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逝世后的追赠、追晋军衔
追赠、追晋军衔主要用以对作战阵亡或病逝的军官追赠或追晋较高一级的军衔,如上校可追赠、追晋为少将,少将可追赠、追晋为中将,中将可追赠、追晋为上将,二级上将可追赠、追晋为一级上将。追晋与追赠略有不同,被追晋者生前的军功、资历和能力已达到追晋军衔的标准,对因名额或其他原因在生前尚未晋任者予以晋升;追赠在于表彰死者生前的英勇战绩或革命功绩,从优抚恤死者的家属。追赠、追晋军衔一般不作为生前的军衔,往往作为一种死后的荣誉。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先后追赠刘湘、曹锟、吴佩孚和宋哲元为陆军一级上将,追晋陈调元为陆军一级上将。其中,刘湘、宋哲元、陈调元3人都是在1935年4月3日被授予陆军二级上将的。除了追赠、追晋的5位陆军一级上将外,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还追赠、追晋了20余位陆军上将、1位海军上将、1位陆军中将加上将衔。
刘湘为川军的代表人物之一。毕业于四川陆军讲武堂,1912年任川军第一师第二营少校营长,1913年晋升为团长。1921年出任川军总司令,兼四川省省长。北伐时期,刘湘被委任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军军长。之后,在二刘大战中,刘湘战胜刘文辉,出任四川省政府主席。1935年被授予陆军二级上将衔。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刘湘电请抗战,出任第二路预备军司令长官。同年10月,改任第七战区司令长官兼第二十三集团军总司令。1938年1月20日因病逝世。蒋介石在日记中说:“晚得刘湘病故之报,甚悲,但从此四川可以统一,抗战基础定矣,未始非国家之福。” (176) 可见,蒋介石对刘湘内心还是颇有防范,但为了表彰刘湘率军出川抗战,安抚广大四川军民,国民政府为刘湘举行了国葬,追赠他为陆军一级上将。 (177)
宋哲元为西北军的代表人物之一。1906年宋哲元投考北洋陆建章为总办的随营武备学堂,毕业后在第六镇见习。之后转入冯玉祥京卫军第二团任前哨官。之后追随冯玉祥转战南北,历任营长、旅长、师长,被誉为冯部的“五虎上将”之一。中原大战后,宋哲元部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九军,宋哲元任军长。1932年兼任察哈尔省主席,率军参加长城抗战,获青天白日勋章。1935年任平津卫戍司令兼北平市市长。同年被授予陆军二级上将衔。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宋哲元对日军的“和平谈判”抱有幻想,致使部属在战争前期损失惨重,后虽顽强抵抗,仍未能阻止日军占领平津。1938年4月辞去军长职,改任军事委员会委员。1940年4月5日逝世,5月18日国民政府追赠宋哲元为陆军一级上将。 (178)
曹锟、吴佩孚均为北洋直系军阀的代表人物。曹锟先入淮军,后投袁世凯,参加天津小站练兵。1903年任北洋陆军第一镇第一协统领,1911年升任副都统。辛亥革命后,继续追随袁世凯,先后任师长、长江上游警备司令、直隶督军。1918年直系军阀首领冯国璋下野后,曹锟成为直系首领。1923年曹锟通过贿选当选总统,1924年因北京政变被冯玉祥囚禁。1927年后,曹锟长住天津租界。华北事变期间,日军一直试图拉拢他出来组建伪政权,但遭到曹锟的拒绝。1938年5月16日在北京病逝。同年6月14日,国民政府为褒扬他的民族气节,追赠他为陆军一级上将。 (179)
吴佩孚系直系首领,北洋名将。长期追随曹锟,征战南北,官拜上将,成为北洋直系军阀的后起之秀和重要代表人物。1926年,其主力在武汉三镇被北伐军打垮。1927年在北伐军和冯玉祥的国民军夹击下,兵败河南,宣布下野。九一八事变后,长住北平,拒绝与日方合作。1939年12月4日,吴佩孚牙疾发作,经日本牙医手术,当日逝世。为褒扬他的民族气节,国民政府于1939年12月9日追赠他为陆军一级上将。 (180)
自1935年至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政府先后追赠谭人凤、王金铭、白雅雨、施从云、徐镜心、刘溥霖、薄子明、李生达、王均、黄慕松、佟麟阁、赵登禹、郝梦龄、王铭章、蒋方震、廖磊、吴光新、陈安宝、蒋作宾、陈训泳等人为陆军上将。追晋张自忠、唐淮源、李家钰、张定璠、周浑元为陆军上将,追晋陈季良为海军上将。追赠贾德耀为陆军中将加陆军上将衔。
表1-9 1935—1945年国民政府追赠、追晋上将统计表
续表
资料来源: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5册,第1795号,1935年7月16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6册,第2012号,1936年4月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9册,第2084号,1936年6月24日,第8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1册,第2108号,1936年7月23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7册,第2210号,1936年11月23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26号,1937年4月12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渝字第3号,1937年12月6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1册,渝字第24号,1938年2月1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38号,1938年4月6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3册,渝字第57号,1938年6月14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9册,渝字第138号,1939年3月2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5册,渝字第207号,1939年11月20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5册,渝字第208号,1939年11月25日,第1—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5册,渝字第213号,1939年12月9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0册,渝字第258号,1940年5月1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2册,渝字第273号,1940年7月7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4册,渝字第295号,1940年9月23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9册,渝字第346号,1941年3月19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3册,渝字第401号,1941年9月29日,第6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8册,渝字第578号,1943年6月12日,第10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4册,渝字第645号,1944年2月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7册,渝字第686号,1944年6月22日,第6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4册,渝字第769号,1945年4月9日,第5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5册,渝字第782号,1945年5月25日,第1页。
谭人凤是同盟会元老,出生于1860年,1906年经黄兴介绍加入同盟会,与孙中山、黄兴、宋教仁有密切的关系。曾多次参加和组织早期革命党人推翻清政府的武装起义。辛亥革命后又曾参加“二次革命”和反对袁世凯帝制复辟的斗争。1920年病逝于上海,1935年7月16日国民政府追赠他为陆军上将。 (181)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驻守华北的第二十九军奋起抵抗。7月28日,第二十九军副军长佟麟阁、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在与日军激战中壮烈殉国,成为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方面牺牲最早的两位将军。1937年7月31日,国民政府追赠佟麟阁、赵登禹为陆军上将。 (182) 此前,赵登禹将军在1936年1月25日被国民政府授予陆军中将衔。 (183) 佟麟阁早在1927年就曾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十一军军长,之后又曾任整编第十一师师长。1933年参加察尔哈抗战,失败后隐居北平,直到1936年夏在宋哲元等人的邀请下才复出,因而其间未被正式授予陆军中将衔,但资历和功勋完全符合陆军中将的标准,并且根据职务军衔的规定,他也属于中将副军长。为褒扬二人抗敌卫国、英勇牺牲的精神,国民政府追赠他们为陆军上将。
张自忠是抗日战争中殉国的军阶最高的将领。他早年求学于天津法政学堂、济南法政学堂。自1917年起,在冯玉祥部任职。1927年参加北伐,出任国民革命第二集团军第二十五师师长。中原大战后,西北军改编为第二十九军,张自忠任该军第三十八师师长。1933年,率部参加长城抗战。1935年兼任察哈尔省主席,被授予陆军中将衔。1936年出任天津市市长。七七事变爆发后,张自忠临危受命,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北平绥靖主任、北平市市长等职,与日军周旋谈判。平津沦陷后,被国民政府撤职查办。1937年12月出任第五十九军军长,参加徐州会战,在台儿庄与板垣师团恶战,立下战功,升任第二十七军团军团长。武汉会战后升任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1939年5月2日,晋任为陆军中将加陆军上将衔。1940年枣宜战役爆发,张自忠亲自率部与敌作战,5月16日壮烈殉国。5月18日,蒋介石得知张自忠殉国的消息后在日记中说:“张荩臣(自忠)阵亡已实,诚失我良将矣。此将实为抗战中最忠勇之一人也,悲伤之至。” (184) 次日,蒋再次写道:“哭张荩臣(自忠)文未能着笔,余更爱其战前与倭寇周旋忍辱,不避毁谤,含羞纳垢之功为尤大也。” (185) 5月28日,张自忠的遗体被送到重庆,蒋介石等人亲至码头迎灵执绋。国民政府为张自忠举行隆重的葬礼,追晋他为陆军上将。 (186)
陈季良,福州人,毕业于江南水师学堂,是国民政府海军名将。历任“海容”舰舰长、海军第一舰队司令、海军部常务次长。1935年9月6日,陈季良被国民政府授予海军中将衔。 (187) 淞沪会战爆发后,他率领中国海军与日本海军在江阴血战,身负重伤。1945年4月14日,陈季良在重庆万州病逝,终年62岁。1945年5月25日,国民政府追晋陈季良海军上将军衔。 (188)
在20余位追赠、追晋的上将中,有一位比较特殊,他就是贾德耀。贾德耀1904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先后在清政府北洋军担任参谋官和标统。辛亥革命后,追随袁世凯,升任北洋军第十三旅旅长。1917年担任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教育长,1918年继任校长,被授予中将军衔。北京政变后,他曾出任陆军总长、国务总理等职。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被聘为军事参议院参议。华北沦陷后,日军拉拢贾德耀出任伪职,遭其严词拒绝。1940年12月病逝于上海。国民政府为褒扬其民族气节,于1941年3月19日追赠他为陆军中将特加陆军上将衔。 (189)
自1935年至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政府追赠赵锡九、赵魏、刘懋德、李日秋、王永福、尤民、陈成功、范铭新、班麟书、孙明、姜玉贞、刘家麒、郑廷珍、赵锡章、张培梅、钟毅、钱宗泽、赖传湘、李翰卿、寸性奇、王凤山、王克敬、黄维纲、周复、许国璋、彭士量、孙明瑾、王立业、吕继周、柴意新、陈可钰、陈维沂等人为陆军中将;追晋郑作民、马玉仁、罗启疆、陈烈、朱鸿勋、邢清忠、戴安澜、张琼、姜宝德、潘左、王甲本、阚维雍、陈济桓等人为陆军中将。
表1-10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追赠、追晋陆军中将统计表
续表
资料来源: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9册,第2084号,1936年6月24日,第8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渝字第3号,1937年12月6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1册,渝字第24号,1938年2月1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30号,1938年3月9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35号,1938年3月2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3册,渝字第46号,1938年5月6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0册,渝字第265号,1940年6月11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0册,渝字第267号,1940年6月18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0册,渝字第270号,1940年6月2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3册,渝字第285号,1940年8月20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4册,渝字第297号,1940年9月2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6册,渝字第322号,1940年12月27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9册,渝字第346号,1941年3月21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0册,渝字第360号,1941年5月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6册,渝字第432号,1942年1月17日,第5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9册,渝字第445号,1942年5月1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3册,渝字第507号,1942年10月16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4册,渝字第529号,1942年12月23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4册,渝字第536号,1943年1月15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0册,渝字第603号,1943年9月4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0册,渝字第604号,1943年9月10日,第1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0册,渝字第609号,1943年9月27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2册,渝字第626号,1943年10月21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4册,渝字第645号,1944年2月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6册,渝字第669号,1944年4月2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8册,渝字第699号,1944年8月7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9册,渝字第701号,1944年8月15日,第4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9册,渝字第708号,1944年9月6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9册,渝字第708号,1944年9月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0册,渝字第725号,1944年11月7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4册,渝字第769号,1945年4月7日,第5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4册,渝字第772号,1945年4月1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6册,渝字第801号,1945年6月28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8册,渝字第831号,1945年8月15日,第1页。
在上述被追赠为陆军中将的将领中,姜玉贞、刘家麒、郑廷珍是全面抗战爆发后,最早被国民政府追赠为陆军中将的将领。姜玉贞1913年应征入伍,被编入商震部,历任排长、连长、营长。北伐结束后,进入陆军中央军官学校学习,结业后任陆军第三十二师上校团长。1934年晋升为一九六旅旅长,1935年4月19日,国民政府授予其陆军少将军衔。 (190) 1937年9月,姜玉贞奉命率部坚守原平县城,与日军激战数日,不幸壮烈牺牲。1937年12月,国民政府追赠其为陆军中将。 (191)
戴安澜为中国抗日名将,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第一位获得美国勋章的中国军人。1926年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三期,先后任排长、连长、营长、团长等职。1933年参加长城抗战,荣获五等云麾勋章。全面抗战爆发后,出任第十三军第七十三旅旅长,先后参加保定、台儿庄战役。1939年1月,升任第二〇〇师师长。同年6月17日,晋任为陆军少将。 (192) 同年11月,率部参加昆仑关战役,取得昆仑关大捷,在南岳军事会议上被誉为“当代之标准青年将领”。1942年率部出征缅甸,作为中国远征军的先头部队在同古与日军激战12天,歼敌5000余人,声震中外。1942年5月,在与日军激战中中弹重伤,不幸牺牲。6月1日,蒋介石得知戴安澜将军殉国的消息后,不胜悲痛。他说:“第二百师师长戴安澜在五月十八日过细摩公路时,受敌截击,致重伤,弹贯腰际,伤及肺部,竟于二十六晚十时四十分在孟密特北殉国,呜呼!何天之不佑贤良,而如此哉。得此噩耗,实为缅甸失败之最惨之一事也。此为最近惟一之良将,悲痛极矣。” (193) 同年10月16日,国民政府为褒扬戴安澜将军的功勋,追赠为陆军中将。10月29日,美国总统罗斯福颁发命令,追授戴安澜懋绩勋章。 (194)
在抗战时期殉职和殉国的军官被国民政府追赠、追晋为少将的也有不少。其中,谢晋元、刘世焱、黄红、蓝挺、陈飞龙、吕公良、黄永淮、邵之一、余开纬、周名琳、钟济凡、李颐、印贞中等人被追赠为陆军少将;谢振邦、王禹九、王剑岳、吕旃蒙、王辉武、吴展、曾万里等人被追晋为陆、海军少将。其中,也有部分牺牲的黄埔军校毕业生被追赠、追晋为少将。
表1-11 抗战时期被追赠、追晋为陆军少将的黄埔将领统计表
续表
资料来源: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第2495号,1937年10月27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3册,渝字第285号,1940年8月21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4册,渝字第297号,1940年9月2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6册,渝字第310号,1940年11月15号,第9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0册,渝字第360号,1941年5月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6册,渝字第432号,1942年1月17日,第5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9册,渝字第445号,1942年5月12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0册,渝字第478号,1942年6月26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4册,渝字第536号,1943年1月14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7册,渝字第556号,1943年3月27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4册,渝字第645号,1944年2月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9册,渝字第708号,1944年9月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0册,渝字第720号,1944年10月20日,第8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1册,渝字第732号,1944年11月29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4册,渝字第769号,1945年4月7日,第5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5册,渝字第792号,1945年6月28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5册,渝字第790号,1945年6月20日,第1页。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建立的军官任官与授衔制度,将军官的任官与任职区别开来,以正式军衔为主,以职务军衔为辅,以追赠、追晋军衔为激励。从制度上而言,比北洋政府时期和北伐时期更加完善,也更加严格,对中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任官与授衔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不仅激励了广大军官英勇为国而战,而且也给为国捐躯的军官提供了从优抚恤的保障。不足的是,抗战时期军官的任官和授衔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完全适应抗战的特殊需要。1934年国民政府在制定陆海空军军官佐的等级和任官条例时,国内和国际环境相对和平。国民政府正着力整编军队,提高军队质量,在庐山设立军官训练团,对全国将领进行轮训,对军队的编制进行充实。因而,颁布的陆海空军军官佐的任官条例相对比较严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也希望通过制定严格的军阶官等制度来防止军官晋升过快, (195) 他的想法在1934年制定的任官条例中得到了贯彻。为了确保军官的晋升质量,不仅规定了各级官等之间的停年,而且在停年之外,还要求由上尉晋任少校须于尉官级内服3年以上之队职,由上校晋任少将须于校官级内服2年以上之队职。按此规定,从尉官必须任职7年半才能晋任少校,校官必须10年才能晋任少将。然而,在抗战时期,军官的伤亡数量很大,军官队伍增长更新也非常快,严格的晋升制度使得正式铨叙的军官跟不上实际的军事需要,造成官职失衡,低军阶的军官任高级职务的现象非常严重。1939年,国民政府虽然缩短了停年,但仍然需要较长的时间。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军事指挥,部队长官不得不广泛采用职务军衔,而职务军衔的泛滥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正常的任官制度。
(1) 刘岩:《中国军衔百年史略》,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
(2) 代表性成果有张建基:《民国军衔制度述略》,《军事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魏大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军官制度述评》,《民国档案》1996年第3期;王逸峰:《蒋介石军衔制度理念探析》,《军事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王逸峰:《蒋介石麾下的一级上将军衔制度述论》,《军事历史》2008年第2期、第6期;陈舒颜:《理想与实用的冲突:蒋介石和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军事历史》2012年第2期;肖如平:《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军官的任官与授衔》,《军事历史研究》2019年第4期。
(3) 《练兵处拟订陆军人员补官体制摘要章程》,《申报》,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廿九日,第三张第十七版。
(4) 《大总统规定陆军服制》,《申报》,旧历辛亥十一月十九日,第一张第二版。
(5)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理编辑:《政府公报》第4册,第130号,1912年8月21日,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553—554页。
(6)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蒋介石呈请设立裁兵善后委员会文》,《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军事”(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99页。
(7)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理编辑:《政府公报》第6册,第173号,1912年10月21日,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601—602页。
(8) 军事委员会铨叙厅编:《修正陆海空军人事评判委员会章程》,《陆海空军人事法规录编》上册,重庆:重庆军用图书社1943年版,第7—9页。
(9) 《陆海空军军官佐人事业务纲要》(1941年9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761/429。
(10) 《陆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64号,1934年6月16日,第1—2页。
(11) 《陆军军官佐任职暂行条例施行细则》,《陆海空军人事法规录编》上册,第231页。
(12) 《海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64号,1934年6月16日,第3—4页。
(13) 《空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64号,1934年6月16日,第5—6页。
(14) 《战时任官暂行办法》,《陆海空军人事法规录编》上册,第101—102页。
(15) 《陆海空军人事法规录编》上册,第23—25、52页。
(16) 《陆海空军官佐服役暂行条例》,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64号,1934年6月16日,第9页。
(17) 《特级上将授任条例》,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03号,1935年4月1日,第1页。
(18) 《上将任官施行条例》,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03号,1935年4月1日,第1页。
(1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05号,1935年4月2日,第1页。
(2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8册,第1839号,1935年9月6日,第1页。
(21) 李新总编:《中华民国史人物传》第一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92页。
(2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0册,渝字第153号,1939年5月13日,第1页。
(2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2册,第1943号,1936年1月11日,第3页。
(2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7册,渝字第872号,1945年10月3日,第1页。
(2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06号,1935年4月3日,第1页。
(2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1册,第1918号,1935年12月10日,第1页。
(2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9册,第2243号,1936年12月31日,第4页。
(2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0册,渝字第149号,1939年5月2日,第10页。
(2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4册,渝字第648号,1944年2月9日,第4页。
(3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7册,渝字第872号,1945年10月3日,第1页。
(31) 《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陆海空军人事法规录编》上册,第57页。
(3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4册,第2163号,1936年9月26日,第1页。
(3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30号,1936年12月16日,第1页。
(3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0册,第2302号,1937年3月13日,第2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16号,1937年3月31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25号,1937年4月10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5册,第2374号,1937年6月7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9册,第2448号,1937年9月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9册,第2462号,1937年9月18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第2485号,1937年10月15日,第3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第2491号,1937年10月22日,第1页。
(3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1册,渝字第20号,1938年2月2日,第1页;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6册,渝字第95号,1938年10月24日,第8页。
(3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0册,渝字第261号,1940年5月25日,第1页。
(3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7册,渝字第872号,1945年10月3日,第1页。
(3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07号,1935年4月4日,第3页。
(3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08号,1935年4月5日,第12页。
(4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09号,1935年4月6日,第1页。
(4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0号,1935年4月7日,第1页。
(4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1号,1935年4月9日,第5页。
(4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2号,1935年4月10日,第3页。
(4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8册,第1839号,1935年9月6日,第1页。
(4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2号,1936年1月22日,第2页。
(4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3号,1936年1月23日,第1页。
(4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4号,1936年1月24日,第1页。
(4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5号,1936年1月25日,第4页。
(4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6号,1936年1月27日,第2页。
(5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7号,1936年1月28日,第1页。
(5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4册,第1981号,1936年2月25日,第5页。
(5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5册,第1999号,1936年3月18日,第1页。
(5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6册,第2011号,1936年4月1日,第1页。
(5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7册,第2028号,1936年4月21日,第2页。
(5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8册,第2051号,1936年5月18日,第1页。
(5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9册,第2062号,1936年5月30日,第1页。
(5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9册,第2076号,1936年6月16日,第1页。
(5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3册,第2137号,1936年8月26日,第1页。
(5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3册,第2142号,1936年9月2日,第2页。
(6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3册,第2147号,1936年9月8日,第5页。
(6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4册,第2151号,1936年9月12日,第1页。
(6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4册,第2152号,1936年9月14日,第1页。
(6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5册,第2170号,1936年10月5日,第1—2页。
(6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5册,第2184号,1936年10月22日,第1页。
(6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6册,第2189号,1936年10月28日,第1页。
(6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6册,第2197号,1936年11月6日,第5页。
(6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7册,第2201号,1936年11月11日,第1页。
(6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7册,第2206号,1936年11月18日,第1页。
(6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28号,1936年12月12日,第1页。
(7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38号,1936年12月25日,第16页。
(7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42号,1936年12月30日,第3页。
(7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0册,第2286号,1937年2月22日,第1页。
(7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18号,1937年4月2日,第2页。
(7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47号,1937年5月6日,第1页。
(7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54号,1937年5月14日,第2页。
(7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60号,1937年5月21日,第3—4页。
(7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2册,第2365号,1937年5月27日,第3页。
(7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5册,第2370号,1937年5月31日,第1页。
(7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5册,第2374号,1937年6月7日,第1页。
(8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6册,第2385号,1937年6月19日,第5页。
(8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6册,第2388号,1937年6月23日,第1页。
(8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8册,第2435号,1937年8月17日,第1页。
(8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8册,第2445号,1937年8月30日,第6页。
(8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9册,第2471号,1937年9月29日,第3页。
(8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第2491号,1937年10月22日,第1页。
(8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第2510号,1937年11月15日,第1页。
(8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第2511号,1937年11月16日,第1页。
(8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渝字第6号,1937年12月16日,第3页。
(8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渝字第8号,1937年12月24日,第7页。
(9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1册,渝字第14号,1938年1月12日,第45页。
(9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27号,1938年3月1日,第8页。
(9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28号,1938年3月4日,第3页。
(9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32号,1938年3月17日,第2页。
(9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38号,1938年4月6日,第3页。
(9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2册,渝字第44号,1938年4月27日,第1页。
(9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3册,渝字第47号,1938年5月10日,第1页。
(9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3册,渝字第54号,1938年6月2日,第2页。
(9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3册,渝字第58号,1938年6月16日,第2页。
(9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4册,渝字第60号,1938年6月24日,第5—6页。
(10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4册,渝字第62号,1938年6月30日,第13页。
(10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6册,渝字第91号,1938年10月8日,第2页。
(10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7册,渝字第101号,1938年11月14日,第1页。
(10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9册,渝字第137号,1939年3月21日,第4页。
(10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0册,渝字第155号,1939年5月20日,第1页。
(10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1册,渝字第159号,1939年6月6日,第1—2页。
(10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1册,渝字第170号,1939年7月12日,第3页。
(10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1册,渝字第170号,1939年7月13日,第4页。
(10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2册,渝字第176号,1939年8月2日,第1页。
(10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2册,渝字第179号,1939年8月15日,第1页。
(11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3册,渝字第203号,1939年11月6日,第3页。
(11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3册,渝字第205号,1939年11月13日,第2页。
(11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5册,渝字第208号,1939年11月28日,第1页。
(11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6册,渝字第222号,1940年1月11日,第1页。
(11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7册,渝字第230号,1940年2月10日,第1页。
(11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9册,渝字第249号,1940年4月13日,第2页。
(11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0册,渝字第261号,1940年5月25日,第1页。
(11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6册,渝字第315号,1940年12月2日,第9页。
(11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6册,渝字第434号,1942年1月22日,第1页。
(11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69册,渝字第467号,1942年5月19日,第2页。
(12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4册,渝字第520号,1942年11月20日,第3页。
(12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7册,渝字第557号,1943年3月30日,第2页。
(12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7册,渝字第565号,1943年4月26日,第8页。
(12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80册,渝字第598号,1943年8月19日,第4—5页。
(12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4册,渝字第767号,1945年2月20日,第3—4页。
(12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4册,渝字第771号,1945年3月8日,第8页。
(126) ②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6册,渝字第801号,1945年6月28日,第3—4页。
(12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5号,1935年4月13日,第2页。
(12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6号,1935年4月15日,第1页。
(12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7号,1935年4月16日,第2页。
(13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8号,1935年4月17日,第7页。
(13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19号,1935年4月18日,第1页。
(13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20号,1935年4月19日,第1页。
(13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21号,1935年4月20日,第1页。
(13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22号,1935年4月22日,第3页。
(13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8册,第1839号,1935年9月6日,第1页。
(13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8号,1936年1月29日,第1—2页。
(13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9号,1936年1月30日,第3页。
(13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60号,1936年1月31日,第4页。
(13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61号,1936年2月1日,第1页。
(14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62号,1936年2月3日,第1页。
(14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63号,1936年2月4日,第1页。
(14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64号,1936年2月5日,第1页。
(14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65号,1936年2月6日,第1页。
(14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66号,1936年2月7日,第1页。
(14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4册,第1982号,1936年2月26日,第1页。
(14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4册,第1983号,1936年2月27日,第5页。
(14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5册,第1999号,1936年3月18日,第1页。
(14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6册,第2011号,1936年4月1日,第1页。
(14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8册,第2051号,1936年5月18日,第1页。
(15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9册,第2062号,1936年5月30日,第1页。
(15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9册,第2076号,1936年6月16日,第1页。
(15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3册,第2137号,1936年8月26日,第1页。
(15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3册,第2147号,1936年9月8日,第5页。
(15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4册,第2152号,1936年9月14日,第1页。
(15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4册,第2161号,1936年9月24日,第1页。
(15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5册,第2179号,1936年10月16日,第1页。
(15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6册,第2189号,1936年10月28日,第1页。
(15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6册,第2193号,1936年11月2日,第7页。
(15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7册,第2201号,1936年11月11日,第1页。
(16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28号,1936年12月12日,第1页。
(16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38号,1936年12月25日,第16页。
(16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42号,1936年12月30日,第3页。
(16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9册,第2069号,1936年6月8日,第1页。
(16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3册,第2146号,1936年9月7日,第1页。
(165)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5册,第2169号,1936年10月3日,第1页。
(16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5册,第2170号,1936年10月5日,第1—2页。
(16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5册,第2184号,1936年10月22日,第1页。
(16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6册,第2189号,1936年10月28日,第1页。
(16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6册,第2195号,1936年11月4日,第4页。
(17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18册,第2233号,1936年12月19日,第5页。
(171) 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2册,台北:“国史馆”2008年版,第321—323页。
(172) 《军事委员会铨(二)字第九七六号训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767/804。
(173) 《二十五年度陆海空军铨叙业务纲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767/804。
(174) 《陆军军官佐任职暂行条例》,《陆海空军人事法规录编》上册,第224—226页。
(175) 王正华编辑:《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60册,台北:“国史馆”2011年版,第621—626页;蒋介石:《革命军人与革命党的关系》,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21,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年版,第137—138页。
(176)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8年1月20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
(17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1册,渝字第23号,1938年2月14日,第1页。
(17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0册,渝字第258号,1940年5月18日,第1页。
(17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3册,渝字第57号,1938年6月14日,第3页。
(18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5册,渝字第213号,1939年12月9日,第1页。
(18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5册,第1795号,1935年7月16日,第2页。
(18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28册,第2421号,1937年7月31日,第1页。
(183)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03册,第1955号,1936年1月25日,第4页。
(184)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0年5月18日。
(185)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0年5月19日。
(186)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2册,渝字第273号,1940年7月7日,第1页;李新总编:《中华民国史人物传》第八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160页。
(187)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8册,第1839号,1935年9月6日,第1页。
(188)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95册,渝字第782号,1945年5月25日,第1页。
(189)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59册,渝字第346号,1941年3月19日,第2页。
(190)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92册,第1720号,1935年4月19日,第1页。
(191)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30册,渝字第3号,1937年12月6日,第1页。
(192)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41册,渝字第163号,1939年6月17日,第4页。
(193)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2年6月1日。
(194)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国民政府公报》第173册,渝字第507号,1942年10月16日,第1页;李新总编:《中华民国史人物传》第二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29—533页。
(195) 1933年5月,蒋介石在军事长官会议上批评军官的军阶升迁太快。他说:“我们军队里阶级的升迁,实在太容易。譬如在黄埔毕业的学生,无论那一个,最多不过是三十多岁的人,现在已很多升到少将中将甚至上将阶级的。试看旁的国家,无论任何国家都没有这种情形的。他们从军官学校毕业出来,到老还不能得到一个将官和校官的很多。他们毕业以后,在队里见习完毕才可以当一个少尉。再由少尉升到中尉至少要经过三年工夫,如要想升到上尉,至少还要在部队里当五年中尉才行。甚至一生一世都升不到上尉,也是常有的事情。”蒋介石:《训练军队与修养本身之道》,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11,第148—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