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诗意的人生态度
对于中华文化的上述特征,信仰宗教的西方人定会感到诧异:如果没有神光的照射,这样的人生不是太平凡、太卑微了吗?沉迷于哲学冥想的西方人也会感到诧异:如果没有植根于概念、范畴、逻辑的形而上学的沉思,这样的人生不是太浅薄、太无味了吗?其实,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本是长期互相隔绝并独立发展的异质文化,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但并无高低之分。中华先民具有独特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他们不需经过宗教的神秘仪式便能把平凡、卑微的现实人生进行升华,使之进入崇高、美丽的境界;他们不需要经过形而上学的繁复思考便能领悟人生的真谛。中华文明历经的数千年发展过程已经证实了这种可能性,19、20世纪的西方现代思想也从反面证实了这种可能性。尼采喊出“上帝死了”,显然包含着对基督教神学长期遮蔽人性的批判。海德格尔则认为必须扫除西方自柏拉图以来的整部形而上学史的迷雾,才能揭示存在的真正本质。这样说来,从源初开始便很少受到宗教神学和形而上学思考的双重遮蔽,未必不是中华民族在领悟人生真谛时的独特优势。
那么,中华先民们究竟是如何感受人生、领悟人生真谛的呢?让我们以春秋战国时代最重要的两位思想家孔子、庄子为例。孔子自述其志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此,朱熹的解说是:“圣人之心,浑然天理,虽处困极,而乐亦无不在焉。其视不义之富贵,如浮云之无有,漠然无所动于其中也。”孔子还曾让弟子们各言其志,曾点说:“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对此,朱熹的解说是:“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言其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孔子为了实现其政治理想,栖栖惶惶,席不暇暖。在政治活动彻底失败后,又以韦编三绝的精神从事学术和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了“发愤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正是这种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使他对生命感到充实、自信,从而在对真与善的追求中实现了审美的愉悦感,并升华进入诗的境界,这就是为后儒叹慕不已的“孔颜乐处”。
孔子如此,庄子又如何不是这样?庄子虽是以浪漫的态度对待人生的,他所追求的是超越现实环境的绝对自由,但在追求人生的精神境界而鄙薄物质享受这一点上则与儒家殊途同归。《庄子·让王》中以寓言笔法描写了两位孔门高足的生活状态:“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桑以为枢,而瓮牗二室,褐以为塞,上漏下湿,匡坐而弦歌。”“曾子居卫,缊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曳縰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石。”这种安贫乐道的生活态度是儒、道两家共有的,庄子对原宪、曾参生活的描写可谓合理的虚构。庄子在上文之后还有几句评说:“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正是在这种潇洒、浪漫的人生态度的基础上,庄子才能在自由的精神世界中展翅翱翔。
儒、道两家相反相成,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基本人生思想,他们对人生的诗意把握足以代表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特征。儒、道两家对人生的态度,有学者称之为艺术的或审美的人生观,我觉得不如称之为诗意的人生观更为确切。因为那种执着而又潇洒的生活态度,那种基于自身道德完善的愉悦感,那种对朴素单纯之美的领悟,那种融真善美为一体的价值追求,除了“诗”这个词以外简直无以名之!
那么,为什么中华文化得天独厚地具备追求诗意人生的内在可能性呢?换句话说,为什么中华文化能成为抒情诗茁壮生长的丰沃土壤呢?我们不妨以西方文化作为参照物来作一些考察。柏拉图是古希腊最为权威的思想家,至少在15世纪以前,柏拉图的理论对欧洲的思想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由于柏拉图认为人类社会只是“理式世界”的摹本,所以把人间生活作为描写对象的诗人是应被逐出“理想国”的。他告诫说:“你心里要有把握,除掉颂神的和赞美好人的诗歌以外,不准一切诗歌闯入国境,如果让步,准许甜言蜜语的抒情诗或史诗进来,你的国家的皇帝就是快感和痛感,而不是法律和古今公认的最好的道理了。”在古希腊的文化体系中,柏拉图的观点是完全合理的:既然世界的主宰是天上的诸神,既然人类是匍匐在诸神脚下的渺小生灵,那么以人类生活及其思想感情为内容的诗歌还能有什么价值呢?而且既然人类的一切力量都来自神的恩赐,那么诗人的灵感又如何能例外呢?柏拉图说:“神对于诗人们像对于占卜家和预言家一样,夺去他们的平常理智,用他们作代言人,正因为要使听众知道,诗人并非借自己的力量在无知无觉中说出那些珍贵的辞句,而是由神凭附着来向人说话。”尽管在古希腊并非没有抒情诗,九位缪斯中位列第二的欧忒尔佩即是司抒情诗的,但是缪斯毕竟是女神而不是凡人,她们甚至禁止人类与她们竞赛诗艺。所以古希腊人重视的是歌颂神灵的史诗,而不是以日常生活为内容的抒情诗。我们从古希腊的文化中经常看到对诸神和英雄的歌颂,却很少发现对平凡生活的诗化处理。柏拉图虽然想象着会有“神力凭附”赐给诗人以灵感,但是现实世界里怎能有人像扶乩似的写出好诗来?所以在古代西方文化中,诗的主体(诗人)与诗的客体(内容)是分离的,而且不在同一个层次上,这几乎从理论上釜底抽薪地消除了一切抒情诗存在的合理性。这从反面证明,与古希腊文化南辕北辙的中华文化才是抒情诗最合适的发生背景。在中华文化中,诗歌的主体是人,诗歌描写的客体也是人,所以诗歌创作是人们自然而然的情感流露,就像《诗大序》所描绘的那样:“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个过程无需乞灵于神祇的参与,也不会导致迷失自我心智的迷狂状态。它从人出发,又以人为归宿。它既符合理性,也符合诗歌的本来性质。于是,以抒情为基本功能的诗歌成为中华文化最耀眼的一道光彩,而赤县神州注定要成为中华先民诗意生存的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