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敲下了本书定稿的最后一个字,心里一点都不觉得轻松,虽然修改了数稿,但是仍不满意,尚存在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尽管如此,还是很开心,四年的博士研究生收获了很多。在此要感谢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期间给予我帮助和支持的人们。
首先,感谢我的导师高维俭教授。高老师引领我进入了少年法学这个研究领域,在国外少年法学是个热门,但在我国少年法学还是朝阳产业。从博一开始,高老师就督促我看书、写作,我不是一个勤快的人,但我很听老师话,所以只好从各个途径去购买和复印各种少年法学之书籍并进行细致、认真地阅读,然后下笔写小论文。博二时,导师指导我选题,历经数月,最后确定了题目,我开始着手收集并阅读资料。我总是以为时间还很多,就慢吞吞地看,慢慢地写,很快博士预答辩时间就快到了,可还有很多内容没写,于是就匆忙应付。高老师看到我的初稿,大失所望,我很羞愧。预答辩结束后的四十天里,我卯足了劲,把原稿进行大面积修改,二稿才觉得像样了点,但还有很多不足。高老师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指导,一遍遍,最后一直到定稿的完成。没有导师的经常督促,我是不可能完成本书写作的。所以,在此,我想真诚地对高老师说:高老师,辛苦了,谢谢您!同时还要感谢我的师母和小朋友高沅山,每次去导师家,师母都热忱招待,和小朋友高沅山玩游戏,很惬意。
其次,感谢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梅传强教授、王利荣教授、朱建华教授、李永升教授、石经海教授和袁林教授,各位博导传授课业,让我习得了很多知识;在博士论文预答辩时,各位博导提出了许多建议,正是这些建议,让我认识到了论文的不足之处,并进而为论文的修改提供了思路。各位博导,辛苦了。感谢西南政法大学陈伟和陈荣飞老师作为嘉宾参加了我主讲的学术讲座,并提出了宝贵意见。至今仍深刻记得陈伟老师评价我那篇讲演稿为“虎头蛇尾”,自此之后,我告诉自己,写论文不能草草结尾。
再次,感谢我的朋友、同事和同学们给我的帮助。感谢西南政法大学教师黄继坤和谭淦老师帮我收集少年法学的中文和外文资料;感谢福建师范大学刘方权教授帮我收集少年法学的英文书籍;感谢华东政法大学姚建龙教授的慷慨允许我复印自己收集的大量少年法学书籍;感谢温州大学谢丽珍老师帮我从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复印少年法学书籍;感谢温州大学图书馆文献传递的补贴,感谢吴凤仙老师,我申请了许多文献的复印,大量增加了吴老师的工作量,但吴老师总是那么耐心地帮助我,谢谢了。感谢文法分院的领导和同事,在我读博期间给我的帮助和支持。感谢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同学娄永涛、张飞飞、贺洪波、李海良、王雪峰、冯玉东、安素洁、王小军、李仲民、杨加明、林贵文、张孟东、常宇刚、王晓利、陈在上等给予的帮助和支持。感谢博士研究生高氏同门,特别是师弟胡印富,谢谢你帮我打印和提交各种材料。
最后,感谢我的家人。虽然早已过而立之年,但丈夫支持我考博,读博期间主动分担了照顾小孩的任务。在博士学位论文写作期间,经常给予精神上的安慰。我的女儿乖巧懂事,让我能安心地读博、写论文。我的父母在精神上支持我读博,并总是嘱咐我注意休息。(https://www.daowen.com)
本书是在我的同名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略加修改而成的。在此,感谢五位论文答辩老师:陈忠林教授、张智辉教授、石经海教授、袁林教授和李永升教授,一方面对论文给予了充分肯定,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
本书得以面世,还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感谢任乐乐编辑的辛勤付出。
能够圆满地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我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和支持。基于文本的限制,不能一一列举。谨以此书献给所有关怀、帮助、支持、鼓励我的亲人、师长、同学和朋友们!
梅文娟
2015年3月10日初记于重庆
2017年4月27日再记于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