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读物,是我在给湖北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MAE)研究生讲授农业法规课程后的些许心得体会。湖北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来自于湖北、广东、河南、山西、陕西、贵州、浙江、山东、河北、内蒙古、新疆等祖国各地,既有全日制研究生,也有非全日制研究生,既有农业农村工作实务经验非常丰富的各类在职人员,也有大学本科毕业直接考上的研究生。毋庸置疑的是,他们均矢志于将“农业推广”作为自己的学业和未来的事业,我在他们那里,不仅看到了青春和笑容,感受到了朝气和生机,更看到了中国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希望。
湖北大学是具备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该专业学位曾经命名为“农业推广硕士”,2014年7月,全国教指委会议对名称问题进行了专题审议,并向国务院学位办提出了将“农业推广硕士”定名为“农业硕士”的建议报告。2014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农业推广硕士定名为农业硕士的报告,农业推广硕士正式改名为农业硕士。
我2012年就在湖北大学讲授农业政策与法规研究生课程,后来农业政策与法规课程被取消,改上农业法规课程。相关部门将课程名称进行调整,说明他们也应该认识到,相较于农业政策而言,农业法规更加具有稳定性和普适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动农业法规课程的学习和推进农业法方面的理论研究,具有较大的培养意义和实践作用。
我在给MAE研究生们上课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研究生基于各种原因,并没有接受过较为专门和系统性的法学本科教育。虽然接受法学本科教育对法治思维的树立和法治素养的形成有着很大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接受过法学本科教育的MAE研究生,其农业法治素养的形成和农业法治思维的树立会存在困难或障碍。任何一名有志于拿到农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农业推广和发展工作的MAE研究生,只要沉下心来进行农业法规课程的学习,是完全可以掌握必要的基础性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和理论的,其所形成的农业法治素养和培养的农业法治思维,是完全可以对其日后的农业实践工作有所裨益的。2012年—2017年,我一直在讲授农业法规课程,直到2018年因为全国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调整而中止。但是我依然要呼吁一下,应该恢复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发展领域和农业管理领域等两个领域培养方案的农业法规课程设置。这不仅符合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也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要求。
我虽然是法学专业出身,略微知晓一点法律知识,但是在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前,我是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讲授农业法课程和指导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因此,在农业法知识和理论的掌握上,我其实还是一名新人,还需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方能更好地为湖北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贡献一点绵薄之力。(https://www.daowen.com)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我读本科时就十分仰慕的中央级出版社,能够在这样的出版社出版读物,自然十分荣幸。也非常感谢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本读物出版的大力支持。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领导和同仁为湖北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付出了诸多辛劳,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这里,我祝福该硕士点的建设蒸蒸日上、成绩斐然!也要感谢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大学农村社区研究中心对本读物出版的关注和支持。还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领导和编辑的辛勤劳动,我们从素不相识到相互信任,合作充满着愉快,让我领略到了现代职业出版人的风采。
本读物虽然是我在给MAE研究生讲授农业法规课程后的些许心得体会的一种汇集,但是,它面向的读者绝不仅仅是MAE研究生们,更应该包括广大农民朋友、农业农村工作者、乡镇干部和关注乡村发展和振兴的人。本书在写作过程中或许会存在疏漏或错误,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无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拉近了城市和乡村的地理距离。但是迄今为止的发展进程还只是一个开头,还只是一代人的时光。因此,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只有乡愁而没有城愁的。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我虽然成长于城市,但是我的根在乡村。与其说,所有的道路都通往城市,不如说,所有的心路都通向乡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愿每一个有着乡愁的中国人都心有所安。
段凡
2019年1月6日于湖北武昌湖大琴园向阳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