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案例4】

一封关于刘胡兰的家长来信及回复

家长来信:

小学四年级的女儿说班主任要她们开展学习刘胡兰的活动,老师说:“刘胡兰是唯一一个三代领导人题词的少年英雄,主要向她学习对理想的坚守和自强不息的品质。”

C老师你好,不论是哪个领导人倡导别人学习刘胡兰,我都以常识和是非来理解发生在60年前这件听起来就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这些人让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去参加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当同龄人还在草地上天真烂漫地追逐嬉戏的时候,她却和一群大人杀了她们的村长。而后不久又被敌方抓到同样残忍地把她的头铡了下来。从这里面我看不到有任何值得称赞的品质和任何值得坚守的理想。相反包括后来那些心智和谋略非凡的大人物对她的嘉奖和称赞都将是耻辱的记忆。我也同样是在这种斗争、仇恨教育中长大,所幸我最终挣脱。

一直以来我都希望孩子是在一个原谅、包容和关爱等散发着人类自然天性的环境中成长。当一个人的心里从小被种下了血腥、残忍和仇恨种子的时候,长大后精神扭曲的果子就会跟随他一辈子。

我想任何一个有理智的家长都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像刘胡兰一样在上小学和初中这个年龄的时候就参与这些残酷的政治斗争,更不想让自己的孩子那么小就被一些大人教导着去杀人,而后又被别人残酷地杀害。所以想到我的孩子被教导去学刘胡兰我心如刀绞。出于一个父亲的责任,我本能地想为孩子去抵挡可能对她心灵带来的戕害。望C老师理解。以后这个活动请允许我们放弃。谢谢!

一个老师的回信:

这位家长你好。很高兴能看到你的言论,这至少是独立思考的结果。而且很多人为之赞同,甚至进一步提出应该把刘胡兰、王二小之类的“少年英雄”,都悉数请出课堂教育。我只想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

每一个英雄都是有其时代背景的。有人说,刘胡兰杀死的村霸,应该交给当地纪委或公安局;王二小带进包围圈的敌人,应该交给八路军的侦察员……你在信中也说,刘胡兰出现在“同龄人还在草地上天真烂漫地追逐嬉戏的时候”,可这,并不符合事实。当时山河破碎,并不是所有“同龄人”都有追逐嬉戏的幸运的。绝不会有“纪委”或“公安局”去帮你除恶霸,王二小也是被鬼子抓去带路的。(https://www.daowen.com)

我想你没有搞清楚到底是谁“让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去参加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

你孩子这个年纪,不只需要童话,还需要英雄。她早已到了可以有偶像,会去欣赏、仰慕一些人的时候了。你觉得刘胡兰不该是她学习的英雄,不知道该会是谁家英雄,在填充着她的精神世界。这些英雄,真的都不关政治,不带血腥?是屠恶龙的王子,还是蜘蛛侠呢?

学校从来不会把刘胡兰的英雄事迹,说得多么血腥,多么残忍,也从未播撒仇恨的种子。我想这些,都在你这成人的脑海中。你有这样的思维,大概跟最近“污化英雄”的社会环境有关。

让孩子去认识自己民族的英雄,并没有什么过错。没听说过比利时会因为“撒尿男孩”年纪小,而去移除他的雕像。刘胡兰无疑是个英雄,让这么小的英雄牺牲了,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英雄,甚至要让孩子“远离”。

你觉得孩子不应该去承受“英雄”的义务,这其实并没有错。但问题是,我们现在只是在教育她学习英雄的“义”,你觉得这是对她心灵的“戕害”?你让她从小拒绝这样的教育,可有想过,实际生活中,如果没有面对邪恶、面对危险敢于站出来的勇气教育,那么这个人的发展必然是不健全的。这个世界并不总是阳光普照,当狂风暴雨、疾雷闪电、冰雹台风来袭的时候,我们的后代必须有抵挡的勇气,义无反顾地迎击精神。

让孩子远离自己民族的英雄,这是可耻的!

——江苏共青团公众号《一封关于刘胡兰的家长来信及回复》,转自人民网,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7/0602/c1008-29312947.html

结合案例,请分析:

1.刘胡兰身上体现了革命道德中的哪些道德品质?中国革命道德曾经发挥过什么作用?

2.当今时代,是否还有必要弘扬中国革命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