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制度规定
晚清的大量相关章程与规定,虽缺少一般兵书的思辨性,却是思想的行动化,能比较充分地反映出支撑这些制度背后的思想,因此,其研究价值不亚于兵书。比如《北洋海军章程》,被视作北洋海军建成的标志之一,是除北洋舰队这一有形成果之外,清廷多年海军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通过章程,“既能强烈地感到西方军事制度的移植,又能清楚地看到中国传统军制的继续沿用”[22]。还如《大清光绪新法令》军政篇,收入了练兵处及陆军部期间清朝关于军事教育、营制饷章、校阅、奖惩、兵役等方面的重要法令和规定。再如保留于《东方杂志》中的《新定陆军军械章程》《经理修械章程》《经理检查章程》《正副军需官及各营军需长领饷章程》《军需长职守章程》等,这些是了解近代军队装备管理保障的重要文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