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形式普遍现象与实际普遍现象
旨在寻求解释上的充分性的语言结构理论包含对语言普遍现象的描写,它认为小孩子对这些普遍现象有不言自明的知识。而且,这种理论提出:小孩子是带着下面这种假设去跟语言数据打交道的:即设想这些语言数据是从某种先前就很明确的语言中获得的,他的问题就是在(人类)可能有的语言中决定哪一种是他所在的语言集团使用的语言。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则语言学习将是不可能的。重要的问题是,关于他所学的语言的性质的最初设想是什么?以及随着小孩子学习语言的过程持续下去,其固有的程式(“语法”的总说)就逐渐地变得更加清楚明确和富于区别性,但这种固有程式的详情如何?它到底有多明确、具体呢?关于固有程式,我们目前根本不能说我们可以作出内容丰富、详尽而具体的假说,从而足以描写语言习得这个事实。因此,语言理论的重要任务必须发展对语言普遍现象的描写,这种描写一方面不因实际语言的多样性而变得无效,另一方面它将是那样的丰富和明确清楚,足以说明语言学习的迅速性和一致性,以及说明作为语言学习产物的生成语法的引人注目的复杂性及其范围。
对语言普遍现象的研究,是对自然语言的任何生成语法的特性的研究。句法、语义或语音部分,或这三部分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有各自的语言普遍现象的假设。
把语言普遍现象区分为形式普遍现象(formal universals)和实际普遍现象(substantive universals),这样做是有益的。实际普遍现象的理论主张:任何语言中的某一类项目必须从一个固定项目的类别中引出,例如:雅可布逊(Jakobson)的区别性特征的理论可以解释为有关生成语法中的语音部分的实际普遍现象的一种主张。它宣称语音部分的每项输出都是由若干成分构成的,这些成分具有少量固定的、普遍的语音特征(也许有十五个或二十个),每个语音特征都有不受任何特定语言支配的独立存在的声学-发音特点。传统的普遍语法也是这种意义上的实际普遍现象理论。它不仅提出关于普遍语音学(universal phonetics)的性质的有趣观点,而且把以下观点加以推进:某些固定的句法范畴(名词、动词,等等)可以在任何语言的句子的句法表现中找到,这些提供了每种语言的总的底层句法结构。实际语义普遍现象的理论可能认为,比方说,每种语言中的定名功能(designative functions)必须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去完成,因此,它可能宣称:每种语言将包含若干指称人的词,或包含若干指称某些特定类别的物体、感情、行为等的词项。
然而,寻求更抽象的普遍性,这也是可能的。请考虑认为每一种语言都满足某些特定的形式条件这一断言,这一假说中的真实成分本身并不暗示任何特定的规则必定在一切语法或甚至任何两种语法中出现。一种特性,如果它能使语法满足某一抽象条件,并被证明是自然语言的一般性质,则可以称作形式的语言普遍现象。最近作出的旨在详细说明生成语法必须满足的抽象条件的努力,已经提出了许多关于这种意义上的形式普遍现象的建议,比如:让我们考虑一下下述建议:认为语法的句法部分必须包含这样一些转换规则(这些规则是高度专门的操作规则),即它们用进行语音解释的表层结构去表示进行语义解释的深层结构;或认为语法的语音部分的构成成分是一系列规则,是若干规则的子集合(subset),这些规则可以循环地应用于表层结构的一个比一个更重要的成分〔根据最近对音系学的研究,称为转换周期(transformational cycle)〕。这样一些建议的主张完全不同于另外一些主张,另一些主张认为,某些实际语音成分对一切语言的语音表现来说都是有用的;某些特定的范畴对一切语言的句法来说都一定是主要的;某些语义特征或语义范畴为语义描写提供了普遍框架。象这样的实际普遍现象关注的是用词汇去描写语言,形式普遍现象则涉及在语法中出现的规则的特点以及这些规则可以相互联系的方式。
在语义平面上寻找可以称为形式普遍现象的东西(就象刚刚描写过的那种本质意义上的形式普遍现象),这也是可能的。例如,让我们考虑一下下面的假设:任何语言中的专有名称必须给满足时空上的接近(spatiotemporal contiguity)这一条件的物体定名,15对于给物体定名的其他词,情况也是如此;或者可以考虑以下条件:任何语言的颜色词必须把色谱细分为连续的切分成分;人工制品是从人类的某些目的、需要和作用的角度上定义,而不是单单从物理属性的角度上定义。16假如已知基本的语言数据,这类对概念系统所作的形式限制可能严重地限制(小孩子或语言学家)对描写语法的选择。
在象此处所举的这样一些例子所提示的意义上,根深蒂固的形式普遍现象的存在,暗示着所有的语言都被截割成相同的模式,但并不暗示在特定的语言之间有任何点对点的一致。例如:它并不暗示语言间的翻译必定有某种合理的程序。17
总之,一种语言理论如果被看作是关于人所固有的“产生语言的能力”(language-forming capacity)的一种假说,那么这种理论本身无疑既应该关注实际普遍现象,又关注形式普遍现象。但普通语言学理论传统上只关注实际普遍现象,而对任何生成语法必须满足的抽象条件的研究,只是在最近才着手进行;这样的研究,似乎为研究语法的所有方面都提供了极为丰富、极其多样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