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原住民身份的界定
身份政治问题使非原住民作家作品中所描述的原住民社会和原住民文化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这也使“界定原住民写作的真实性”显得更为重要(Heiss,2003:2)。既然原住民身份是构成原住民写作文体特征的核心要素,那么究竟该怎样界定它呢?原住民作家的作品中是怎样体现原住民身份的呢?非原住民作家在创作涉及殖民开拓时期的历史小说时,如何避免挪用原住民文化并为原住民提供自我表达空间呢?在讨论以再现殖民时期原住民-白人关系为叙事中心的澳大利亚小说时,这些都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在传统的原住民社会,原住民都是按照亲缘关系、部落所属图腾、“梦幻”(Dreaming)[12]和具体地域来区分身份的(Kurtzer,1998:21),但是当欧洲人来到澳洲大陆之后,原住民却不得不按照“白人社会”的标准重新界定自己的身份。安妮塔·海斯(Anita Heiss)在《直言不讳:原住民文学的出版》(To Talk Straight:Publishing Indigenous Literature)[13]一书中指出,从历史上看,澳大利亚政府所界定的原住民身份并没有得到原住民的认可。按照纯血、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血统等来区分原住民是种族主义者强加到原住民身上的标签。这种区分是建立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人种改良理论基础上的,该理论认为“有着欧洲血统的混血儿比纯血原住民更聪明、更容易驯化”(Heiss,2003:17)。这也是澳大利亚推行同化原住民的“白澳”(White Australia)政策的主要依据,造成了许多原住民混血儿被从原住民母亲身边强行带走,成为“被偷走的一代”(the Stolen Generation)。
也就是说,对于原住民来讲,“原住民身份”这一词语是“给定的”,是“必须接受的”(Heiss,2003:18),是一种相对于欧洲白人而言不同的特性,体现了原住民身份与白人身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失去其一,另一个则变得毫无意义。原住民政治家及学者多德森(Dodson)也指出,原住民身份的界定“取决于它与主流文化的关系”(1994:9)。澳大利亚政府将“血统”一词强加给原住民,将他们归类,不仅破坏了原住民之间的纽带关系,还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剥削原住民,使他们成为最为廉价的劳动力(Birch,1993:13)。
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原住民身份”一词并非来自原住民社会,但现在原住民在澳大利亚要想争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争取其他权益,都要出示得到相关原住民机构核发的“原住民身份证明”。在践行保护主义和同化政策的时代,原住民长辈被迫否认和遗忘自己的历史,而现在却又被鼓励回忆、讲述每一个细节,“对这些故事的详细记录成为原住民争得土地所有权的必要条件”(Huggins,et al,1995:179)。在现在推行多元文化政策的澳大利亚,界定原住民身份也成了原住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武器,其有利之处就在于能够避免再次出现上面提到的像柯林·约翰逊那样冒用原住民身份的情况。
那么,什么样的原住民身份才能得到原住民社会的认可呢?来自西澳区巴蒂米亚(Badimia)部族的原住民艺术家兼作家内莉·格林(Nellie Green)认为,“原住民身份的界定与我们从生活的土地上获得的身份认同密不可分。它体现了一种内在的归属感,或者说原住民的家园意识。每个人对自己原住民身份的判断取决于他受原住民文化和生活方式影响的程度,以及他与原住民社会所产生的认同关系”(Green,2000:47)。原住民几万年来所保持的与土地的纽带关系和他们对土地的归属意识也成为原住民作家在文学作品中展现原住民身份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原住民作家的作品里,原住民身份应该怎样体现?原住民作家凯西·克雷吉(Cathy Craigie)和梅利莎·卢卡申科(Melissa Lucashenko)都认为,原住民文学与非原住民文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写作内容,原住民文学的创作素材主要围绕土地、社会公正和法律事务问题,与原住民社会形成认同(转引自Heiss,2003:27)。原住民作家亚历克西斯·赖特(Alexis Wright)也指出,“我们看到的是不一样的世界,我们与其他澳大利亚人的体验不同,我们的语言表述也不同于广泛使用的标准英语。如果说原住民写作令人感到不安,那是因为它对非原住民的标准英语观念形成了挑战,或者说对白人描述事件、地点和人物时的观念、价值和方式形成了挑战”。[14]在欧洲人占据澳大利亚大陆之前,原住民社会的文化、宗教和历史都是以口述故事和科罗波里(corroboree)表演等形式流传下来的。这种口述传统在原住民作家的作品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是体现原住民身份的核心要素。总的来说,原住民作家的作品别具一格,原住民身份主要体现在写作内容的选材、原住民英语的运用及与口述传统的融合这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