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能,除非证明对方存在欺骗行为
2025年08月10日
没有可能,除非证明对方存在欺骗行为
律 师 没有可能,法律上是实现不了的,除非她能证明张先生在这个过程当中就是为了欺骗她,所以才离婚的。
主持人 在这个案例当中,还有一个关键是谢女士在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的离婚协议,法院能支持她吗?
律 师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已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了,所以谢女士的主张,是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案例三】2013年5月,蒋峰说为了给上小学的儿子买一套学区房,夫妻俩商量着办理“假离婚”,来规避南京当时的“限购限贷”政策。蒋峰按照刘萍的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上不单单写房屋归女方所有,自愿放弃产权,而且还要补偿女方180万等要求。没有想到的是,在2015年,刘萍拿着《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离婚,还要对方补偿180万元。
主持人 我们看到案例三好像比案例二复杂一点,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律 师 可以看到案例三更加过分,刘女士和蒋先生签订的这份协议,不单包括房子归刘女士所有,而且还要补偿180万的赔偿款,这份《离婚协议书》能不能作为司法当中双方离婚的主要证据呢?在司法当中是不能认定为离婚核心的证据,因为它本身包含着非常不公平的内容。
主持人 也就是说,很可能即便有《离婚协议书》,但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可能不判决他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