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结构与语法转换
让我们尝试性地采用第二章§4.3所概要地叙述过的有关基础部分的理论,并继续使用第二章§3中的有关部分,将该部分适当修改,以便把次范畴化规则作为说明一种语法的例证从基础的范畴部分中排除出来。
这个基础现在将生成基础词组标记。在第一章§1中,我们把一个句子的底基定义为构成该句子基础的基础词组标记的序列。一个句子的底基是根据转换规则映现为该句子的,而且这些规则自动地把这个过程中的派生词组标记(最终是表层结构)分配给该句子。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让我们考虑一下生成词组标记(1)—(3)的基础部分。1可以对助动词作出不同选择的基础词组标记(3),将是句子“John was examined by a specialist”(“约翰被一个专家作了检查”,或“一个专家给约翰作了检查”)的底基。词组标记(1)将是句子“the man was fired”(那人被解雇了)的底基,如果我们通过把S'从跟man有联系的限定成分中省略掉的办法来修改该句子的话(在这种情况下,被动转换的后面是未特指的施事的省略)。然而,按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为了构成某个句子的底基,基础词组标记(1)必须由另一个词组标记来补充,这另一个词组标记的转换形式将填充(1)中S'的位置,并因此而用作修饰man的关系分句。同理,仅仅一个(2)是不能作为句子的底基的,因为出现在动词补语中的S'必须由某个别的词组标记的转换形式来替代。然而,实际上基础词组标记(1)、(2)、(3)的序列是这个构造得很好的句子的底基。
(4)the man who persuaded John to be examined by a specialist was fired(劝约翰接受专家检查的那个人被解雇了)
(4)的“转换史”可以由图(5)来作非正式的表述,(4)正是根据这种“转换史”从其基础中派生出来的。
我们把这一过程解释如下:首先,把被动转换Tp应用于基础词组标记(3);用普遍化的(双重基础)替代转换TE把这种结果嵌进到基础词组标记(2)中去,以取代S',得出一个词组标记来表示“the man persuaded John of Δ John nom be examined by a specialist”;首先把省略重复出现的NP“John”的TD应用到这个结构中,然后再把用“to”来取代“of Δmom”的Tto也应用于此,得出一个词组标记来表示“the man persuaded John to be examined by a specialist”(那人劝约翰接受专家检查);接着用TE把这个句子嵌进到(1)中S'的位置;把关系转换TR应用于此,关系转换用下一个N取代内嵌句,并用“who”取代重复的词组“the man”,得出一个词组标记来表示“Δ fired the man who persuaded John to be examined by a specialist by被动”。把被动转换和施事省略(TAD)应用到这一词组标记中来,即得出(4)。
我的这一描写没有把对产生(4)的正确形式所必需的相当多的转换包括在内,也没有把其他一些细节包括在内,但是这些内容一般说都是人所共知的,把它们扯进来,并不改变跟这一讨论有关的任何概念。
图(5)是对我们可以称之为转换标记的东西的一种非形式描述。它对话语(5)的转换结构进行描述的方式,很象是词组标记描述一个终端语符列的词组结构的方式。实际上,一个转换标记可能被形式上描述为字母表上的一个语符列集,该字母表由作为其成分的若干基础词组标记和转换所组成。正象一个词组标记可能被形式上描述为字母表上的一个语符列集一样,该字母表由终端符号、范畴符号所组成,并跟前面几部分及规定的特征的发展情况相一致。2
一个句子的深层结构完全是由这个句子的转换标记来表示的,该转换标记包含这句话的底基。这个句子的表层结构是个派生的词组标记,而该派生的词组标记是作为转换标记中所显示的操作成分的输出来加以表示的。这个句子的底基是基础词组标记的序列,这些标记构成树形图的各个终点(图(5)中左方的几个节点)。当转换标记如图(5)所示时,分支点跟一般转换相一致,一般转换把一个成分句(下面的一支)嵌进到主句中一个指定的位置上(上面的一支)。
一个这样的理论构架,就其本质而言,构成了最近十年中出现的转换生成语法研究的基础。然而,在这一研究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一些重要的论点,它们表明:一个多少更受限制的和概念上更简单的转换理论可能是适当的。
首先,我们已经指出,乔姆斯基的论著中(1955,1957,1962)提出的许多任意单一转换(optional singulary transformations),必须作为强制转换(obligatory transformations)重新加以系统阐述,这些强制转换对于一个语符列的适用程度,是以在该语符列中有无某个标记来确定的。里斯(1960a)指出了这一点来支持否定转换(negation transformation),而克莱默(Klima)(私人通信)则在大约同一时候指出这一点来支持疑问转换(question transformation)。实际上,正如第二章§2.3.4中所指出的,这也适用于被动转换。卡茨和波斯塔(1964)曾经把这些研究加以扩展,并根据一个总的原则来加以系统阐述,这个原则就是:转换对语义解释的唯一贡献便是它们(转换)使词组标记相互之间发生联系(即把已经用某种固定方式加以解释的各词组标记的语义解释结合起来)。3循此原则,我们接着便可以看到,转换不能产生出含有意义的成分(根据注1提到的条件,它们也不能无补偿地删除词汇项)。卡茨和波斯塔在把这些论述推广至嵌进转换(embedding transformations)后,也得出结论说,一个嵌进主句Σ中的句子转换形式必须取代Σ的虚位符号〔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采纳了这个建议,把S'用作这种虚位符号——这一假设在菲尔莫(Fillmore)的著作中(1963)也有〕。
卡茨和波斯塔指出,刚才叙述的这个原则大大简化了语义部分的理论,因为语义解释现在跟转换标记的所有方面都将无关,只有在表明基础结构相互间是如何发生联系的这个范围内才是例外。他们也成功地说明,在许多情况下,即在句法描写中见不到这一总的原则的情况下,实际上这种描写的内部句法根据是不正确的。有鉴于此,上述原则看来似乎是非常可能的。
其次,请注意,转换标记的理论容许有很大的自由,大到可以考虑转换的结构次序。因此,按这种看法,语法必须把生成可能的转换标记的规则包括在内,其方法是阐明条件,即这些目标必须结合在一起,以满足合格性〔里斯的著作(1960a)称之为“交往规则”(traffic rules)〕。4这些规则可以对相互有关的转换的结构次序作出说明,并可以把某些转换规定为强制转换,或者是规定为跟某些上下文有关的强制转换,其条件是需要这些转换出现在转换标记的特定位置上。然而,这一总的理论所允许的可能性中,只有一些可能性令人信服地在实际语言材料中实现了。特别是,在一般的嵌进转换中,还没有已知的结构次序的例子,虽然这样一种结构次序是转换标记的理论所允许的。此外,也没有真正能使人信服的单一转换的例子,这些转换在句子转换嵌进到一个主句之前就必须应用于该主句中,虽然根据该理论这也是一种可能性。5另一方面,又存在着许多单一转换的结构次序的例子,以及许多单一转换的例子,这些单一转换必须在一个成分句被嵌进之前就应用于该成分句中,或者是必须在一个成分结构被嵌进到一个主句之后应用于该主句中。因此,图(5)体现了在转换标记中实际上已经发现的这种结构的特点。
简言之,目前可以利用的描写研究,提出了下述对转换的结构次序的限制。单一转换是呈线性排列的(或许仅仅是部分这样排列)。它们可以在一个成分结构被嵌进之前应用于该成分结构,或者可以在该成分结构被嵌进之后应用于一个主结构,和嵌入主结构的成分结构。没有理由把一个非固有的次序硬加到一般转换上去。6
这些观察提出了转换语法理论的一种可能的简化。现在我们假定把“一般转换”和“转换标记”的概念全部排除在外。7在基础的重写规则中(实际上是在基础的范畴部分中),语符列#S#被引入这样一些位置:即我们把符号S'引入说明性例子的地方。也就是说,什么地方基础词组标记有一个位置必须引入句子转换,我们就都用语符列#S#来填充它,这就引进了派生。现在我们让这些基础规则周期性地应用,同时保持它们的线性次序。因而,例如在生成(1)之后,这些规则用#S#代替S',就能重新应用于(1)所表示的派生的末行中新出现的#S#。根据#S#的这次出现,基础的这些规则就能够生成(2)所表示的派生,用#S#取代(2)中出现的S'。根据#S#的后面这次出现,相同的基础规则就能够重新用来构成(3)所表示的派生。如此,基础规则将用(2)代替(1)中的S',用(3)代替(2)中的S',以生成根据(1)、(2)、(3)所构成的普遍化词组标记。
我们让#S#出现在某些分支规则的右边,即虚位符号先前曾经出现过的地方,并且让这些规则重新应用于(但保留原有次序)#S#的这些新出现的地方,我们因此而修改了基础的理论。一个用这种方法形成的普遍化词组标记,包含了构成一个句子的基础的所有基础词组标记,但是它所包含的信息比一个旧有意义上的基础所包含的更多,因为它还清楚地表明,这些基础词组标记是如何相互嵌进的。也就是说,这个普遍化词组标记包含了基础中所包含的所有信息,以及包含了这些一般嵌进转换所提供的信息。8
除了这些经过如此修改的基础规则外,语法还包含了单一转换的线性序列。这些单一转换按以下方式周期性地应用于普遍化词组标记。首先,这个转换规则序列应用于嵌进得最深的基础词组标记(例如,在通过把(3)嵌进(2)所形成的普遍化词组标记中,它应用于(3),得出(1)中的结果,就象以上所描写的那样)。在应用于所有这样的基础词组标记之后,这个规则序列就重新应用于嵌进了这些基础词组标记的S所支配的结构(在同样的例子中,指应用于(2)),如此继续下去,直至这个规则序列最终应用于由整个普遍化词组标记的开始符号S所支配的结构(在我们的例子中,指应用于(1))。请注意,在(1)—(3)的情况下,这一规约的作用完全是转换标记(5)中所描述的那个样子。也就是说,单一转换在被嵌进之前是应用于成分句的,而在嵌进之后则应用于主句。嵌进本身现在是由基础的分支规则,而不是由一般转换来提供的。我们实际上已经把转换标记(5)的具体特性改变为任何可能的转换派生的一般特性。
现在语法由基础和单一转换的线性序列所组成。这些单一转换以刚才所叙述的方式进行应用。安排结构次序的可能性,这是转换标记理论所允许的,但是显然从未利用过,现在这些可能性原则上被排除在外。转换标记的概念跟一般转换的概念一样,消失了。基础规则形成了普遍化词组标记,后者恰好包含基础中和早先所说的一般转换中所包含的信息。但是要注意,根据早些时候所讨论的卡茨-波斯塔的原理(原书132页),正是这一信息应该跟语义解释有关。因而,我们有可能把一个在刚才所定义的意义上的普遍化词组标记看作是句法部分所生成的深层结构。
因此,句法部分由一个基础和一个转换部分组成,基础生成深层结构,而转换部分则把深层结构转化为表层结构。为了进行语义解释,一个句子的深层结构服从于语义部分,而该句子的表层结构则进入语音部分并接受语音解释。然后,一部语法的最终作用便是把语义解释跟语音解释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旨在阐明一个句子是如何得到解释的。这一关系通过该语法的句法部分加以调节,句法构成了语法唯一的“创造性”部分。
基础的分支规则(即基础的范畴部分)规定语法功能和语法关系,并确定抽象的底层结构次序(参看第二章§4.4);词典表示嵌进到基础词组标记一些特定位置中的具体词项的个别特征。因此,当我们把“深层结构”定义为“由基础部分所生成的结构”时,我们实际上是在假定,一个句子的语义解释仅仅依赖于该句子的词项及在底层结构中出现并表示出来的语法功能和语法关系。9这是自转换语法理论出现以来一直推动该理论的基本思想(参看第二章注33)。卡茨和福德(1963)首次比较明确地系统阐述了这一思想,就此处提出的句法理论的修改和早些时候对此所作的简略讨论而言,卡茨和波斯塔后来(1964)又提出了加以完善的说法。刚才所说的系统阐述加强了这一思想的分量。实际上,它容许卡茨和波斯塔的论著中(1964)所提出的语义解释理论进一步简化,因为转换标记和一般转换,以及跟这二者发生关系的“投射规则”(projection rules),完全不再需要加以考虑。这一系统阐述似乎是我们刚才所总结的过去几年研究的自然延续和概括。
请注意,根据这种看法,转换规则的一个主要功能,乃是把一个表达句子内容的抽象的深层结构变换为一个表示该句子形式的相当具体的表层结构。10从感知机制的角度看,米勒和乔姆斯基的论著中(1963,§2.2)提出了几种可能的理由,说明语法这样组织是有道理的。在这个方面,注意到以下情况是很有意思的:逻辑的或程序设计理论的“人工语言”的语法,在大多数重要的方面显然都毫无例外地是简单词组结构语法。
在更仔细地考虑语法的还原特点时,我们现在提出了对转换理论的以下修改。在这种理论的早期形式中,还原特点是分配给转换部分的,特别是分配给一般转换和构成转换标记的规则的。现在这种还原特点是基础部分的一个特征,特别是在范畴符号语符列中指定位置上引入初始符号S的规则的一个特征。显然,在基础中没有别的还原规则。11转换部分是独自进行解释的。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有了对转换语法理论的这一系统阐述,我们就回到了标志着近代句法理论渊源的语言结构的概念上去,即回到了《普遍与唯理语法》中所提出的概念上去。12
关于“深层结构”的概念,我们还必须强调另外一点。当基础规则根据S的一次出现(S被嵌进一个已经生成的词组标记)来生成一个词组标记时,这些规则不能考虑S这一次在其中出现的上下文。例如,我们可能已经恰到好处地建立了根据(1)、K和(3)所形成的普遍化词组标记M',以取代由(1)—(3)组成的普遍化短语标记M(包括嵌进(2)中的(3),以及嵌进(1)中的这一结果)。而在前面所说的(1)、K和(3)中,K是一个词组标记,它仅在一点上区别于(2):(2)中的man被K中的boy取代了。但是现在,在派生阶段,关系分句转换((5)中的TR)应用于K(其中嵌进(3)),我们具有的将不是语符列(6),而是(7):
(6) Δ fired the man(#the man persuaded John to be examined by a specialist#)by被动
(7) Δfired the man(#the boy persuaded John to be examined by a specialist#)by被动
语符列(6)(包括其词组标记)这种形式允许关系分句转换得以应用,并用“who”取代“the man”,因为使这两个名词等同的条件是存在的,我们因而有一种可还原省略(recoverable deletion)(参看注1)。但是在(7)的情况下,转换将受阻。这样,词组“the boy”不能从(7)中省略掉,因为一般条件只允许可还原省略,也就是说,转换的同一性条件未能得到满足。13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因为由(1)、K和(3)构成的普遍化词组标记显然没有提供(4)的语义解释,假如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关系分句转换应用的话,那么这本是能做到的。实际上,由(1)、K和(3)构成的普遍化词组标记,虽然是由基础规则所生成的,但是却并非构成任何表层结构基础的深层结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够通过确定关系分句转换来作出这一准确的观察,其方法是:当关系分句转换应用时,它就会将邻界符号#省略掉。因此,如果关系分句转换的应用受阻,界限符号#就仍将留在语符列中。于是我们就能够确立这样的规约:一个合格的表层结构不能包含#的内部出现。这样一些内部出现将表明,某些应该得到应用的转换受阻了。同样的(或相似的)形式机制能够在其他种种情况下使用。
如果把形式化问题撇在一边,我们就能够发现,并非所有由基础所生成的普遍化词组标记都能构成实际句子的基础,并因此而成为够格的深层结构。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确定一个普遍化词组标记是否是某个句子的深层结构的检验标准呢?答案非常简单。转换规则恰好就能提供这样一种检验标准,而且一般地说没有比这更简单的检验标准了。普遍化词组标记MD便是构成句子S的基础的深层结构,该句子只有在转换规则从MD生成MS的情况下才带有表层结构MS。句子S的这个表层结构MS只有在S不包含表明强制转换受阻的符号的情况下,才是合格的。一个深层结构就是构成某个合格的表层结构的基础的普遍化词组标记。因此,由一部转换语法所定义的基本概念是:深层结构MD构成合格的表层结构MS的基础。“深层结构”的概念本身即来源于此。转换规则的作用好比一种“过滤器”(filter),它仅仅允许某些普遍化词组标记成为够格的深层结构。
请注意,转换部分的这一过滤功能并不是我们现在所研究的这种转换语法所特有的一种全新的特征。实际上,它也适用于早些时候的那种转换语法,尽管这一事实从未在我们的说明中讨论过。有鉴于此,基础词组标记的一个序列可能被挑选出来,因为它不能作为任何句子的基础。此外,旨在生成转换标记的任何规则系统,肯定都会对不能成为够格的转换标记的某些结构表示认可,这是因为在执行这些规则所代表的指令的过程中,产生了不一致的现象和障碍。在目前的这种转换语法中,这一过滤功能不过是表现得更明确些罢了。
在第二章§4.3中,我们提出:(a)词项的分布限制由词条中列举的上下文特征来确定,以及(b)这些上下文特征应被看作是对某些替代转换的限定。这样,词项的严格的次范畴限制和选择限制都是由跟这些词项有联系的转换规则来规定的。现在我们已经观察到,转换规则也必须承担起确定向基础词组标记施加哪些分布限制的任务。这样,生成普遍化词组标记的无限集(infinite set)的范畴规则,显然能够不受上下文的限制,而所有分布限制,即不论是基础词组标记的分布限制还是词条的分布限制,均要由(单一)转换来确定。
如果有谁把生成规则看作是某个说话人实际构造句子的一种模式的话,这样一种对句法部分的形式所作的描述似乎可能是很奇怪的。因此,如果我们假设,这个说话人首先根据基础规则来构成一个普遍化词组标记,然后通过应用转换规则来查看该标记是否最终造出一个合格的句子,并以此来检验该标记的合格性,那么这种假设就是荒谬的。但是这种荒谬不过是下面更严重的荒谬看法的一种必然结果:即把生成规则的系统看作是一个说话人实际构造句子的一种面面俱到的模式。请考虑一下一种不带转换的词组结构语法的更简单的情况(例如,一种程序语言的语法,或者是初等算术的语法,或者是英语中可能用这些术语来描述的某个小组成部分的语法)。如果我们假设:这样一种语言的“说话人”在系统阐述一种“话语”的时候,首先挑选一些主要的范畴,然后是这些主要范畴分析成的范畴,等等;最后,在这个过程的结尾阶段,挑选他打算使用的词或符号(决定他打算谈什么),作出这样一些假设,显然都是荒谬的。从这些方面来考虑生成语法,无异于走向一种语言运用的模式,而不是语言能力的模式,从而完全误解了生成语法的性质。人们能够研究使生成语法具体化的语言运用模式,而且在这些研究中已经取得了某些成果。14但是,一部生成语法按其本来的面貌,与其说是说话人的模式,毋宁说是听话人的模式。更确切些说,正如我们曾经屡次强调指出的,它只能被看作是对内在的、不言自明的语言知识或语言能力的一种描述,这种知识或能力构成了实际语言运用的基础。
基础规则和转换规则规定一种有资格作为深层结构的结构所必定要满足的某些条件,该深层结构表达某个合格句子的语义内容。假定有一部包括基础部分和转换部分的语法,那么你就能为实际建立深层结构采取难以数计的步骤。这些步骤在详尽程度、效能高低,以及在对产生或理解言语的各种问题所能适应的程度上,都各有不同。一种这样的构造性步骤(constructive procedure)旨在迅速检查基础规则(观察次序),以便构成普遍化词组标记M,然后迅速检查转换规则(观察次序),以便从M构成表层结构M'。如果M'的构成是合格的,那么M就是一种深层结构;反之则不是。假如已有一部语法,那么所有的深层结构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列举出来,正象它们完全可以用其他许多方法列举出来一样。早些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语法确定下述关系:“深层结构M构成句子S的合格的表层结构M'的基础”,并由此确定下述概念:“M是深层结构”,“M'是合格的表层结构”,“S是合格的句子”,以及其他许多概念〔如象“S在结构上有歧义”,“S和S'都是释义”,“S是由‘破坏性规则’(violating rule)R或条件C所构成的变异句”等等〕。这种语法本身并不提供任何合理的步骤来找到某一特定句子的深层结构,或者产生出某个特定的句子,正象它不提供合理的步骤来找到某个特定的句子的释义一样。它仅仅准确无误地规定这些任务。一种语言运用模式肯定必须使一部语法具体化;不应把它跟语法混为一谈。一旦这一点搞清楚了,那么转换起一种过滤器的作用这种情况就不会使人大惊小怪或忧心忡忡了。
为了进行小结,我们现在提出,语法的形式可以表述如下:一部语法包括句法部分、语义部分、以及语音部分。后两个部分纯粹是解释性的;它们在句子结构的还原生成(recursive generation)中不起作用。句法部分由基础和转换部分组成,而基础则由范畴次部分和词典组成。这个基础生成深层结构。深层结构进入语义部分并接受语义解释;它被转换规则表示为表层结构,后者继之获得语音部分的规则所给予的语音解释。这样,语法就把语义解释分配给了符号,句法部分的还原规则作为媒介,维持着这一联系。
基础的范畴次部分由一个不受上下文限制的重写规则序列组成。这些规则的功能实质上是对确定语义解释的语法关系的某个系统作出规定,同时也是对使转换规则有可能发挥作用的诸成分的抽象底层次序作出详细说明。在更大程度上,基础规则可能是普遍适用的,因此严格说并不是具体语法的组成部分;或者可能是这样:虽然它部分是自由的,但是基础规则的选择受到加在所规定的语法功能上的一般条件的限制。同理,出现在基础规则中的范畴符号是从一个固定不变的普通字母表中挑选出来的,实际上,符号的选择可能主要是,抑或可能完全是由这个符号在基础规则的系统中所起的形式作用来决定的。语法的无限生成能力产生自这些范畴规则的某种具体的形式特性,即这些规则可能把初始符号S引进一行派生中去。重写规则实际上能够用这种方法把基础词组标记嵌进到其他一些基础词组标记中去,这一过程是可以无限重复的。
词典由不规则排列的一组词条和某些羡余规则组成,每个词条就是一组特征(但是请见第二章的注15)。这些特征中有一些是语音特征,它们是从某一组通用的语音特征(区别性特征系统)中获取的。词条中的这组语音特征可以作为一种语音矩阵推导出并加以描述,该矩阵跟属于该词条的每个指定的句法特征具有“是一个”的关系。这些特征中,有一些是语义特征。这些特征大概也是获自一个普通“字母表”,但是我们今天对此所知甚少,所以这里丝毫没有提及。如果一个特征在任何句法规则中都没有提到,那么我们就把该特征称为“语义”特征,从而我们不正面讨论句法中是否包含有语义。15凡是在总规则能预见的场合,词典的羡余规则都补充并且确定一些特征。因此词条构成了该语言的一整套不规则现象。
通过在以S开始的规定次序中应用范畴规则,并在派生过程中把这些规则重新应用于引入的S的每个新的现次中,我们就可以建立起普遍化词组标记的派生法。我们用这种方法派生出一个前终端语符列,当词条根据上下文特征(上下文特征属于这些词条)所规定的转换规则被嵌进时,该语符列就成为一个普遍化词组标记。因此,句法部分的基础就生成普遍化词组标记的一个无限集。
转换次部分由一个序列的单一转换构成。每个转换完全由一个结构标引(即加在可分析性上的布尔条件)和一个序列的基本转换来加以限定。“可分析的”这一概念是根据“是一个”的关系来确定的,而后者又是由基础的重写规则和词典来限定的。因此,转换可能指详加说明的句法特征,就好象它们是范畴一样。实际上,我们还必须设计这样的转换,以便它们能够详细说明和补充句法特征,但是这里我们不应去探究转换语法理论的这种修改(见第四章§2)。假如有一个普遍化词组标记,那么接着我们就能够通过“自下而上”地应用转换规则序列来构成转换派生。所谓“自下而上”,指的是只有当我们已经把规则序列应用到已嵌进某个结构的全部基础词组标记中去时,我们才能把该规则序列应用到这一结构中去。如果没有任何转换阻碍,那么用这种方法就能派生出合格的表层结构。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化词组标记(转换最初就是应用于这个标记的)便构成深层结构,即句子S的深层结构,它是派生出来的表层结构的终端语符列。这个深层结构表示S的语义内容,而S的表层结构则决定S的语音形式。
语法的解释部分不是我们这里所要关心的问题。在这些解释部分的结构细节被制订出来的范围内,它们似乎是以同样的方式起作用的。语音部分是由一个规则序列组成的,这些规则在代表该表层结构的树形图中“自下而上”地应用于表层结构。也就是说,这些规则是循环式应用的,先是应用于最小成分(语符列元素),然后应用于一些构成成分,上述最小成分是这些构成成分的组成部分(词组标记的构成成分是其终端语符列的次语符列,该终端语符列是由一个单一范畴符号支配的),接着再应用于一些构成成分,上述构成成分是这些构成成分的各构成成分,如此等等,直至达到语音程序的最大范围。(见乔姆斯基、哈利和卢科夫的论著,1956;哈利和乔姆斯基的论著,1960,即将出版;乔姆斯基的论著,1962b;乔姆斯基和米勒的论著,1963。)整个句子的语音表示就是用这种方法形成的,形成的根据是该句子语符列元素的内在抽象语音特征和在表层结构中所表示的范畴。
语义部分的投射规则用多少有点类似的方法作用于由基础生成的深层结构,该基础把语义表示(即一种“解释”)分配给每个构成成分,这样做根据的是分配给每个构成成分的各组成部分的解释(最终根据的是语符列元素的内在语义特征)和在深层结构中所表示的范畴和语法关系。(见卡茨和福德的论著,1963;卡茨和波斯塔的论著,1964;以及文献目录中所引卡茨的其他论文。)在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能够用不受语言局限的术语来描述的范围内,我们可以指望找到普遍的投射规则,这些规则因而不需要作为具体语法的组成部分来加以说明。
贯串这一讨论的始终,我们不过是一直在把引述的参考书目中提出的语法转换理论作为先决条件,但是也许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理论在几个方面显然也能够加以简化。首先,换位(permutations)看来能够从基本转换集当中被排除出去,以有利于替代、省略和邻接。也就是说,除了那些由其他基本转换提供的派生的词组标记外,将由换位提供的派生的词组标记可能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把换位从基础集当中排除出去的做法,将会大大简化派生的构成成分结构的理论。16其次,确定转换范围的结构分析,看来能够局限于施加给可分析性的布尔条件中。也就是说,如注13所述,数量词能够从对转换的系统阐述中排除出去,以利于关于省略的一般规约。如果情况是这样,这就是把严格的附加限制加在转换理论上了。
这后一点应该得到进一步阐明。这里我们将对此作简要讨论,然后再回到第四章§2.2的问题上去。现在我们提出如下规约来保证省略的可还原性:一次省略操作仅能排除一个虚位成分,或排除结构标引中明确提到的语符列元素(如祈使句中的you),或排除范畴中指定的代表成分(如省略名词词组的wh-疑问句转换实际上仅限于不定代词——参见乔姆斯基的论著,1964,§2.2),或排除在句中某一固定位置上以不同方式表示出的成分。为了进一步阐明这后一点,让我们把删除转换(erasure transformation)定义为这样一种转换:它用适当分析的X项替代适当分析的Y项(让X保持原样不变),然后省略取代了Y的X的这个新的现次。在先前(原书第128页以次)讨论的运用相对论原理进行描述的例子中,如果我们具有以下语符列:
那么关系转换就能够作为一次删除操作加以系统阐述,这一操作用适当分析的第一个X项来替代第三个Y项,在此过程中删除后者。17如果我们避开形式化的细节(这些细节在转换的一般理论以内是很明确的),我们就可以简要地说:删除操作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了X项来省略Y。然后我们可以说,一次删除操作能够使用X项来省略Y,以免X和Y完全相同。在第四章177页(指原书页数)以次,我们将稍微更详尽一些研究X和Y之间必要关系的准确性质。
作为补充说明,请考虑一下反身代词化操作(reflexivization operation)(为展开详尽讨论,请见里斯和克莱默的论著,1963)。人们经常都能注意到,在象“John hurt John”(约翰伤害了约翰)或“the boy hurt the boy”(男孩伤害了男孩)这样的句子中,两个在发音上完全相同的名词词组必然会解释成在相互关系方面是各不相同的;相互关系方面的相同,要求第二个名词词组的反身代词化(这也适用于代词化)。已经作出了种种努力来把对这种情况的描述归入句法部分中,但是还没有取得任何非常令人信服的成果。词汇特征的有用性提出了一种有可能探索到的新方法。假定某些词项被指定为“相关”词项,还假定,根据一般规约,相关词项的每一次出现都会获得一个标记(比方说一个完整的意义)来作为其特征。18反身代词化规则能够作为一次删除操作加以系统阐述,该操作使用一个名词词组来省略另一个名词词组。正如在关系代词化的情况下(参见注17)一样,删除后还有剩余,特别是留下了〔±人类的〕的特征,而且还产生了新的语音成分self。因此当这条规则应用到“I hurt I”中时,第一个名词词组便被用来省略第二个名词词组,最终得到“I hurt myself”(我伤害了自己)。但是根据给省略加上的可还原性条件,反身代词化规则(同样还有代词化规则)仅仅在分配给两个词项的完整意义完全相同时才会得到应用。然后语义部分将把两个相关词项解释为恰好是在这两个词项绝对相同的情况下具有同样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在它们在深层结构中获得了同样的完整意义的情况下,就会具有同样的相互关系。这在许多情况下都正确回答了所提出的问题,但是当相关词项是复数时,又会产生一些有趣的问题,当然有一些问题是在恰当地详细说明“相关的”这个概念时产生的。
顺便请注意一下,反身代词化规则并不总是适用的(尽管代词化规则总是适用的),即便是两个名词绝对相同并因此而互为参照也还是这样。例如,我们把句子“I kept it near me”(我让它靠近我)和“I aimed it at myself”(我用它对准我)等句子并列在一起加以比较。区别在于,在第一个句子而不是第二个句子中,重复的名词存在于动词的句子-补语中。因而,“I kept it near me”具有一个形式为“I—kept—it—#S#”的深层结构,这里S支配“It is near me”(它靠近我)。但是,“I aimed it at myself”则具有一个形式为“I—aimed—it—at me”的深层结构(没有基本句“It is at me”)。这种反身代词化规则并不应用于受S的现次所支配的重复的N,但S的现次不支配N“先前的”现次。这一对于英语的特殊的看法,显然是对有关转换的更一般的条件的一种推论,即:一旦转换规则的循环已经完成其在由S所支配的结构中的应用,那么就没有形态成分(此指self)能够被引进这一结构(虽然项目仍能在转换规则的下一次循环中,从更大的“主结构”的这个构成成分中引出)。有少数几个例子看来跟这一分析有冲突〔例如象“I pushed it away from me”(我把它从我身边推开),“I drew it toward me”(我把它朝我拉过来)〕,原因我虽然不明白,但是这一分析却拥有大量令人信服的例子,而且在它对表面相似的例子之间所作的区分中,提供了转换语法理论的有意义的证据。以上表面相似的例子的区别仅在于:只有一个例子而不是另外的例子,根据的才是独立存在的内嵌句。
现在回到主题上来,我们显然就能根据“结构标引”来解释语法转换。这种结构标引便是加在可分析性上的布尔条件,也是从包括替代、省略和邻接的基础集当中引出的基本转换序列。看来,这些都构成了更大的重复单位(如替代-省略、删除),同时它们应用的限制可以由刚才提到的那种一般规约来作出。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转换理论的形式特性就会变得比较清楚和适度简单,从而我们有可能对过去一直行不通的那类问题进行抽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