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市场中的精英商人与民众利益

城镇市场中的精英商人与民众利益

江浙商会在与清朝政府的互动中通常代表了商人群体,但它们在工商事务上又总是优先考虑精英商人的利益。针对清朝末年商税增加和铜钱贬值的问题,这些商会多次领导商人抗议官方税收政策,但它们在货币问题上又与官府合作,反映了精英商人对社会动荡的担忧,并因此造成了小商人的经济损失。所以,尽管商会领袖总是声称代表商人群体甚至社会的公共利益来管理市场,他们与地方市场中的普通商人之间仍然存在阶级矛盾。

(5) 从1906年起,由于清政府在新政改革期间增加捐税,并放任铜钱贬值,导致普通民众以银交税的负担大为增加。 (6) 除了农民,商人是新增税收的主要对象,并是铜币贬值的受害者。在江苏省,江宁地方官府于1908年前后进行新政改革所需的附加税收大多出自该城商人,尤其是在丝业与绸缎业中的商人。同年,该省镇江府的一份报告显示,当地官府在此之前的三四年里为了建立女校、警察等新政机构,征加了额外税收,以至普通商铺的经营费用增加了一倍。在浙江省,各府、州、厅、县的警察开办经费也主要来自商人缴纳的附加税。 (7) 尽管清政府的增税影响了整个商人群体,江浙商会领导发动的大规模抗税运动主要发生在它们所包括的精英商人集中的行业之中。

苏州商务总会就因它的主要领袖包括酱业富商,从而领导了苏南城镇商会采取集体行动,就官府增加酱缸捐的问题展开首次大规模抗税活动。在这个商务总会的创始人和领导人当中,长期担任董事的潘祖谦便来自经营酱业的苏州潘氏家族。事实上,由于酱业需要使用官府垄断的食盐从事生产,苏州和苏南地区的所有酱坊通常都由具有声望的精英商人运营,并由势力强大的盐商作保。 (8)

酱坊商人原来仅需在每5个酱缸中为一缸交税,但此项捐税从1904年的近2000文铜钱逐渐增长到1906年的4560文钱,此外还有商家向官府的其他临时捐纳。1906年10月,江苏巡抚声称为了筹集资金兴办各类新政项目,计划进一步提高酱缸捐,对每缸征收2625文的捐税,即每5缸共收13125文。由于该项酱缸捐突然增加近190%,苏州城乡的62家酱坊首先以酱业行会为基础联合起来,请求吴、长洲及元和三县的知县免除新增税收,但他们的请愿遭到了断然拒绝。随后,他们便与苏州府的其他六县酱坊商人举行了一次联席会议,直接向苏州知府和江苏巡抚请愿。 (9) 这份新的请愿书声称他们酱坊所拥有的每5个酱缸中只有一个正缸用来制酱,其余4个副缸仅用于抽取酱油和囤积货物,应予免税。这一请愿再次遭到官方拒绝后,苏州酱业商人试图作出让步,同意在每5个酱缸纳税4560文的基础上,再缴纳1750文铜钱。换言之,他们将为每5个酱缸缴纳6310文税,即仅将该项酱缸捐提高38%。 (10)

1907年初开始,苏州商务总会与它在苏南的商务分会联系,商议此事。溧阳县的商务分会提议苏南各地商会采取统一办法,公举驻于苏州和上海代表数人办理此事,并筹集资金以支付联合行动的费用。按照这一提议,商会将代表各地酱业商人,集体向北京农工商部提出申诉,并向盐商联络求助。如果清政府采取压制政策,拘留抵制酱缸捐的商人领袖,所有商人都将前往官府,自愿要求一同入狱,作为和平抗争方式。各商会还需举行联合会议,商请一位苏南出生的京官直接向清廷奏报此事。如果奏报无效,苏南地区的所有酱业商人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将作为营业执照的酱牌交还给官府,发起事实上的罢市。 (11)

苏南商会并未将此整个计划付诸实施,但它们确实为酱坊商人反对官方增加酱缸捐的运动提供了领导力量、保护措施和联系渠道。1907年5月,吴、长洲及元和三县的知县勒令苏州及其周边各地酱业商人在三日内上缴账册,以便调查这些酱坊是否仅用正缸制酱。针对此事,苏州府九县的92家酱坊商人联名向农工商部申诉请愿。他们援引清廷颁布的有关公司条例,抗议地方官员践踏酱坊商人保护各自账簿中营业信息的法定权利。此后,苏州商务总会将酱业商人的申诉及其表示支持的电报正式转发给北京农工商部,并通过上海商务总会的帮助,将此申诉书以苏州商务总会的名义发表在上海的报纸上。 (12)

由于商会的支持,酱业商人抗议官方增加酱缸捐的信心更为坚定。当驻于苏州的江苏巡抚衙门命令他们交代写作上述申诉书的主笔之人时,酱业商人声称其申诉书的写作经过众商在同业公所的共同讨论,并在苏州商务总会采用多数表决方式作出决定。 (13) 通过商会的网络及其领袖的帮助,苏州府的酱业商人还将松江、常州、镇江三府以及太仓直隶州的同业商人纳入抵制官方提高酱缸捐的联盟,其总数由苏州府的92家酱坊增加到包括苏南地区的265家。1907年9月,这265家酱坊再次得到苏州商务总会的帮助,向农工商部递交新的请愿书,直接抨击了江苏巡抚对于商人疾苦的漠视及其对于相关盐税的干涉。 (14)

直到1907年11月,苏州府内吴、长洲及元和三县的知县仍然继续执行高压政策,威胁要对继续抵制增税的酱坊同业行会领袖加以撤职、逮捕的惩罚。与此同时,这些地方官员还试图安抚苏州酱业商人,建议对于每5个酱缸增加3500文的捐税。换言之,每5个缸酱的捐税将从4560文提高到8060文,而不是原来规定的13125文。作为苏州酱业行会的主要领袖,潘廷枞也是苏州商务总会董事之一。他以苏南其他同业商人的压力为借口,拒绝了官府的提议。潘氏并秘密联系了无锡和其他城市的商会领袖,呼吁继续抵制官方提高酱缸捐。同时,苏州商务总会通过向两江总督致电,保护了潘廷枞,并帮助酱业商人顶住了地方官府压力。最终,1908年7月,两江总督只得免除了增加的酱缸捐。因此,在商会领导和支持之下,这场抵制官方提高酱缸捐的运动持续近两年之久,最终以酱业商人的完全胜利而告终。 (15)

几乎在抵制官方增加酱缸捐的同时,苏州和上海附近的商会领导了另外一场更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反对提高牙税。这场运动影响了更多的商人,尤其是许多苏南商会中的牙行商人。在清朝时期,不同行业的牙行一般需要从地方官府获得营业执照,而江苏省官府在1878年规定只有富裕商人才能持有牙商执照。因此,直到1907年,许多身为富商的牙行商人缴纳的牙税仍然较低。4个不同等级的牙商缴纳的年税仅分别为0.5、1、1.5和2两白银。 (16)

(17) 在苏州周边的商会中,许多成员是各种行业或其中行会代表,但他们实际上是该行业中的牙行商人。1906年,常熟县梅李镇的商务分会就由一位猪行牙商担任总理,其中两名董事和三名会员也是猪行、木行、饼行和砖瓦石灰行的牙商。1907年,吴江县盛泽镇商务分会的11名董事中,至少有5名是丝行、绸领业的牙商,而其余20名成员中的10名也是米行、丝行、绸领业的牙人。后来,该镇织绸工匠的一份投诉证实了牙行商人在盛泽商务分会的支配地位。 (18) 同样,无锡—金匮两县商务分会的第一任总理周廷弼和第三任总理薛南溟都拥有大量的蚕茧贸易牙行,而且前者还在上海商务总会长期担任董事。 (19) 自然地,这些商会积极参与了反对牙税增加的运动。

1906年11月江苏巡抚宣布将牙税提高10倍后,镇江商务分会首先向北京农工商部转递了当地牙商的请愿,要求撤销这一官方决定。此后,常州府和无锡—金匮县的两个商务分会迅速与镇江商务分会就联合行动事宜取得联系。苏州、上海的两个商务总会进而联合吴江—震泽县、盛泽镇和梅里镇的三家商务分会,于1907年1月就牙税增加问题向农工商部提出申诉。这些商会认为,由于银价上涨和各种附加捐税纷至沓来,近年来牙税已经上涨3倍,而新的官方决定实际上会将牙税提高30倍。因此,他们要求农工商部与江苏巡抚联系,减少牙税增加额度。与此同时,苏州和上海的两个商务总会向江苏巡抚提交了一份类似的请愿。 (20)

尽管江苏巡抚和北京农工商部拒绝了这些商会的要求,常州、江阴、镇江、无锡—金匮等地的商务分会在1907年初仍然继续向该部递交请愿书。常州商务分会在其总理恽祖祁领导之下,先后两次向农工商部表示反对增加牙税。同时,该商务分会积极与常州本府及镇江和苏州两府之内的7个商务分会联络,寻求对策,并敦促苏州和上海的商务总会领导一场共同行动。 (21) 通过这样的互相联系,苏州、松江、常州和镇江四府及太仓直隶州的商会决定于1907年10月1日在苏州举行一次大会,以商讨牙税问题。 (22)

在这次会议召开的一周之前,丹阳县商务分会特别致函苏州商务总会,其中提议抵抗牙税增加的办法与前述溧阳县商务分会关于反酱缸捐运动的计划如出一辙。丹阳商务分会建议通过报纸报道和向农工商部的请愿,对牙税和酱缸捐的增加提出申述。它还建议通过所有江苏籍贯的京官向清廷奏报这两项捐税增加的问题,并强调反对增加捐税斗争的关键在于各个商会的相互团结及其在官府压力之下的坚持不懈。 (23) 苏南地区的商会在抗税运动中基本上遵循了这一计划。

上述苏州、松江、常州和镇江四府及太仓直隶州的22个商会确实按照计划于1907年10月1日举行了联席会议。此后,在苏州商务总会领导下,它们集体联名向北京农工商部请愿,要求官方将牙税仅增加5倍,而不是10倍。这些商会还按照上述丹阳商务分会的计划,利用与江苏籍贯京官的同乡关系来反对大幅增加牙税。确实,一位镇江籍贯的官员与清廷其他3位京官联名给江苏巡抚致函,要求适度提高酱缸捐和牙税。此外,常州商务分会总理恽祖祁的一位侄儿即为在翰林院担任京官的恽毓鼎。他直接向清廷奏报了江苏的牙税问题,但他建议的增税幅度与上述商会的提议完全一致。在苏南商会和江苏籍贯京官的双重压力下,农工商部和江苏官府终于作出让步。1908年8月下旬,两江总督同意仅将牙税提高5倍,并宣布完全放弃增加酱缸捐的官方决定。 (24)

在抗议官方增加牙税和酱缸捐的运动之外,苏州和杭州的两个商务总会还在1909年分别领导了江浙两省商人反对针对所有商业文件征收的印花税,并均获得成功。1906年至1909年间,苏州商务总会又帮助了本地花树、洋货等行业中商人反抗重税的斗争。 (25) 这种抗税活动没有动员更广泛的商会网络, (26) 但直接代表了普通商人的利益。与此相较,江浙商会在铜钱危机中却竭力帮助清政府维持其货币政策,牺牲了小商人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商会领袖声称他们在货币问题上仍然保护了大众消费者。

清政府在1853年鉴于铜料短缺,难以大量铸造一文的铜钱,从而开始发行面值10文的铜币。在清朝的最后10年,10文铜币成为城乡贫民使用的主要货币。由于一枚10文铜币的面值远远高于其中所含铜的实际价值,清朝中央和省级官府的铸币厂都不计后果地大量发行这种硬币以谋利。然而,地方官员在征税时,却拒绝接收10文铜币。非法的私人铸币作坊也制造了大量的10文铜钱,作为假币投入市场,从而加剧了这种铜币贬值。 (27) 在浙江东部的鄞县,民众必须用银元纳税和缴租,但10文铜币不被接受。根据官方兑换率,一枚银元相当于面值960文的10文铜币,或96枚10文铜币。但到1909年末,地方市场上的实际银价已飙升至一枚银元兑换1360文铜钱。因此,普通民众每交一银元租税,就要遭受近400文钱损失。由于小商人必须用银元向批发商付款,并在与贫民交易中接受贬值的铜币,他们也成为官定银钱兑换率的受害者。 (28) 尽管小商铺要求按照市场价格改变官府的银元和铜钱兑换比例,商会出于帮助官府维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并不总是给予支持。

在浙江的许多府县,10文铜币在1908年初实际上已经贬值到面额的80%—90%。但许多商会仍不愿接受当地市场的既成事实。因为组成商会的精英商人只用银元交易,他们仅担心官府如果承认10文铜币贬值,就会引发大规模贫民暴乱。1908年中期,浙江石门县和仁和县塘栖镇的两个商务分会在小商人的压力下,曾经一度容许将当地市场的10文铜币贬值10%。然而,1908年6月下旬,由于秀水县王江泾镇因10文铜币贬值引发了严重骚乱,该县商务分会立即按照当地官员指示,坚持维持铜 

钱面值。 (29) 次月,在秀水知县声明反对铜币贬值后,临近的新塍镇商务分会做出了同样决定。 (30)

在浙江省城,杭州商务总会于1908年6月7日召集90多位行会领袖和其他精英商人讨论此项问题,但绝大多数的商会董事对于此事可能引发的贫民暴乱表示担忧,对于小商户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则无动于衷。与会者呼吁政府在征税时接受一定比例的10文铜币,并停止发行和进口这种贬值铜币。对于这一呼吁,官府口头表示支持,但并未付诸实际行动。不到3个月后,浙江省官府还从福建省的官营铸币厂进口了200箱10文铜币。9月15日,杭州商务总会召开紧急会议,试图阻止官府将如此大量的贬值铜币投入市场,但它仍然不允许在本城市场让铜币贬值。结果,1909年4月,银元与10文铜币的实际兑换率从1∶1200上升至1∶1400,导致杭州的铜钱危机加重,许多店铺只得关门停业。 (31)

铜钱危机在江苏南部更为严重,以至于苏州府的吴、长洲及元和三县的知县也从1906年开始提议将铜币贬值。然而,苏州和上海的两个商务总会均拒绝了这3位知县的建议。直到1908年,它们仍然要求江苏省官府维持10文铜币的面值。这两个商务总会的领袖指出,物价上涨已经使得贫民深受其害、生计困难,无法承受10文铜币的进一步贬值。他们还表示,如果当地官员宣布铜币贬值,苏州将会出现市场动乱,甚至导致罢工罢市。 (32)

然而,无论是这两个商务总会还是江苏省官府都未能提出具体的铜钱危机解决办法,更没有提出减少小商户经济损失的方案。苏州商务总会只是敦促江苏省官府禁止非法私铸10文铜币,并限制从邻省进口已经贬值的铜钱。苏南地区的其他绝大多数商会基本上遵循了上海和苏州商务总会的决定,并未对于维护铜币面值的不切实际官方政策提出质疑。但位于昆山县的菉葭浜镇商务分所、罗店和盛泽两镇及吴江—震泽两县的商务分会包括了更多的小商人作为会友。 (33) 因此,它们都致函苏州商务总会,要求向官府提出联合请愿,允许贫民和小商贩以10文铜币交税。 (34)

同时,一些江浙市镇的小商人已经强行将铜币贬值,甚至发动罢市,抗议官府的货币政策。在金山县的朱泾镇,10多位商人于1909年5月敦促该镇商务分会总理宣布将10文铜币贬值20%。虽然他们的要求被该商会领袖拒绝,这些商人在自己的商店交易中仍然将顾客的铜币折价处理。在他们的店员与顾客因此发生争吵和扭打之后,该镇近一半的商店关门停业,发起了一场商人罢市。但朱泾镇商务分会总理仍然通过公告禁止铜币贬值,并与当地官员亲自敦促所有商店开门营业。然而,面对商人持续不断的抗议,该镇商务分会总理后来不得不向上海商务总会递交辞呈。 (35)

在上海商务总会派出一名会员到朱泾镇调查动乱之际,铜币危机风潮已在1909年5月进一步蔓延到附近华亭县的亭林、张堰和叶榭三镇。在亭林镇,商人们首先在与顾客交易中自行将10文铜币折价。在愤怒的顾客捣毁了两家将铜币折价的商店之后,镇上所有的商店都立即关门停业。在张堰镇,暴怒的贫民打毁了5家自行实施铜币贬值的商店。 (36) 5月下旬,叶榭镇发生了最为激烈的骚乱,暴动民众并与该镇商会领袖发生了直接冲突。他们捣毁了6家将10文铜币贬值的商店后,当地所有商户便停止营业。该镇商务分会总理请来当地巡防局兵勇逮捕暴乱的头目,但暴动民众用武力从一艘巡防局船只上救出了他们的领袖。尽管该镇董事从当地驻防清军中调来两艘枪船恢复秩序,但群众仍旧继续抗议。与此同时,贫民顾客在苏州附近的震泽镇也发起类似骚乱,导致了该镇商人罢市。 (37)

因此,1909年6月,上海商务总会向北京农工商部发出紧急电报,报告了朱泾、亭林、叶榭等市镇贫民暴动和商人罢市的情形。但是,该商务总会仍然反对官府将10文铜币贬值,并警告官方的铜钱贬值公告将引发类似的城镇市场动乱。 (38) 不过,它的电报也敦促清政府在税收中接受贬值铜币,以此解决铜钱危机。针对江浙地区的民众骚乱和商人罢市,北京度支部最终采纳了上海商务总会的建议,并下令各省停止铸造10文铜币。与此同时,苏州商务总会更加积极地帮助了当地官员制止该城附近的周庄镇内商人将铜钱贬值的举动。它迫使所属20多家商铺遵守官方命令,责成吴江—震泽商务分会查处已将10文铜币折价的商户,并敦促元和知县发布公告,禁止该县其他市镇商人效仿周庄先例。 (39)

这些江浙地区的绝大多数商会对于铜币贬值危机的处理办法都倾向与清朝官府合作,并以牺牲小商人的利益为代价。这种态度似乎与它们积极领导和支持商人抵抗官方增加牙税和酱缸捐的行动有所不同。事实上,这些商会对这两类问题的处理均证明它们主要还是追求了精英商人利益,但也对本地社会秩序的安定表示了广泛关怀。在铜币危机中,他们努力阻止小商人将10文铜币折价,这不仅反映了精英阶层对社会稳定的忧虑,而且对更为广大的贫民消费者也是有益的措施。更为重要的是,上海商务总会最终利用普通民众的抗议和小商铺罢市的行动,促使清政府接受了以贬值的铜币纳税,从而以有利于小商人和平民消费者的方式解决了这场货币危机。在这些商会将其经济活动扩展到江浙两省铁路建设事务以后,它们的精英商人领袖与小商人和大众平民发展了更多共同利益,并因他们在这种大型公共工程中的合作而超越了双方在地方市场上的阶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