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期间的社团网络力量
辛亥革命运动发端于1911年10月10日在长江中游爆发的武昌起义,但其高潮是在位于长江下游的南京设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往的研究已经注意到了在长江下游的商会等社会组织在该地区核心和边缘地带的革命运动中的不同经历。在长江下游地区的边缘地带,由于革命造成的社会动荡,商会领袖很难与猖獗的土匪、秘密会社及当地驻扎的清军达成共识,所以只是扮演了维持社会稳定的角色。但在该区核心地带,特别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商会领袖和其他城市精英积极参加了反清起义,为革命运动做出了重要贡献。 (89) 实际上,即使在长江下游地区的核心城市,商会在辛亥革命中也扮演了至少两种不同的角色: 它们或者支持革命党人举行了反清武装起义,或者向当地清朝官员施压,推动其宣布和平独立。
(90) 江浙地区商会在1911年所参加的两种不同形式反清革命运动是它们长期以来为其精英商人的私人和公共利益与清政府进行多种形式互动的继续和集中表现。至1911年末,这些商会的网络扩张也导致其中精英商人领袖直接或间接地接触了孙中山的同盟会或浙江革命党人领导的另一反清组织光复会。 (91) 1911年前后,江浙商会与这些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之间的互动典型地展示了它们社团网络力量。
由于上海、苏南和浙北商会的一些领袖在1911年之前就与革命党发展了各种关系,辛亥革命中诞生的新政权也很快就给这些精英商人带来了政途上升机会和社会稳定的希望,他们因此成为反清革命的支持者。陈其美是长江下游地区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08年他从日本回到上海。通过湖州同乡、上海商务总会董事杨信之的帮助,他在上海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工作。辛亥革命发生之前,陈其美等革命党人至少吸收了上海商务总会和沪南商务分会的6位前任和现任领导人物,即沈缦云、王震、虞洽卿、叶惠钧、顾馨一和李厚佑。李氏的兄弟李征五也是上海商务总会的会友,并于1911年加入同盟会。 (92)
1911年初,同盟会东京总部决定成立国民军和国民会作为外围组织。因此,沈缦云、叶惠钧等已经投身反清革命的精英商人便积极发展这两个组织及其与江浙商会的联系。3月,他们帮助成立了全国商团公会,声称其宗旨是为了救亡图存而促进军事训练。作为秘密的同盟会主要领袖之一,宋教仁应邀在全国商团成立大会上讲话,同时李钟珏被选举为这一商人武装团体的会长。尽管李氏并非一名革命党人,但他是沪南商务分会的董事之一,也是上海自治公所的主要领袖。 (93) 全国商团公会统一了上海的商团力量,并很快与苏北地区的通州直隶州和浙北硖石镇商团建立了联盟。 (94) 所以, 后来通州和硖石的商会和商团领导人物均分别响应了上海和杭州的反清革命起义。
6月,沈缦云和上海同盟会的一些成员进而组建了中国国民总会,沈氏并被选为会长。由于同盟会的秘密会员褚辅成在当时担任嘉兴商务分会总理和浙江省谘议局议员,他帮助中国国民总会在嘉兴府城和浙江省城杭州均成立了分支机构。 (95) 杭州商务总会并呼吁浙江省的商务分会帮助该组织建立商团。如此一来,这个革命党外围组织很快就在湖州、宁波和浙江其他地区建立了分会。它的湖州分会主要由当地商务分会领袖发起,并与后者在同一地点办公。湖州商会领袖也利用这个机会,计划组建一个商团。 (96) 因此,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精英商人在辛亥革命前都充当了江浙商会和同盟会之间的纽带。
当武昌起义爆发后,陈其美所领导的同盟会很快就以沈缦云为中介,联系了李钟珏及其他上海两个商会和自治公所的领导人物,将他们带入反清起义的联合行动计划。11月3日下午,上海起义开始之际,陈其美领导敢死队向驻守江南制造局的清军发动进攻。与此同时,李钟珏利用商团接管了上海县城的衙门,并维持了华界社会秩序。但是,陈其美对江南制造局的进攻失利,被清军俘获。此后,李钟珏和王震仍与江南制造局的清军将领保持联系,并试图用沪南商务分会和上海自治公所名义保释陈氏。谈判失败后,他们便动员商团公会成员,再度攻击江南制造局。他们所领导的商团与光复会领袖李燮和指挥的起义清军及投诚警察联合行动,终于在4日凌晨击败江南制造局的清军,将陈其美从狱中释放。 (97)
(98) 上海商会和其他地方精英社团领袖的支持不仅对于该地反清起义的胜利至关重要,而且对随之而来的同盟会和光复会之间的权力斗争也有关键的影响。李燮和领导的光复会首先在上海县城成立了军政府,并要求上海商务总会帮助维持市场秩序。但是,他并没有得到上海精英的支持,甚至并未得到他们的邀请参加另一个军政府的选举会议。由于李钟珏和上海两个商会、自治公所、商团及消防队的其他领导人物已经在上海起义前后与陈其美等同盟会的革命党人发展了密切关系,他们共同举行了建立新的军政府会议,并选举陈其美为军政府都督。这两个上海商会和上海自治公所的领袖如李钟珏、沈缦云和王震等人很快进入这个军政府,担任民政、财政、交通等部总长。上海商务总会前总理周晋镳和前协理朱葆三也随后加入了陈其美为首的军政府。 (99)
这些精英商人慷慨解囊,为新的革命政府组织了各种筹款活动。仅沈缦云一人就从他所经理的信成银行为新政府筹措了30多万银元。但信成银行的主要股东实际是上海商务总会的另外一位长期董事周廷弼。他们还帮助组建了中华银行,作为军政府的金融机构。沪南商务分会为此特别召开了一次会议,敦促商人支持这家革命银行,接受其发行的纸币,并在该银行存款。上海商务总会特别帮助陈其美都督领导下的军政府从当地商人借款300多万银元,用以支付其巨额开支。由于陈其美和同盟会得到上海精英全力支持,李燮和及光复会所属的军政府只得迁往上海附近长江口的吴淞镇,但当地的商会分会总理也加入了这个分立的革命政权。 (100)
陈其美和李燮和的军政府都派遣了革命军到附近的府县接管地方政权,而当地商务分会领袖等地方精英通常积极配合了这种军事接管。李燮和所派出的革命军就受到通崇海泰商务总会的欢迎,并因此与该商会前任总理张詧一起在通州成立了一个新的军政府。在上海附近的松江府和通州附近的如皋县等地,商会分会领袖和其他地方精英或者与当地革命党人合作,或者支持上海、吴淞而来的革命军,对于当地清朝政府实行了军事接管。 (101)
(102) 杭州的革命党人也仿效上海先例,于1911年11月4日夜间发动了反清武装起义。同盟会在沪、杭两城和浙江新军中的领袖一起策划了这场武装起义,并将身为嘉兴商务分会总理的同盟会员褚辅成带入这场密谋。褚辅成进而利用他的浙江省谘议局议员身份,将该局主要领袖带入起义筹备工作。他和其他革命党人还联系硖石镇的商务分会和商团的两名领导人物,向该商团借了4000发子弹,用于杭州起义。因此,杭州的反清武装起义得到浙江省城及其周边商会领袖和其他改革精英的大力支持。11月5日杭州起义胜利后,硖石及邻镇的商会领袖和其他地方精英纷纷响应,升起革命旗帜。硖石的商团在后来还加入革命军,参与在嘉兴府城和江宁省城与清军的战斗。 (103)
虽然杭州商务总会没有参加在浙江省城的反清武装起义,它仍然是新成立的军政府不可或缺的依靠力量。在此起义之前,该商务总会已经与浙江省谘议局合作,计划成立一个全省民团总局,但该计划未能得到官方批准。尽管如此,杭州商务总会仍然组建了所属的商团。该商团有一个总部,下设6个分所。杭州起义后,这支商团开始携步枪巡街,有效地保障了这一动荡时期的商业秩序和公共治安。11月下旬,新的军政府陷入了严重财政危机。它付不出军饷,也不能约束士兵,于是士兵们便勒索当铺。在这一关键时刻,杭州商务总会一再努力阻止商人罢市。它还通过在杭州市场发行军用债券,为军政府组织一家新的银行,帮助解决了财政危机。 (104)
商会领袖和革命党人之间的合作也影响了宁波的辛亥革命。宁波商务总会的主要领袖已经在1911年7月帮助当地同盟会秘密会员组织了中国国民总会宁波分会,并任名誉董事。10月下旬,他们还向革命党人控制下的民团提供财政支持。革命党人反过来鼓励宁波商务总会,成立了一个商团组织。 (105) 这些地方精英和革命党人的联盟甚至赢得宁波的汉人知府的支持,从而吓跑了满人道台。随后,该商务总会领袖与当地革命党人及反正清官一道,加入了维持社会秩序的“保安会”。他们实际上从11月初就控制了当地的军事和行政事务。至11月5日,革命党人成功地利用当地民团接管宁波,并在原有的保安会基础上组建新的军政府。这个新的军政府沿袭上海先例,吸收宁波商务总会和地方自治公所的领导人物参加。这些地方精英组织不仅为宁波军政府提供了商团力量、财政支持和其他资源,还帮助这一革命政权获得了社会承认。 (106)
除了参与上海模式的反清武装起义或支持新的革命政权,苏州商务总会和其他的地方精英社团领袖还开创了另一模式的反清运动,即推动该地清朝政府官员宣布从清廷和平独立。苏州模式的和平独立影响了江苏许多城镇及南方绝大多数省份的辛亥革命运动。 (107) 在这种形式的革命运动中,反正的清朝官员很难像革命党人那样,为他们的反清行为辩护、并使其新的政权合法化。因此,他们更多地依赖于商会和其他社会精英社团来提供其新政权的合法性,并需要在其他方面得到帮助和支持。
在1911年反清革命爆发之前和革命期间,由于苏州及其周边城镇中的革命党人很少,而且并不活跃,当地商会当然无法与他们合作举行武装起义。但是,商会领袖和其他立宪派精英对民众的暴力革命都有着强烈的恐惧,他们也与立宪派官员逐渐结成了反对清廷利用宪政改革加强中央专制集权的联盟。作为江苏省谘议局议长及省内众多立宪派社团领袖,张謇在10月10日晚亲眼看见了武昌起义的爆发,但他的最早反应是要求清政府镇压革命起义,以挽救立宪改革运动。从10月14日至15日,张謇从武汉回到江宁之后与该地清朝官员多次会晤,但未能说服他们增兵武昌。16日他到达苏州之后,特别拜访江苏巡抚程德全,并帮助他起草了一份致清廷电报,敦促清廷改组内阁,颁布宪法,从而遏制革命浪潮。 (108) 但清廷反应冷淡,打破了张謇和程德全的幻想。程德全同时也对清廷歧视汉人官员和在宪政改革中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感到不满。 (109)
与此同时,苏州商务总会自1911年9月以来已多次收到来自附近城镇商务分会和商务分所关于民众抢米骚乱的报告,并在武昌起义爆发后直接面临苏州内部的金融和社会危机。10月下旬,大批失业的丝织工人已经开始威胁要暴动。随着反清革命起义从长江中游向下游蔓延,苏州居民开始逃离城市。 (110) 11月3日爆发的上海反清武装起义进一步震撼了苏州的社会精英和清朝官员,而且次日就有大约50名革命士兵从上海来到苏州,动员当地新军发动兵变。在这个关键时刻,苏州的社会精英们在一所书院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所有与会者都赞成从清廷和平独立。同日,苏州商务总会的总理尤先甲与当地教育会和自治公所的领袖一起,先后三次会见了江苏巡抚程德全。他们不仅劝程氏采取权宜之计,以免使江苏民众受害,而且还帮助该巡抚安排了苏省独立事宜。当程德全在苏州官员的紧急会议上提出江苏独立计划时,仅有极少数人表示反对。作为杭州商务总会前任总理,现任江苏提学使樊恭煦代表与会官员,表示支持程德全的独立计划。 (111)
在程德全宣布苏省独立前夕,苏州商务总会部署其所属苏商体育会巡逻街道,在此关键时刻维护了社会秩序。11月5日上午,驻守苏州的新军从郊区进入市区,支持程德全出任都督,并在“中华民国”的旗帜下,举行军政府的就职典礼。由于苏州的政治革命比立宪派精英和官员所预期的还要和平,他们故意打碎巡抚衙门房顶的几块瓦片,以显示他们的革命 “暴力”。在当天下午一个更具象征意义的仪式上,来自苏州商务总会和自治公所的领导人物正式签署了一份文件,表示对新政府的支持。 (112)
(113) 新任苏省都督程德全很快向他以前的所有下属官员发出一份公开电报,命令他们立即宣布其所在府、州、厅、县独立。 (114) 因此,苏州的和平独立模式很快就影响了苏南的革命运动。各地的商会、自治公所和其他地方精英组织的领导人物也积极敦促地方官员效仿程德全的榜样。在某些地方,他们甚至与前清官员合作,争取和平独立,反对当地革命党人采取军事行动。这种政治活动反映了他们对个人利益和社区安全的关切,但他们的支持对辛亥革命期间的政治变革及由反正官员或革命党人所领导的新政权的稳定都极为重要。
在常州府,恽祖祁是当地商务分会和其他精英社团的主要领袖。11月5日他接到上述新任苏省都督程德全的电报后,立即说服当地的满人知府,将权力移交给汉人知县,并在江防营守军的支持下,组织新政权。然而,当地农会的领导人物已经联系了上海的革命党人,决定使用来自乡村的农团,武力接管常州府城。他们还计划在革命党人的领导下,建立一个新政权,将恽祖祁及其影响下的商团和江防营守军全部排除在外。11月7日晚间,农会领导人物在一所中学秘密开会,决定次日采取行动。 (115)
与此同时,恽祖祁决定采取先发制人的措施。他当晚命令常州城内商人立即升起白旗,并在他竞争对手的计划实施之前,提前宣布常州独立。在给苏州军政府的两封电报中,恽祖祁声称盘踞在当地中学的“土匪”阻止商人悬挂白旗,并请求允许他将这些“土匪”赶出常州府城。尽管恽祖祁向苏州发出的请求没有得到回应,他已经部署江防营进攻农会领袖集中开会的中学。在革命党领导之下的农团以此中学为据点,抵挡了江防营整整一夜的攻击。这番攻击失败后,恽祖祁不得不逃到上海。此后,常州出现
了一个以革命党人为主要领袖的军政府。 (116) 然而,新的军政府强制商人捐助军饷,很快遭到常州商务分会的强烈抗议,几乎卷入与该商务分会所属商团的军事冲突之中。常州商务分会的激烈行动保护了当地商人利益,后来导致当地军政府的革命党人领袖失去他的职务。 (117)
在常州附近地区,镇江商务分会的领袖在更加危急的情况下保护了该地城市社区,促进了和平独立的实现。在来自上海和镇江新军的革命党人策划反清武装起义的同时,当地八旗驻军仍然决心抵抗任何革命行动。然而,镇江八旗统领与当地商务分会前任总理吴兆恩、现任总理于鼎源以及他们主导的自治公所等地方精英组织的领导人物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这些地方精英组织领袖没有像大多数市民那样逃离镇江,而是积极寻求和平解决办法。在新任苏省都督程德全关于从清廷独立的命令到达镇江后,这些地方精英领袖与八旗统领及其他本地清朝官员于11月6日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最终决定遵循苏州先例,宣布和平独立。镇江商务分会和自治公所还提交了一份书面保证,以确保该城所有满人的安全,从而说服了八旗统领同意和平投降。 (118)
这些镇江地方精英社团领袖敦促清朝官员同意和平独立后,他们还在11月7日就此获得了革命党人的同意。然而,当地新军在当天已经接到命令,准备次日炮轰、攻击镇江府城。由于这场和平独立的安排在当天实现,这一即将发生的军事冲突得以及时幸免。但紧接其后,新军统领在其官署之外发现炸弹,怀疑旗兵所置,所以仍然命令炮轰八旗驻地,血洗旗营,作为报复。在此关键时刻,镇江商务分会总理于鼎源与该新军统领通宵辩论,最终让他收回了成命。此外,于鼎源还通过个人和商会网络,帮助安排了处于长江北岸的扬州府城和平独立。 (119)
于鼎源与扬州商务分会总理周树年原来就有亲戚关系,所以他们在镇江辛亥革命期间保持着频繁个人联系。11月7日镇江实现和平独立的当天,周树年的代表到达该地,邀请刚刚反正的清军统领、原为私盐枭首的徐宝山前往扬州,支持和平独立。但同日,一个自称革命党人的孙天生得到扬州驻防清军支持,占领了扬州。 (120) 在孙天生忙于从牢房释放囚犯、掠夺官府财物、造成骚乱之际,满族盐务官员已经在其衙门架上大炮,准备进行武力自卫。 (121)
在这个危急时刻,周树年再次派遣一名代表前往镇江寻求帮助。结果,11月9日,徐宝山的军队与一名革命党人和镇江商务分会的一名代表一起进入扬州。在徐宝山的军队弹压了孙天生势力、建立了新的军政府之后,周树年和他的弟弟都加入了该政府。徐宝山的军队后来还接到附近泰州、兴化等县的商务分会等地方精英组织的邀请,镇压了当地的兵变,帮助实现和平独立。在苏北的东台县,商务分会领袖也与当地驻防清军统领合作,于11月23日宣布和平独立。 (122)
在商会领袖、其他地方社团精英领导人物以及反正清朝官员的策动下,更多的苏南县城、甚至市镇宣布和平独立。在江阴县,当地商务分会总理和其他地方精英领袖在武昌起义爆发后成立了一个“公团”来控制财政、警察、司法和其他事务。因此,11月8日,他们自然而然地宣布和平独立,但新政府仍然保留了前知县作为负责民政事务的官员。在昆山县,当地商务分会的前任总理方还是江苏省谘议局和资政院的议员,但他接受了满族知县在其家中避难。通过控制当地驻防的清军,方还于11月6日领导组建了新政府,但将本地少数革命党人排除在外。 (123)
上海的反清武装起义在革命党人领导下取得胜利后,其附近的嘉定县商务分会、商团、自治公所等组织的领导人物仍然继续与当地清朝官员合作,维护了社会秩序。他们后来遵循苏州先例,于11月6日宣布和平独立。8日,在上海军政府督军陈其美的命令下,嘉定县终于成立了一个军政分府。不过,在该县的南翔镇,商务分会领袖和其他地方改革精英已经于两天前自行设立一个“民政事务所”,并选举了商务分会的前总理和该镇教育会、自治公所的主要领袖李树勋为市长。 (124) 李树勋等南翔地方精英之所以能够发动这场反清和平革命、顺利建立新的政权,其原因已在此前的讨论中有所说明。 (125) 如上所述,他们领导的商务分会和教育会在1909年之前就已经控制了该镇善堂等社区组织,而他们的社团网络也在此后进一步扩大,进而兼容了地方自治公所。
十分显然,从上海和其他江浙都市到南翔这样的乡镇,商会领袖和其他新式社团的精英领导人物都为暴力或和平的革命运动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支持,并利用其社团网络帮助建立、巩固了新政权。他们参与建立民国旗帜下新政权的活动实际是他们努力争取在商业立法和司法中分享官方权利,并通过地方自治公所、省谘议局和未实现的国会在立宪运动中追求政治影响的最终结果。因此,江浙商会参与立宪改革和反清革命的政治意义不仅在于它们促进了运动从改良转向革命,从而结束了清王朝及其帝国制度,还在于它们帮助创建了共和政体,使其合法性建立在社会组织和整个社会的认同基础之上。这个在中国经济核心地带的社会政治转型,注定会影响到全国层面的社会与政府关系的变迁。
(1) 169
(2)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43—44页。
(3) 《新闻报》1906年9月8日、9月10日、9月11日;《申报》1906年9月10日。
(4) Zhang Kaiyuan(章开沅),“The 1911 Revolution and the Jiang⁃Zhe Bourgeoisie”(《辛亥革命与江浙资产阶级》);Joseph W. Esherick(周锡瑞),Reform and Revolution in China:The 1911 Revolution in Hunan and Hubei(《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May Backus Rankin(冉枚铄),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中国精英行动主义与政治转型》).
(5) 170
(6) 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第76—92页。
(7) 171
(8) 浙江省辛亥革命史研究会、浙江省图书馆编:《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第203、208、210—223页;《上海万国官商士绅职业住址录》,丑部(第二部分),第6、22页;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第94页;《商务官报》1906年第17期,第9a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48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一次)》第4册,第26a页;《上海商务总会同人录·丙午年(1906年)》。
(9) 《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10a—11a页;《申报》1907年7月30日、8月24日。
(10) 《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1a—9a、10a页;《时报》1907年11月21日。
(11) 172
(12) 《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10a—11b页。
(13) 《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11b—12a、13a—b页。
(14) 173
(15) 《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5b、12a—13a、14a—15a页。关于提议成立全国华商联合会的提案及草拟简章,见天津市档案馆、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上册,第291—294页。
(16) 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第104—107页。上海商务总会为此次大会新拟的华商联合会简章与上述1907年简章在内容上有所不同,见《华商联合报》1909年第1期,“海内外公牍”第10—14页。
(17) 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第9页;《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18b—21b页;《预备立宪公会报》1908年第3期,第17a—17b页。
(18) 《申报》1907年7月30日、8月30日;《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25a页。
(19) 174
(20) 《预备立宪公会报》1909年第8期,第19—21页;1909年第9期,第19—21页;1909年第10期,第17—19页;1909年第16期,第19页。这份期刊也重印了很多上海主要报纸的有关文章。
(21) 《申报》1909年12月23日;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第206—207页;江苏省商业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第1卷,第166—167页。
(22) 《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12b、14b—15a、19a、21b页。商业调解和裁判的区别是前者通过非正式的听证来进行,而后者涉及正式的审讯。调解的结果需要被争议各方自愿接受,而裁判的决定则需要通过政府或商会来强制执行。
(23) 175
(24)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第50、70、78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7、27、182、186页;《大清法规大全·实业部》第7卷,第2b页。
(25) 《商务官报》1907年第13期,第13a页;1907年第14期,第10a页;1908年第4期,第9a页;1908年第5期,第10b页;1908年第11期,第9b页。
(26) 《上海商务总会同人录·丙午年(1906年)》,第2b—3a页;《华商联合报》1909年第16期,“海内外商会同人录”第4页,1909年第21期,“海内外商会同人录”第13页。
(27) A. M. Kotenev(A. M.科特涅夫),Shanghai:Its Mixed Court and Council(《上海会审公廨和委员会》),p.256.
(28)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521—522页;马敏:《商事裁判与商会》,第33—40页。
(29) 《申报》1906年8月21日;《新闻报》1907年5月20日。
(30) 176
(31)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522—523页;《商务官报》1909年第15期,第8a页。
(32) 《华商联合报》1909年第15期,“海内外商会纪事”第2—3页。
(33) 《申报》1906年8月14日、8月25日。
(34) 177
(35)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38—39页。
(36) 《商务官报》1910年第14期,第8b页。
(37) 《华商联合会报》1910年第6期,“海内外商会纪事”第1a—2a页。
(38) 178
(39) 《华商联合报》1909年第14期,“海内外公牍”第1—4页。
(40) 《各省商会大会纪事》,第6a页。
(41)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54—67页。
(42) 179
(43) 关于清末立宪改革较为正面的评价,见Meribeth E. Cameron(梅丽贝斯E.卡梅伦),The Reform Movement in China,1898-1912(《中国的改革运动1898—1912》),但持负面评价意见的代表作是Joseph W. Esherick(周锡瑞),Reform and Revolution in China:The 1911 Revolution in Hunan and Hubei(《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
(44) John H. Fincher(约翰H.芬彻),Chinese Democracy:The Self⁃government Movement in Local,Provincial and National Politics,1905-1914(《中国民主:地方、省级和全国政治中的自治运动1905—1914》).
(45) Min Tu⁃ki.(闵斗基),“The Late⁃Ch'ing Provincial Assembly”(《晚清各省咨议会》),pp.150-154;杨逸编:《上海市自治志》,“大事记甲编”第7a—7b页;《新闻报》1907年10月21日,1908年1月21日。关于这一规章草案,见《政治官报》1908年第81期,“杂录类”第17—19页。
(46)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667—677页。
(47) 180
(48) 《申报》1908年9月25日;《时报》,1908年12月20日。
(49) 《东方杂志》1908年第5卷第9期,“记载”第72—73页;《时报》1908年11月13日,1909年3月13日。
(50) 《东方杂志》1908年第5卷第9期,“记载”第72—73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233—1234页。
(51) 181
(52) 《东方杂志》1908年第5卷第12期,“记载”第156—157页,1909年第6卷第1期,“记载第一”第17—18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50、126、157、1233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二次)》第4册上,第33b页。
(53) 在江苏省谘议局中,7名可以识别的商会领袖和成员是方还、蒋炳章、钱以振、沙元炳、许鼎霖、于定一和周树年。浙江省谘议局在开始之际包括至少6名前任和现任商会总理及一位名誉议员,即丁中立、黄炎、钱允康、劳炯章、张棣、朱其镇和邵羲。但它后来吸收另外两名商务分会总理,即吴恩元和徐光溥,作为替补议员,其中原有议员褚辅成也在1910年成为嘉兴商务分会总理。参见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209—216、226—231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54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一次)》第4册,第26a、32a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二次)》第4册上,第15b、16b—17a、27b、28a、30b、31b、33a、35a、37a页;常州市民建、工商联文史资料办公室编:《武进县商会及工商业发展史略》,第104页;浙江省辛亥革命史研究会、浙江省图书馆编:《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第191—192页;《杭州商业杂志》1909年第1期,“调查录”第6页;《海宁州志稿》第41卷,第1b页;《时报》1910年7月12日。
(54) 《江苏谘议局第一年度报告》第1册,第3a—4b页,3册,第54a页;《江苏省谘议局厘金改办认捐文牍》,第9a—12a、24a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844—847页。
(55)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847—904、980—1014页,特别是第885—893页。
(56) 182
(57) 《浙江谘议局第二届常年会议事录》第1册,第1a—b,2册,第37a—39b页;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汤寿潜史料专辑》,第152、159页;《东方杂志》1910年第7卷第10期,“中国大事记补遗”第75—77页,1910年第7卷第11期,“中国大事记补遗”第94—95页。
(58) 《时报》1910年10月4日;《浙路代表旅津绅商废章保律公牍》,“浙省铁路始末述略”第4a页;浙江省辛亥革命史研究会、浙江省图书馆编:《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第192页。祝震是浙江谘议局的一名替补议员。
(59) 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68、285—286、296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58—159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一次)》第4册,第19a、26a页;《杭州商业杂志》1909年第1期,“调查录”第6页;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第94—95页。据上引张朋园所著《立宪派与辛亥革命》,资政院议员定额为200名。由于新疆尚未设立谘议局,无法选举两名议员去资政院,所以两名钦选议员也付诸缺如,但该书将上述两名来自江浙两省的资政院议员名字,即邵羲和周廷弼,错印为邵义和周延弼。
(60) 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第356页;《新闻报》1908年6月22日;《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一次)》第4册,第19a、26a页;《浙江日报》1908年7月19日。
(61) 183
(62)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66—67页;张謇:《张謇全集》第6卷,第625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57—159页。
(63) 《东方杂志》1909年第6卷第12期,“纪事”第394页;1909年第6卷第13期,“记载第一”第446—448页;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52—54页;《华商联合报》1909年第8期,“海内外商会纪事”第2页。
(64) 《东方杂志》1910年第7卷第2期,“记载第三”第27—29页;1910年第7卷第3期,“记载第三”第47—48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258—1262页。
(65)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262—1264页;May Backus Rankin(冉枚铄),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中国精英行动主义与政治转型》),第292页;《时报》1910年4月26日、5月1—3日;《华商联合会报》1910年第4期,“海内外时事社言”第1a—4b页。
(66) 184
(67) 《国会请愿代表第二次呈都察院代奏疏汇录》,第20—32、42、51页;《东方杂志》1910年第7卷第6期,“记载第一”第84—86页。
(68) 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53—54、60、64—66页;《国会请愿代表第二次呈都察院代奏疏汇录》,第20—32页。
(69) 《东方杂志》1910年第7卷第11期,“论说”第265页,“记载第一”第143—157页;《政治官报》1910年第1091期,“事由单”第3—4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275—1277页。
(70) 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第151—152页;杨逸编:《上海市自治志》,“大事记”乙编,第11a页。
(71) 185
(72) 杨逸编:《上海市自治志》,“大事记”甲编,第7a—b页;《新闻报》1907年9月15日、10月21日,1908年1月21日;Roger R. Thompson(汤若杰),China's Local Councils in the Age of Constitutional Reform(《宪法改革时代的中国地方议会》),pp.59-60,p.73,p.86,pp.111-112,p.219。
(73)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1226页;杨逸编:《上海市自治志》,“大事记”甲编,第12b—13b页,“大事记”乙编,第1a页;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第96页;《新闻报》1905年11月10日,1912年1月14日;《上海万国官商士绅职业住址录》,丑部(第二部分),第2、4、20—21页。
(74) 186
(75) 《新闻报》1907年5月28日;Roger R. Thompson(汤若杰),China's Local Councils in the Age of Constitutional Reform(《宪法改革时代的中国地方议会》),pp.61-62;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46—54、1213—1217、1222—1224页;张海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第190页;江苏省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编:《江苏自治公报类编》,第144—145页。
(76) 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市民公社档案选辑》,第58—59、87—89页;《时报》1909年6月24日;《新闻报》1909年6月29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55页。
(77) 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市民公社档案选辑》,第61—62、112—114、183—184页;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53—57页。
(78) 苏州市档案馆:《苏州市民公社档案选辑》,第64—70、89—93、114页,特别是第92页。
(79) 187
(80) 《浙江日报》1908年7月8日,1910年3月30日;《杭州商业杂志》1909年第1期,“调查录”第5—6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二次)》第4册上,第27b页。
(81) 《南通地方自治十九年之成绩》,丁编“自治”,第1—2页。
(82) 《嘉定县续志》第2卷,第38a—b页;第6卷,第4a、10a—12a页。《寥天一鹤》1910年4月10日;《民立报》1911年6月4日。
(83) 江苏省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编:《江苏自治公报类编》,第143—161页;《内阁官报》1911年第76期,“折奏:宪政类”第233—234页。清政府的地方自治章程将府、厅、州、县所在城厢定义为“城”,并将县以下的居民区划分为拥有5万以上人口的“镇”和少于5万人口的“乡”,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728页。
(84) 《内阁官报》1911年第63期,“折奏:宪政类”第209—210页;《海宁州志稿》第41卷,第4a、6a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一次)》第4册,第32a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二次)》第4册上,第29a页;吴欣木:《辛亥革命时期的硖石商团和工兵铁道大队》,第170页。
(85) Chūzō(市古宙三),“The Role of the Gentry:An Hypothesis”(《绅士的角色推论》),pp.301-304,p.312;Joseph W. Esherick(周锡瑞),“1911:A Review”(《辛亥革命研究评述》),pp.166-168.
(86) 《海宁州志稿》第40卷,第27a—b页;海宁硖石镇志编纂委员会编:《海宁硖石镇志》,第6、443页。
(87) 188
(88) 海宁硖石镇志编纂委员会编:《海宁硖石镇志》,第443页;《海宁州志稿》第41卷,第1b页;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130页。
(89) R. Keith Schoppa(萧邦奇),Chinese Elites and Political Change:Zhejiang Province in the Early Twentieth Century(《中国精英与政治变迁:20世纪初的浙江》),pp.145-154;Marie⁃Claire Bergère(白吉尔),The Golden Age of the Chinese Bourgeoisie(《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pp.191-201.
(90) 189
(91) 关于这两个革命党在长江下游地区的活动,见Mary Backus Rankin(冉枚铄),Early Chinese Revolutionaries(《中国早期革命者》)。
(92) 《辛亥上海光复前后》,第10—11页;Ding Richu(丁日初),“Shanghai Capitalists before the 1911 Revolution”(《辛亥革命前的上海资本家》),pp.66-74;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第94—95、120、125页。
(93) 190
(94) Kojima Yoshio(小岛淑男),“The Chinese National Association and the 1911 Revolution”(《中国国民会与辛亥革命》),pp.177-182;《新闻报》1911年3月13日、5月19日、7月13日;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第125页;杨逸编:《上海市自治志》,“董事会职员表”第1a页。
(95) Ding Richu(丁日初),“Shanghai Capitalists before the 1911 Revolution”(《辛亥革命前的上海资本家》),pp.70-71;《民立报》1911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7日、7月6日;《时报》1910年7月12日。关于褚辅成的简要生平,见May Backus Rankin(冉枚铄),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中国精英行动主义与政治转型)》),p.374,note57。
(96) 《时报》1911年7月6日;《民立报》1911年7月18日;《全浙公报》1911年7月8日、7月11日。
(97) 李平书:《李平书七十自叙》,第58—59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49—152、203—205页。
(98) 191
(99)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36、285—288、307—309、537、617—620页;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48—49页;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第95、125页;《辛亥上海光复前后》,第7—8页;许奇松、李宗武:《争夺沪军都督现场目击记》,第29—31页。这些史料称这次选举会议在11月4日或6日召开,尚有互相矛盾之处。但是,该会议显然是在11月6日召开,所以其选举结果出现于次日的上海报纸。关于陈其美的同党用武器胁迫其他出席此次会议人员,使他选为都督的说法也是这些史料之中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但以上所引用的一份资料显示,陈其美首先在该会议上被选举为“军政长”,然后他的支持者使用了恐吓手段,让他在会议结束前成为都督。不论如何,陈其美的军政府在开始之际确实获得了上海精英商人的大力支持。
(100)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290、414—416、614—620、624—625、983页;《申报》1911年11月20日;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第161页;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45页。
(101)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54—155、165页;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217—219、230—231页;李平书:《李平书七十自叙》,第58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一次)》第4册,第4b—5a、25b页。
(102) 192
(103) 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129—134、154—156页;吴欣木:《辛亥革命时期的硖石商团和工兵铁道大队》,第170—173页;《农工商部统计表(第一次)》第4册,第32a页;《海宁州志稿》第40卷,第28a页。
(104) 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汤寿潜史料专辑》,第200—201页;《神州日报》1911年11月7日;《申报》1911年11月2日、11月5日、11月27日、11月28日,12月2—5日、12月12日。
(105) 193
(106) 林端辅:《宁波光复亲历记》,第175—180页;魏伯桢:《辛亥宁波光复的回忆》,第205—217页;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161—163页。
(107) 关于苏州开始的“和平独立”反清运动及其对于其他省份辛亥革命的影响,见Wang Laidi(王来棣),“The‘Peaceful Independence’of the Constitutionalists and the 1911 Revolution”(《立宪派的“和平独立”与辛亥革命》),pp.4-15。
(108) 194
(109) 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127页。张謇:《张謇全集》第1卷,第175—177、180页;第6卷,第658—661页。Wang Laidi(王来棣),“The‘Peaceful Independence’of the Constitutionalists and the 1911 Revolution”(《立宪派的“和平独立”与辛亥革命》),p.8.
(110)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第657—659、1155—1170、1291—1305页;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第14卷,第36b—38b页;章开沅、朱英、祖苏、叶万忠编:《苏州商团档案汇编1905—1911》上册,第233页。
(111) 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54—56、123页;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5—6页;张国淦编:《辛亥革命史料》,第228—229页。
(112) 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5—6页;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117、125页;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第14卷,第39a页。
(113) 195
(114) 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8页。
(115) 常州市民建、工商联文史资料办公室编:《武进县商会及工商业发展史略》,第104、110—111页;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152—153、157页。
(116) 196
(117) 常州市民建、工商联文史资料办公室编:《武进县商会及工商业发展史略》,第111、118页;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152—154、159—161页。
(118) 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266—268、291—292页;卞孝萱、唐文权主编:《民国人物碑传集》,第232页;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266页。
(119) 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254—257、261、268—270、278—279、287页;卞孝萱、唐文权主编:《民国人物碑传集》,第232页;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7册,第266—267页。
(120) 197
(121) 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253、294—296、302—303、305—306页。
(122) 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287、298、303—309、320—328页。
(123) 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130—132、177—181页;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212、285页。
(124) 《嘉定县续志》第2卷,第38b页,“卷末”第1a—4a页。
(125)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