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考察时强调,要坚决扫除影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体制障碍,有力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优化科技政策供给,完善科技评价体系。
2013年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题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把“课堂”搬到了中关村。在这次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最为紧迫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跳出科技的固有范畴,把体制机制改革范围扩大到经济社会领域,从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等8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改革意见,这是新时代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战略蓝图”。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10个方面、32项改革举措和143项政策措施出发,突出改革的系统性、制度的可行性、措施的针对性,每一项改革任务均明确具体成效、牵头部门和时间进度,确保可落地、可检验、可督查。截至2020年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的143项任务已全面完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2021年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开展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目的是从体制机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锚定目标、精准发力、早见成效,加快建立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高效组织体系,建立使命驱动、任务导向的国家实验室体系,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加强体系化竞争力量;要优化科技力量结构,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在履行国家使命中成就人才、激发主体活力;要以更大勇气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坚持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领导和指导,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和服务;要根据任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充分授权,建立责任制,立“军令状”,做到有责任、有管理、有监管,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保证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