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砍伐自家山头林木与滥伐林木罪

1. 无证砍伐自家山头林木与滥伐林木罪

案例:徐某承包了本组“牛营山”山场,用于开发栽种经果林。承包山场后,徐某相继在山上栽种了各种果树和杨树、泡桐等树种,后因果树长势及效益不好,徐某决定将山上的果树砍掉重新开发,开荒种植这几年市场行情逐渐看好的猕猴桃。于是徐某自己雇请当地村民砍伐了自己承包的“牛营山”山上的果树、杨树及泡桐等。经林业工程师鉴定,徐某在其承包的“牛营山”山上共采伐阔叶树211株,立木蓄积12.2立方米。

评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实施兴林富民行动,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

森林分为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林业发展属于农业现代化的整体范畴,2016年1月27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以上。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要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林农的合法权益要得到保护,林农的负担要得到依法减轻,早在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已经提到,“一把锄头造林,百把斧头砍树”。森林管理不严,法纪长期废弛。所有这些,都严重地挫伤了广大群众和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阻碍了林业的发展。(https://www.daowen.com)

但同时,林农自身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合力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也要加大森林执法力度,合力建设生态家园,促进绿色发展,共建美丽中国。

《森林法》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徐某违反上述法律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应构成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