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食物中毒
(一)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1.沙门菌食物中毒
(1)病原:沙门菌属有2 500多种血清型,我国已发现200多种血清型。致病性最强的是猪霍乱沙门菌,其次是鼠伤寒沙门菌和肠炎沙门菌。沙门菌为具有鞭毛、能运动的革兰阴性杆菌,不耐热,55℃1小时或60℃15~30分钟可被杀灭,100℃立即死亡。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存活力较强,在水和土壤中可存活数日至数月,在蛋中存活20~30天。该菌在适宜的基质上、20~30℃条件下可迅速繁殖,经2~3小时即可达到引起中毒的细菌数量。
(2)引起中毒的食品:主要是畜肉类,其次是蛋类、奶类及其他动物性食品。畜肉类主要来自畜类生前感染。另外宰杀后经各种途径使畜肉受到污染。沙门菌不分解蛋白质,因此被沙门菌污染的食品无感官性状的变化而容易被忽视。蛋类可在卵巢和产蛋过程中被污染。带菌的牛羊所产的奶中也含有大量沙门菌,或受到带菌挤奶员、不卫生的容器具的污染。带有沙门菌的食品,在较高温度下久存,细菌可在食品上大量繁殖,如果烹调时食品加热不彻底,或熟食品再次受到污染,食用前又未加热,即可因食入大量活菌而发生中毒。
(3)临床表现:潜伏期一般为12~24小时。临床表现依症状不同可分为五型:胃肠炎型、类霍乱型、类伤寒型、类感冒型和类败血症型。其中以胃肠炎型最为多见,表现为:体温升高(38~40℃)、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腹泻,大便多为黄绿色水样便,一日7~8次,大便有恶臭,内有未消化的食物残渣,偶带脓血。病程3~5天,一般两天后停止腹泻,食欲恢复正常,预后良好。
2.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1)病原:副溶血性弧菌为嗜盐性弧菌,革兰染色阴性。在含盐3%~4%的培养基中生长良好。最适宜生长的pH值为7.5~8.5,温度为37℃。不耐高温,80℃1分钟或56℃5分钟即可杀灭。对酸敏感,在2%醋酸中或50%的食醋中1分钟即可死亡。
(2)引起中毒的食品:主要为墨鱼、带鱼、黄花鱼、虾、蟹、贝等海产品,其次为盐渍食品,如咸菜、腌渍的肉禽类食品等。
(3)临床表现:潜伏期多为10小时左右,一般8~40小时,主要症状有恶心、呕吐、上腹部阵发性剧烈绞痛、频繁腹泻、洗肉水样或带黏液便,无里急后重,每日5~6次,体温39℃。重症病人可有脱水、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等。病程2~4天,一般预后良好,无后遗症,少数病人因休克、昏迷而死亡。
3.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
(1)病原: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健康人的皮肤和鼻咽部、化脓灶都有该菌存在。该菌为革兰阳性球菌,不耐热,但能耐受干燥和低温。在28~38℃生长良好,繁殖的最适温度为37℃,最适pH为7.4,在含20%~30%CO2的条件下有利于产生大量肠毒素。肠毒素耐热性强,在食品中一般烹调方法不能破坏,须经100℃2小时方可破坏。
(2)引起中毒的食品:主要为肉制品、剩饭、凉糕、奶及其制品。人和动物带菌率高,尤其是患化脓性皮肤病和上呼吸道感染者,可通过各种途径污染食品;牛患乳腺炎时的奶也大量带菌。被污染的食品若在较高温度和湿度下贮存,利于该菌生长繁殖产毒。
(3)临床表现:潜伏期一般为1~6小时,多为2~4小时。主要症状有恶心、剧烈反复呕吐、上腹部疼痛、水样便,体温正常或低热。病程短,1~2天内即可恢复健康,预后一般良好。
4.肉毒梭菌食物中毒(https://www.daowen.com)
主要是由于食入含有肉毒梭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细菌性中毒中症状最重、病死率很高的一种毒素型食物中毒。
(1)病原:肉毒梭状芽胞杆菌(简称肉毒梭菌)系革兰阳性厌氧杆菌,有芽胞。广泛分布于土壤、江河湖海污泥中及鱼类和动物粪便中,借其芽胞可长期存活。耐高温,芽胞需干热180℃5~15分钟或湿热100℃6小时方被杀灭。10%盐酸1小时或20%甲醛24小时方能杀死芽胞。在适宜条件(无氧、发酵、适宜的营养基质、18~30℃)下肉毒梭菌可迅速生长,大量繁殖,同时产生一种以神经毒性为主要特征的可溶性剧毒的肉毒毒素。该毒素毒性极强,1μg即可使人致死。毒素不耐热,80℃30分钟或100℃10~20分钟可完全破坏,pH>7.0时亦可迅速分解,暴露于日光下迅速失去活力。在干燥、阴暗、密封条件下可保存多年。
(2)引起中毒的食品:可因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不同而异。国外多为火腿、香肠、罐头食品;我国主要见于家庭自制发酵豆、面制品(豆酱、面酱、红豆腐、臭豆腐、豆豉等),也见于肉类和其他食品。
(3)临床表现:潜伏期6小时~10天,一般1~4天。早期有全身乏力、头晕、食欲不振,以后逐渐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瞳孔散大等神经麻痹症状;重症患者则出现吞咽、咀嚼、语言、呼吸困难,头下垂、运动失调、心力衰竭等。体温、血压正常,无感觉障碍,意识清楚。病死率较高,多死于发病后10天内。经积极治疗后逐渐恢复健康,一般无后遗症。
(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防治
1.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治疗原则
(1)迅速排出毒物:对潜伏期短的中毒患者可催吐、洗胃以促使毒物排出;对肉毒中毒早期病例可用清水或1∶4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2)对症治疗:止腹痛、腹泻,纠正酸中毒及补液,抢救循环衰竭和呼吸衰竭等。
(3)特殊治疗:细菌性食物中毒患者可用抗生素治疗,但葡萄球菌毒素中毒一般不需要用抗菌药,以保暖、输液、饮食调节为主。肉毒中毒患者应尽早使用多价抗毒血清,注射前要做过敏试验;并可用盐酸胍以促进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
2.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食品污染:严防食品在加工、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被病原体污染。食品容器、砧板、刀具等应严格生熟分开使用,做好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生产场所、厨房、食堂要有防蝇、防鼠设备。严格遵守饮食行业和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制度。患化脓性疾病和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在治愈前不应参加接触食品的工作。
(2)控制病原体繁殖及外毒素的形成:绝大部分致病菌生长繁殖的最适宜温度为20~40℃,在10℃以下繁殖减弱;低于0℃多数细菌不能繁殖和产毒。因此,食品应低温保存,或放在阴凉通风处。食品中加盐量达10%也可控制细菌繁殖及形成毒素。
(3)彻底加热,杀灭细菌及破坏毒素:这是防止食物中毒的重要措施。为彻底杀灭肉中病原体,烹调时肉块不应太大,要使肉块内部温度达到80℃,持续12分钟。蛋类应彻底煮熟。为预防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食品应100℃加热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