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一)基本概念

1.法律

“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讲的法律通常是指广义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学界通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宪法

宪法作为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3.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低层次为“法律规范”,次则为“法律部门”,最后为一国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4.法治体系

法治体系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不仅包括静态的制度设计,还包括实现法治的动态过程。法律体系应当是法治体系中的一部分,是构建整个体系的逻辑起点,是法治体系协调运作的前提和基础。法律体系的建成,不一定就意味着法治体系的实现,但是法治体系需要以法律体系作为支撑。依法而治与法治之间不能完全等同,“法治”二字包含的意义更为宽泛。建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是实现了“良法”,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则是“良法”与“善治”的结合。

5.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https://www.daowen.com)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7.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8.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法律是否具有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一是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法律占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法律才具有权威;二是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只有法律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法律才具有权威;三是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只有法律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遵循,法律才具有权威;四是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只有法律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人民真诚信仰,法律才具有权威。

9.法律权利

法律权利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权利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二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三是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四是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

10.法律义务

法律义务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社会责任,是保障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只有承担法律义务的人履行法律义务,享有法律权利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另一种是不作为,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法律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违反法律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第二,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第三,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第四,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公民和社会组织承担的法律义务,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法定情形变更、消灭,或产生新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