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爱情婚姻家庭的哲学思考》(节选)

周国平:《爱情婚姻家庭的 哲学思考》(节选)

下面我就开始谈婚姻爱情家庭方面的问题,这个内容是人生非常重要的内容。一个人,事业再发达,再有钱,如果在爱情婚姻方面遭遇不好,也是很可怜的,很痛苦的。但实际上,真正感到在爱情婚姻方面很幸福的人,好像不是特别多,这个问题一方面有时代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婚姻爱情本身的原因。从本质上来说,两性之间的关系有三个层次,第一个是性,那是生理的层次,第二个层次是爱情,这是个精神的层次,第三个就是婚姻,婚姻是个社会层次,一种社会轨迹社会制度。性是生理的,生物学的需要,它追求的是快乐原则。爱情作为一种精神生活来说,遵循的是理想原则,爱上一个人是非常不容易的,真的爱情是精神上的追求,可以给予美感和两个人之间的志同道合等感受。但是从婚姻来说,是一种社会生活,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婚姻是很实际的,两个人很相爱,但是不一定能结婚。尤其在现在的商品社会里面,很多人都会从经济上考虑。而在上层社会很多婚姻是政治联姻,而在前二十年,如果你政治成分不好,还会成为婚姻的阻碍。在我们的社会里,会有很多和爱情没有关系的东西来干扰或者支配婚姻。所以这三个层次,往往是要有冲突的。怎样把它们调和起来?很多麻烦都出在这里。而在这三个层次里,爱情是最高端的。性和爱情之间,如果不谈爱情,那么两性之间就是欲望关系,这种关系很简单,但是有了爱情之后就复杂了。爱情和婚姻之间就更是这样了,爱情是情感,是容易变的,所以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话,就老会发生冲突,就是说如果爱情变了,婚姻就要解体,这个问题就是处在爱情方面。怎样处理好爱情和性的关系,怎样处理好爱情和婚姻的关系,这是两性关系中,最主要的难题。

那么我们现在讲一下性和爱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情和欲的关系。尤其是年轻人,经常会遇到这个问题,情和欲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比如说,我对一个女孩产生了好感,我这到底是不是爱情呢?还是仅仅是一种好感,是因为性的吸引而产生的一种好感?一个女孩子被人追求的时候也会想,这个人是真的爱我,还是仅仅是一种好感。对这个界限的划分,我做过所谓的哲学思考。我把爱情的实质做了分析,我把爱情分成四个层次。第一个层面就是性的层面,生理的层面。两性之爱嘛,就是建立在性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可能有爱情有婚姻。第二个层面我认为是审美的层面。我们说,第一个性层面来说,范围很宽,健康的男女之间都有发生性行为的可能,但是到了审美这个层面就不一样了,用苏格拉底的话来说就是“要在美中孕育”,要找一个你喜欢的人,有好感的人,你才会跟他发生这种关系。特别是在青春期的时候,你会发现,有的女孩子或男孩子特别地吸引人,对他们产生好感,那么审美的情感就比生理的范围要小得多,异性多得很,但能让你产生好感的就不会太多了。但这仍然是一个比较宽泛的范围。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感是不可能发展成爱情的,只有两个人都看着对方顺眼,很有好感的时候,就上升为第三个层面了,我称之为道德层面,这个道德是广义上的,就是说精神上的东西。两个人相互有好感之后,进一步切磋,发现对方不是自己喜欢的人,这个发现就是发现精神上的东西,性格上的,个性上的,甚至品质上的,或者是内心比较贫乏,没什么意思,所以就进行不下去了,道德就是进行到这个层面了,我们说达到这个层面就是我们说的爱情了。第四个层面就是宗教层面了,两个人相爱结婚了一辈子在一起,真的感觉两个人就是前世的姻缘,如果有下辈子,还要在一起,这种命定的感觉,到了这个地步就是宗教的感觉了。这是两性爱情的最高程度了,但是能达到这一步是很不容易的。(https://www.daowen.com)

这四个层次,从生理上的两性相吸,审美上的两情相悦,到精神上的两情相悦,最后到带有宗教色彩的生死相依。这只是一种理论的分析,但在现实生活中可能起不到多大作用。当你真正遇到一个人,两个人之间发生感情了,要如何判断是真正的爱情还是仅仅是情欲。这个界限怎么划我也想过,我提出了三条,也就是三个标准,第一个标准,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一种给予,而不是一种占有,用一句很老套的话来说,就是爱情就是一种奉献,这种奉献不是道德上的要求,这就是自身的一种感情。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想奉献,就是想给予。这种激情是必要有的,真正的爱是不讲回报的一种激情。两个人真爱了,人性中的父性母性都会发生融合,你会心疼他,他会心疼你。我是很看重心疼的。两个人之间是不是互相心疼,这个是很重要的。当然方式可能不一样,因为男人和女人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是你能感觉到他是不是疼你。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人人都是孤儿》,每个人到这个世界上来,都是孤独的,原来你是不存在的,父母把你生出来了,最后还要离开这个世界,而且在遇到真正的、大的苦难的时候,谁也帮不了你。如果孩子得了绝症,父母没有一点办法,在死神面前,谁都保护不了你。我自己有过这样的经历,我的第一个女儿就是得绝症死的。所以在大的苦难面前,谁都保护不了你,人是孤独的,所以我们需要有爱,需要有人心疼,来安慰这种孤独。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强大到不需要任何人来心疼。曾经有个人问我,你认为两个人之间,爱和被爱哪个更重要一些?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在现实中,往往我们不得不妥协,如果找不到一个爱和被爱均衡的人,就会妥协,但我希望这种妥协,在之后的生活中能够越来越平衡,不太爱的一方能够越来越爱,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这种生活总是有种后患的。所以大家应该尽可能地做到平衡,两个人之间,爱和被爱比较平衡,这样比较好一点,当然这个要靠机遇,也要靠双方的努力。

第二个标准就是,爱情应该是长久的,而不是短暂的。如果说,追求的时候非常狂热,但是这种热情很快就过去了,那么这肯定不是爱情,只是情欲,是一时的迷恋,哪怕是真实的。应该有一个程度,但这个标准很难定,哪怕是真正的爱情,最后也可能会消失的,两个人很相爱,结婚了,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离婚了,感情破裂了,可我们不能说以前的爱情不是真爱情。两个人真正相爱了,而且持续了相当的时间,那么这个爱情最后冻结了,结束了,不意味着以前的行为不存在。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也是离过婚了,当然离婚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排除因为女儿夭折的关系。但是我觉得我和我前妻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宝贵的,我们都很确定曾经那是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并没有因为现在分开了就否定前面已经有过的美好的经历。人生中美好的东西,不论时间长短,都应该作为一种人生的财富把它珍藏起来。

第三条,爱情应该是专一的,而不是多向的。两个人相爱,应该是彼此专一地爱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同时喜欢两个人,但是不可能长久。我们每个人可以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你和你的交往对象或你的配偶很相爱,但是他突然对别的异性动情了,你是否允许?我想基本上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不允许。那么再问自己另外一个问题,还是刚才的情况,你们很相爱,但是你能不能保证永远不对别的异性动情?我想如果你诚实的话,这个回答也是否定的。人本性上有两种趋向,一种趋向我们可以说它是嫉妒本能,在爱情、婚姻上,你是要求对方一心一意爱你的,如果他对别人产生好感,或者这种好感很强烈到了动情的地步,而想和别人有更深一层的关系了,这个时候你肯定会嫉妒。这就是嫉妒本能,爱情具有排他性。但是人性还有另一个趋向,那就是在你和异性接触的时候,你会产生一种和与同性接触不同的一种愉快感受,产生好感,乃至动情,这就是人性的一种自然倾向。《荷马史诗》中描写海伦,古希腊著名的美女,当她在宫廷上出现的时候,国王和大臣全都发呆了。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反应,看到美女,眼睛一亮,心里一动,我觉得这是非常自己的事情,这是人的本性。但是这两种倾向是互相冲突的,一方面自己难免会对别人动情,另一方面你又不让对方对别人动情,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

我曾经写过这样一篇文章《花心男女的专一爱情》,里面提到了人的两种本能,这两种本能,一种是嫉妒的本能,一种是爱的本能,爱的本能是一种光明的本能,嫉妒本能是一种消极阴暗的本能,所以我们要为这种光明的本能克制这种阴暗的本能。两个人相爱甚至结了婚,仍然应该保持各自的自由,仍然可以去爱别人,可以和别人上床,他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那最后怎么样的呢,我认为是失败的,起码他离了四次婚,结了五次婚!往往是因为这样的事情,两口子就闹起来了!还有的到最后只能是朋友关系了,没有了情人关系,最后就慢慢分开了!从理论的角度说这是个好事情,充分地尊重了人性,两个人相爱而且互不干涉对方的自由,这个多好啊!但是这个确实在现实中行不通,就是人这个要求专一,而且这种专一是非常强烈的,恐怕也无法克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克制自己的花心,还是要专一,还是向嫉妒的本能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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