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属于山丘区,其水资源可利用量中的重复量为因地下水开采增加而减少的已计入地表水可利用量中的河川径流量。经分析计算,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重复可利用量为29559万m3/a,其中沁河流域重复可利用量为19148万m3/a,丹河流域重复可利用量为9186万m3/a,入黄小河重复可利用量为90万m3/a,入汾小河重复可利用量为35万m3/a,卫河流域重复可利用量为1100万m3/a。各水资源分区重复可利用量见表5-13。
表5-13 晋城市各水资源分区水资源可利用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