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标准 
  
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选用《地下水质量分类标准》(GB/T14848—93),见表7-1。
 
   
   表7-1 地下水质量评价标准
 
   
 
    
   
   续表
 
   
 
   注 1.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2.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3.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4.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5.Ⅴ类:不宜饮用。
6.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