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公经费的使用

4. 村办公经费的使用

案例:菜店县菜岗镇菜籽桥村党支部书记丁某在职期间给部分村干部发放电费、电话费补助,本人领取电费、电话费补助8600元。“枇杷节”期间,丁某组织村干部用村办公经费看望本村干部,共花费2650元。菜岗镇党委给予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评析:当前,少数村干部在利益驱动下突破法律底线,突破党纪标准,唯利是图,不将农村群众冷暖放在心上,而是将个人利益得到最大化作为内心准则。“当官如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腐乳”,在这样一种扭曲价值观念的驱使下,为官一任不是造福一方,而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谋私利。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村民对村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不懂,二是不问。一些基层党委和政府出于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的考虑,对村干部贪腐问题也往往是“民不举,官不问;民不闹,官不究”。使得村干部们胆子越来越大,步子越来越大,在本村地盘恨不得“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权力很大,霸气很足。(https://www.daowen.com)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既不是一级政权,也不是国家机关,因此村委会成员不能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样从国家财政领取工资。但是,村委会成员从事村务工作,也要付出时间和精力,这样也会影响自己的生产生活,因此他们理应获得一定的补贴,方能补偿所付出的实际劳动。只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规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以及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因此,村委会成员不能自己决定补贴或补助的数量和形式,也不能擅自提取使用村办公经费进行相应活动,否则就是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