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源工程

一、地表水源工程

地表水源工程分为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蓄水工程指水库和塘坝;引水工程指从河道等地表水体自流引水的工程(不包括从蓄水工程中引水的工程);提水工程指利用扬水泵站从河道等地表水体提水的工程(不包括从蓄水工程中提水的工程)。供水能力为1996~2000年中的最大供水量。

晋城市地表水源工程124处,总供水能力为7079.3万m3。其中:中、小型蓄水工程102座,年供水能力886.7万m3;从河道等地表水体自流引水工程8处,年供水能力3346万m3;从河道等地表水体提水的大、中型工程14处,年供水能力2846.6万m3

表11-1 晋城市行政分区供水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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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中提、引水工程数量中仅为中型工程数量。

表11-2 晋城市水资源分区供水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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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中提、引水工程数量中仅为中型工程数量。

(一)蓄水工程

2000年全市蓄水工程中小型共102座,总库容26840万m3,兴利库容8478.0万m3。其中:中型水库5座,总库容和兴利库容分别为15769.0万m3和4268.0万m3;小型水库97座,总库容和兴利库容分别为11071.0万m3和5460.0万m3。全市塘坝共1690座,总库容938.2万m3。其中,黄河流域1636处,总库容898.7万m3;海河流域塘坝54处,总库容39.5万m3

全市中、小型水库均建在黄河流域的沁、丹河流域上,现状供水能力为886.7万m3。其中,沁河流域有2座中型水库和43座小型水库,供水能力占全市总供水能力的36.8%;丹河流域有3座中型水库和54座小型水库,供水能力占全市总供水能力的63.2%。从行政分区看,泽州县、阳城县、高平市的现状供水能力所占比例较大,分别达到32.9%、27.6%、35.5%。

(二)引水工程

2000年全市引水工程有中型引水工程8处,均建于黄河流域的沁河、丹河上;其余小型引水工程则在沁河、丹河及其支流以及卫河各支流上等均建有。全市引水工程现状供水能力已达3346.0万m3,中、小型引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分别为599.4万m3和2746.6万m3,占全市引水工程总现状供水能力的17.9%和82.1%。

从流域看,海河流域引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为267.4万m3,占全市引水工程总供水能力的8.0%;黄河流域引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为3078.6万m3,占92.0%。按地区分布,沁水县引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所占比例最大,达到了41.3%;阳城县次之,占25.5%;城区最小,仅占0.7%。

(三)提水工程

2000年全市提水工程有中型提水工程14处,其中,海河流域有中型提水工程4处,黄河流域的沁、丹河有中型提水工程10处。全市提水工程现状供水能力为2846.5万m3,中、小型提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分别为1788.5万m3和1058.0万m3,占全市提水工程现状总供水能力的62.8%和37.2%。

从流域看,海河流域提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为311.2万m3,占全市提水工程总供水能力的10.9%;黄河流域提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为2535.3万m3,占全市提水工程总供水能力的89.1%。按地区分布,泽州、沁水、阳城的提水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所占比例较大,分别占全市提水工程总供水能力的31.7%、30.2%和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