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地上逐步建立善的原则的统治的历史观念
我们不能要求地上的宗教(在这个词的最狭隘的意义上)有一部人类的普遍历史;因为它如果是建立在纯粹的道德信仰之上的,就不是公共的状态,而是每一个人都只能独自地意识到他在纯粹的道德信仰方面取得的进步。惟有对于教会信仰来说,我们才能通过按照它的各种不同的、变换不定的形式,把它与独一无二的、不变的、纯粹的宗教信仰进行比较,从而期望一种普遍的、历史的描述。从教会信仰公开承认依赖于宗教信仰的限制性条件和与它一致的必然性出发,普遍的教会开始把自己塑造为上帝的一个伦理的国度,并且按照一个对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时代都保持同一的坚定不移的原则,向这个国度的实现进步。可以预见,这一历史将无非是对事奉神灵的宗教信仰和道德的宗教信仰之间的不断斗争的叙述;在这二者中,人总是倾向于把作为历史性的信仰的前者置于首位,而后者作为惟一能改善灵魂的信仰,却从未放弃对属于它的优先权的要求,并将最终确凿无疑地宣布这种优先权。
但是,只有当这一历史仅仅被局限在人类的那样一个部分的时候,它才可能具有统一性;在这部分人类那里,趋向普遍的教会的统一的那种禀赋,如今已经接近于它的发展。凭借这种禀赋,至少理性的信仰与历史性的信仰之间的区别问题已经公开提出,并且其解决已经成为最重要的道德事务;因为各个不同的、其信仰彼此之间毫无关联的民族,其规章制度的历史,通常并不提供一种教会的统一。但是,在同一个民族中出现某种与先前占统治地位的信仰明显不同的新信仰,这并不能算是教会的统一,哪怕先前占统治地位的信仰,在自身中具有产生新信仰的诱发性原因。因为如果人们把各种不同的信仰方式前后相继的序列,算做同一个教会的各种变体的话,则统一就必须是原则的统一。而这部教会的历史就是我们现在反正要研究的东西。
因此,在这一意图中,我们只能讨论这样一种教会的历史,这种教会从它的最初的开端,就包含着趋向真正的、普遍的宗教信仰的客观统一的种子和原则,它在逐步地接近这样的宗教信仰。这里首先表明,犹太教的信仰与我们要考察其历史的这种教会信仰毫无本质性的联系,也就是说毫无概念上的统一,虽然前者是直接地先行的,并且为后一种(基督教的)教会的建立提供了自然的诱因。
就其最初的建立来说,犹太教的信仰只不过是规章性法则的一个总和,在这个总和之上建立起一种国家的制度。因为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来给它附加上什么样的道德添加剂,这些东西都绝对不属于犹太教这样一种宗教本身。犹太教严格来说,根本不是一种宗教,而只是一群人的联合。由于共属于一个特殊的氏族,这群人形成了一个服从纯然政治的法则的共同体,从而也就没有形成一个教会;毋宁说,它本应该是一个纯然世俗的国家,以至即使这个国家被不利的偶然情况所粉碎,也总是还给它留下一种(本质上属于它的)政治信仰,即(在弥赛亚来临时)有朝一日重建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制度以神权政治为基础(显然是一种自诩直接从上帝获得指示的祭司或者领袖的贵族政体),从而上帝的名字也并没有使它的制度成为一种宗教制度,因为上帝在这里完全只是作为一个世俗君主受到敬重的,他关于和对于良知根本不提出任何要求。它本来不应该成为这样一种制度,这一点的证据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所有的诫命都具有这样的品性,即使一种政治的制度也可以遵守它们,并且把它们当做强制性的法则让人承担,因为它们只涉及外在的行动。虽然十诫即使不是被官方提出来的,在理性看来也已经是伦理的诫命,然而,在那次立法中,它们根本不是伴随在遵循它们时的道德意念(后来,基督教把它的主要工作就建立在这里)的要求一起被给予的,而是绝对地仅仅着眼于外在的遵守。这一点还可以从以下这点得到说明,即:其次,从对这些诫命的履行或者触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任何奖赏或者惩罚,都仅仅局限于那些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可能有份的奖赏或者惩罚;甚至就连这些奖赏或者惩罚也根本不是依据伦理概念的,因为二者据说也及于在实际上根本没有参与他们的业绩或者罪行的后代。这在一个政治制度中虽然也可能是一种造成服从的聪明办法,但在一个伦理制度中,却是违背一切公正性的。由于如果没有对来世的信仰,任何宗教就都是不可思议的,所以,犹太教本身就其纯粹性而言,根本不包含任何宗教信仰。这一点将通过以下的说明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也就是说,犹太人和其他民族、甚至最原始的民族一样,也应当有过对来世、从而对自己的天国和地狱的信仰,这几乎是不可怀疑的。因为这种信仰由于人的本性中的普遍的道德禀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自发地产生的。因此,这个民族的立法者尽管被设想为上帝自身,却对来世不愿给予丝毫的注意,这肯定是有意地造成的。它表明,这个立法者想建立的只是一个政治共同体,而不是一个伦理共同体。但是,在政治共同体中谈论在此生中不可见的奖赏和惩罚,鉴于那个前提条件,会是一种完全不合逻辑的、不适当的办法。即使不能怀疑犹太人在后来,每一个人都独自地为自己造成某种与他们的规章性信仰的信条混在一起的宗教信仰,它也毕竟从来没有构成一个属于犹太教立法的部分。最后,说犹太教构成了属于普遍的教会状态的一个阶段,或者甚至说,它在它那个时代就构成了这个普遍的教会,这种说法是如此错误,以至还不如说,它作为一个由耶和华特别为自己选中的、敌视其他所有民族并由此也被每一个民族敌视的民族,把整个人类都从其社会中排斥了出去。至于这个民族为自己规定了一个惟一的、不能凭借任何可见的形象来想象的上帝作为普遍的世界统治者,这一点在此也不能评价过高。因为我们在大多数其他民族那里都能发现,他们的教义也同样是通向那里的,并且仅仅由于崇敬某些隶属于那个普遍的世界统治者之下的、有力量的低级神,而招致了多神论的嫌疑。因为一个仅仅希望人们遵循那些诫命、为此却根本不要求一种改善了的道德意念的神,本来就不是我们在一种宗教上必需其概念的那种道德存在者。与其说,宗教是在信仰仅仅被奉献给一个惟一的存在者,但这个存在者却使机械的崇拜成为主要的事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倒不如说,宗教还可能产生自对多个这样的强而有力的、不可见的存在者的信仰,只要一个民族是这样思维这些存在者的,即它们虽然职司各异,但却全体一致地把自己的喜悦仅仅赋予最配享的人,即全心全意地追求德性的人。
因此,如果普遍的教会历史理应构成一个体系,那么,我们也就只能从基督教的起源来开始这种历史;基督教作为对它所由以产生的犹太教的一种完全抛弃,是建立在一个崭新的原则之上的,它在教义中造成了一场彻底的革命。基督教的导师尽可能作出,或者在一开始就尽可能作出过努力,要从这两种宗教里编织出一条相互联系的线索来,于是就想学会把新的信仰看做旧的信仰的一种延续,认为旧的信仰以原型的方式包含了新的信仰的一切事件。这种努力极为清楚地表明,他们在这里所关心的也许或曾经只是用最适当的手段引入一种纯粹的道德宗教,来取代一种旧的、民众的习惯过于强大的崇拜,而又不直接与民众的成见相冲突。随之而来的废除形体描绘,促使那个民族与其他民族完全分离开来,单凭这点就可以让人作出判断,这种不受旧信仰的规章束缚,甚至不受任何规章束缚的新信仰,已经必然包含着一种对世界,而不是仅仅对一个惟一的民族有效的宗教了。
所以,基督教是从犹太教中突然地、但并非毫无准备地兴起的。不过,这里所说的犹太教,不再是族长制的、无混杂的、仅仅建立在自己的政治制度(即使它已经支离破碎了)之上的犹太教,而是已经通过逐渐地在这方面公共化了的道德学说,同一种宗教信仰混合了的犹太教,在这样一种状态中,这个过去无知的民族已经获得了许多外来的(希腊人的)智慧,这些智慧也许有助于借助德性概念对这个民族进行启蒙。并且尽管有其规章性信仰的沉重负担,一旦有机会通过使祭司们听命于一个以无所谓的态度看待所有外来的民族信仰的民众的决定权,而削弱他们的权势,就为革命作好准备。福音的导师宣称自己是由天国派来的导师,同时,作为一个不辜负这一派遣的人,他宣布强制的信仰(对事奉神灵的日子、信条和习俗的信仰)是自身毫无价值的,相反,道德的信仰是惟一能够造福于人的信仰,惟有它才能够使人们圣洁,“就像你们的父在天国是圣洁的一样”[1]。他还凭借善的生活方式证明自己的纯正性。但在他通过教诲和受难乃至无辜的、同时又是值得称颂的死[2],在自己的人格上提供了一个符合那惟一让上帝所喜悦的人性原型的榜样之后,他被设想为重新回到了他所来自的天国,因为他口头上留下了他最后的意志(如同在一个遗嘱中那样)。并且就追忆他的功绩、教诲和榜样而言,他能够说,“他(上帝所喜悦的人性的理想)仍然与自己的门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日”[3]。——在人们由于他的人格的起源和也许是超尘世的等级而可能会对一种历史性的信仰感兴趣的时候,这种教诲就会是需要由奇迹来证实了。但是,奇迹作为纯然属于道德上的、能改善灵魂的信仰的东西,却可能缺乏所有这样的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据。这种教诲在一部《圣经》中还加进了奇迹和奥秘,而奇迹和奥秘的宣示本身又是一种奇迹,并且要求一种只能通过博学才能不仅加以证实、而且在其重要性和意义上加以保证的历史性的信仰。
但是,任何一种作为历史性的信仰而建立在经书之上的信仰,都必须有一个有教养的公众来作为自己的担保。在这样的公众中,这种信仰可以通过作为同代人的文献作家仿佛能够得到检验。这些作家不会被怀疑与这种信仰的第一批传播者有一种特别的约定,他们与我们今日的著作界有着不间断的联系。与此相反,纯粹的理性信仰并不需要这样一种证实,而是自己证明自己。在那场革命的时代,统治犹太人并散布在犹太人自己的居住地上的民族(罗马民族)中,就已经有一批有教养的公众,从他们那里,甚至当时的历史就政治制度中所发生的事件而言,也通过一系列作家流传给我们了。尽管这个民族很少关心它的非罗马臣民的宗教信仰,但毕竟从据说在他们中间公开发生的奇迹来看,这个民族绝不是无信仰的。然而,作为同时代人,他们却不仅根本没有提到这些奇迹,也根本没有提到这些奇迹在臣服于他们的那个民族中(在宗教方面)所导致的那场虽然是公开地进行的革命。只是到了后来,在经过了一代人有余之后,他们才着手研究这场对他们来说迄今为止尚属未知的信仰变化的性质(这场信仰变化的进行并不是没有公开的活动的),但却没有研究这场变化最初的历史,以至在他们的编年史中,根本找不到这段历史。因此,从这个时候直到基督教为自己造就了一个有教养的公众的时代,基督教的历史是模糊不清的。于是,我们也就始终不知道,基督教的学说对他的教徒的道德性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最初的基督徒是确实在道德上改善了的人,还是依然为普普通通的人。但是,自从基督教自己成为一个有教养的公众,或者至少是进入广大有教养的公众之中以来,就人们有理由期待一种道德宗教可以发挥的慈善作用而言,基督教的历史对公众来说决没有什么好印象。——隐士生活和僧侣生活中的神秘主义狂热,和对独身阶层的圣洁性的歌功颂德,是怎样使一大批人对世界变得毫无用处;与此相联系的所谓的奇迹,如此用沉重的枷锁把人民压制在一种盲目的迷信之下;借助一种压迫自由的人们的教阶制,正统信仰的可怕声音如此从自封的、惟一钦定的《圣经》诠释者的口中发出,以及基督教世界如此由于信仰的意见(如果人们不把纯粹的理性宣布为诠释者,就绝不能给信仰的意见带来任何普遍的一致)而分裂成激烈对抗的派别;在东方,国家以一种可笑的方式插手祭司和僧侣阶层的信仰规章,而不是把它们控制在只是学者阶层的狭小圈子内(这些规章在任何时候都热衷于把学者阶层转化为一个统治阶层)。我要说的是,这种国家是如此终于不可避免地必然成为最终结束了它的占统治地位的信仰的那些外来敌人的猎物。在西方,信仰获得了它自己的、不依赖于世俗权势而建立的宝座,而公民秩序连同(维护这种秩序的)各门科学,却如此被一个自封的上帝钦差破坏和弄得衰弱不堪。这两个基督教地区[4]如此受到野蛮人的侵袭,就像由于生病而临近解体的植物和动物招引来毁灭性的昆虫以完成这种解体一样。在西方,那个精神上的领袖[5]如此凭借他那威胁要实行绝罚的魔杖,像对待小孩一样统治和惩罚各个国王,煽动他们去进行灭绝另一地区人口的对外战争(十字军战争),去彼此攻杀,并激怒臣民们反抗自己的政府,去残忍地仇视自己那同一个普遍的所谓基督教的不同想法的同道。这种即使如今也只是由于政治利益才免于激烈爆发的不和,如此隐秘地植根于一种专制地规定的教会信仰的基本原则之中,并一直还令人担忧发生类似的事件。——如果不是基督教的建立一直足够清楚地表明,它真正的初始意图无非是引入一种纯粹的、不可能存在意见争端的宗教信仰,而所有那些曾损害人类、并还在使人类分裂的骚乱之所以产生,完全是因为,由于人的本性的一种恶劣的倾向,那应该在一开始用于引进纯粹的宗教信仰的东西,即把那些习惯于旧的历史性信仰的民族,借助于他们自己的成见争取到新的信仰方面,结果却被当做了一种普遍的世界宗教的基础,那么,只要我们把基督教的这一历史(就基督教本来想要建立在一种历史性信仰的基础之上而言,这一历史也就不会有别的结果)看做一幅全景画,它就会证明那一声惊呼是多么正确:tantum religio potuit suadere malorum[宗教竟会诱发如此多的恶]。[6]
如果有人问,迄今为止已知的全部教会历史的哪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那么,我毫不犹豫地要说,就是现在这个时代。也就是说,人们可以让真正的宗教信仰的种子,如同它现今在基督教界虽然只是由一些人播种、但毕竟已经公开地播了种一样,完全不受阻碍地日益萌发起来,以便由此期待不断地接近那个把所有的人永远联合起来的那个教会,它构成上帝不可见的国在地上可见的体现(图型)。——在依照其本性应该是道德的和改善灵魂的那些事务上,理性使自己摆脱了一种总是听凭诠释者任性摆布的信仰的重负。这种理性在我们这部分世界的所有国家里,在真正的崇信宗教者中间,首先普遍地(即使不是处处都公开地)接受了在谈论所有叫做启示的事务时公允谦逊的基本原理:由于没有任何人能够否认,一部就其实践性内容而言,所包含的纯为神性事物的经书的可能性,它可能(即鉴于它在历史上所包含的东西)也确实被视为上帝的启示。此外,人们在一个宗教上的联合,若是没有一部《圣经》和一种建立在《圣经》之上的教会信仰,也就没有什么理由能够实现出来并坚持下来。又由于,正如人的洞察力的目前状况那样,的确很难有某个人会去期待一种由新的奇迹引入的新的启示。——因此,最合理和最公正的就是,把这部已经存在的《圣经》继续用做教会课程的基础,不借助毫无用处的、恶意的攻击来削弱它的价值,但也不把对它的信仰当做达到永福所要求的而强加给任何一个人。第二个基本原则是:由于纯然是为了教会信仰的目的而编制的《圣经》故事,其自身对于采纳道德准则绝对不能也不应该有任何影响,它仅仅是为了生动地展现道德准则的真正客体(追求圣洁性的德性)而被赋予教会信仰的。所以,《圣经》故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被讲授和解释为以道德的东西为目的的。但与此同时还必须小心地和(因为尤其是普通的人在自身中有一种犯被动[7]信仰毛病的固定倾向)不断重复地提醒,不能把真正的宗教设定在对上帝为我们获得永福正在做或者已经做了的事情的认识和信奉之中,而是应该把它设定在我们为了配享那些东西必须做的事情中,这种事情在任何时候都只是某种自身就具有无可置疑的、无条件的价值的东西,因而也只有它才能使我们让上帝喜悦。同时,每一个人都不需要任何《圣经》的博学就可以肯定它的必要性。——不妨碍这些基本原理,以便让它们成为公开的,这是君王们的义务;与此相反,在这方面干预神明天意的进程,为了讨好某些充其量也只是具有一种必须由学者们发现的或然性的历史性教会学说,而通过提供或者拒绝某些市民社会的、通常对每一个人开放的利益来诱惑臣民们的良知,这是非常冒险的,是要后果自负的。[8]且不说由此对在这种场合的圣洁自由所造成的损害,它也很难为国家造就好的公民。那些自愿去阻碍神性禀赋趋向尘世的至善这样一种自由的发展,或者甚至还建议别人去阻碍它的人,只要求教于良知对此反思一下,在他们中间还有谁,愿意为所有的人担保可能从这样的粗暴干预中产生的恶呢?这种恶也许会使世界统治者所计划的、在善上的进步长期受到阻碍,甚至还会使它退步,尽管不会有一种人类的力量和机构能够在某个时候完全取消这种进步。
在这段故事中,就天意的指导而言,天国最终也被设想为不仅是处于一种虽然在某些时候停留一下、但却永远不会完全中断的接近程序中,而且也是处于降临之中。当这种历史叙述(在《启示录》中)还被附加上一种预言(如在《西彼拉预言集》[9]中那样),预示这一伟大的世界转变在一个地上的可见的上帝之国的画卷中(在他的崇信降临的代理人和授权者的统治下)的实现;预示在他的领导下,在脱离和排除了再次试图对抗他的叛逆者之后在这尘世应该享有的幸福;还预示对这些叛逆者及其首领的彻底根除,从而是世界的末日构成了历史的结束时,人们就可以把天国解释为一种不过是为了更有力地鼓动起人们的希望、勇气和对天国的追求的象征性表象。福音的导师仅仅从庄重的、使灵魂升华的、道德的方面,即配得上成为一个上帝之国的公民的方面,向自己的门徒指明了上帝在地上的国,并且指示他们该做什么,不仅为了自己做到这一点,而且还为了与其他志同道合的人,并且尽可能与整个人类联合起来去做。但是,就构成了人的另一部分不可避免的愿望的幸福而言,他向自己的门徒预言,他们在自己的尘世生活中不能指望得到幸福。毋宁说,他让他们作好承受极大的悲痛和牺牲的准备;不过,他(由于人只要生存着,就不能苛求他完全放弃幸福的自然因素)又补充说:“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10]。上面引用的对教会历史的附加部分,在涉及人们未来的和最终的命运时,把人们设想为最终是胜利凯旋的,即在克服了所有的障碍之后,在尘世也达到了幸福的巅峰。——在教会向其完善性进步期间,善人与恶人的区分对这一目的不会有所助益(因为二者彼此之间的混合恰好是为此目的所必需的,这部分是为了磨砺善人的德性,部分是为了用善人的榜样把恶人从恶引开),这种区分被设想在完成了上帝之国的建立之后,是这种建立的最终结果。在这里,还加上了对这个国作为一种政权来看的坚固性的终极证明,加上它对同样也被看做在一个国(炼狱之国)中的所有外部敌人的胜利。这样就使得所有的尘世生活有了一个结束,因为“尽末了毁灭的(善人们的)仇敌,就是死”[11],双方都开始了不朽,一方是得救,另一方则是沉沦。一种教会的形式也就解体了;地上的授权者也就与作为天国的公民、上升到他那里的人们进入同一个等级,于是,上帝也就是一切中的一切了。[12]
对自身并非历史的来世作一种历史叙述,这种表象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即通过引入真正的普遍宗教造成道德上的、在信仰中预见到的世界新纪元,直到其实现。我们不能把这一实现作为经验性的实现来预期,而是只能在持续不断的进步中和向尘世可能的至善的迫近中(这里没有任何神秘的东西,所有的一切都是以道德的方式自然而然地进行的)来期望这一实现,即为这一实现作好准备。反基督者的出现、千禧年、关于世界末日临近的宣告,都可以在理性面前得到其好的、象征性的意义。而关于世界末日临近的宣告,被设想为一个(就像人生的终点或远或近一样)不可预见的事件,很恰当地表达了任何时候都为此作好准备、但在事实上(如果我们赋予这一象征以理知的意义)任何时候都把我们自己现实地看做一个上帝之国的合格公民的必要性。“上帝的国几时来到?”——“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的心里!”(《路加福音》,第17章,第21—22节)。♀[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