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打儿子,算不算家庭暴力?

老子打儿子,算不算家庭暴力?

主持人:孙愈

郑子殷

1972年11月出生,广州大学毕业,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擅长商业、民事、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保护案件。

【引言】2016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终于出台。2017年3月1日,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不仅明确了家庭暴力范畴,还进一步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此后,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务事”。其实家暴在我们社会比较普遍。像著名演员黄奕和前夫的抢子大案还未落幕,就爆出了其前夫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可见家暴已不是一个社会的新话题,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主持人】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请到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郑律师您好!刚才我们提到的这部“反家暴法”,是不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的反家暴形势已经非常严峻,甚至可以说是到了一个刻不容缓的局面呢?

律 师 根据我们的一些调查显示,全国妇联对2.1亿个家庭进行普查发现,约有八千一百万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占30%的比例。还有很多默默忍受的、没有暴露的、证据不足的案件可能是淹没在了冰山之下,应该说形势非常严峻。

主持人 到底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被界定成家暴呢,您能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吗?

律 师 根据“反家暴法”的规定,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长期性的谩骂、恐吓,这样一种对身体和精神伤害的行为,我们称之为家暴。对于同居关系,这种比较特殊的共同居住的方式,也是自此有一个法律惩罚的依据。

主持人 说到详细的执行阶段,这部法律到底能够怎样切实保护到咱们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