目更符合观众市场或节目市场的需要,创新固然是在竞争中制胜的一项法宝,但创新又必须面对风险。创新并非电视台的直接目的,原创节目需要承担的巨大风险往往让电视台更愿意选择已经成功的节目模式进行本土化,而不会选择另起炉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