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争议历史与主体性建构

4.1 争议历史与主体性建构

海登·怀特指出,历史叙事本身“代表着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选择,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性甚至特殊的政治意图”(1987:ix)。在澳大利亚殖民时期的官方历史叙事中,西方文明凌驾于原住民文化之上,白人殖民者与原住民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等的,掌握权力的殖民者将原住民构建成“他者”,使他们沦为被控制、被描述的客体。在白人殖民者眼里,原住民懒惰成性,意志薄弱,注定要灭绝(Edelson,1993:xxi)。初到澳大利亚大陆的欧洲白人崇尚人类中心主义,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原住民不像他们那样建造房屋,也不种植庄稼。殖民者认为原住民是原始的野蛮人,没有土地归属意识,所以最初把澳大利亚当作“无主之地”。他们自诩为文明开拓者,担负着让这块古老的大陆脱离蛮荒的“神圣”使命。原住民历史学家哈金斯(1995:170)指出,“这些作恶者……将所到的地区看作是‘荒原’,而我们却称之为家园。他们的目标就是驯化‘本地人’并占有土地”。

原住民要摆脱这种客体地位,让白人社会承认他们的土地观和自然观,就需要进行抗争,“保有差别、变异和变形的权利”(Deleuze,1988:106),重新建构从原住民视角出发的历史叙事。澳大利亚左翼历史学家贝恩·阿特伍德(Bain Attwood)指出,澳大利亚史学家应该通过“不断分享多元历史”[1]重新修撰殖民时期的历史(2005:189)。这六部澳大利亚小说关注原住民的自我表达,运用多种叙事手法表现了澳大利亚的官方叙事与原住民口述传统对殖民接触历史的解读存在的巨大差异,争议历史在小说文本中构成了复调式叙述,解构了殖民历史叙事中的白人身份霸权,认可了原住民的主体地位。

由于“他者”的介入,“自我”不再是统一自足的,而是在外在世界中产生异化和分裂,与他者、与现实世界共同发生作用,“作为融摄他性的结构是任何主体的先决条件”(拉康,1966,转引自严泽胜,2002:3)[2]。原住民主体就是在渐次分裂的历史叙事过程中建构起来的,自我与他者在话语结构中的知识和定位有很大的差异,它们之间的对话既产生一种“身份”疏离感,又相互建构,形成了“新的知识形式、新的区分形式和新的权力场域”,即动态的“第三空间”(Bhabha,1994:120),这种动态的变化表现为白人主体霸权地位的消解和原住民主体自我意识的增强。在以协商为主要交往方式构建的主体间性空间里,尽管“权力不对等,但表达机会却是均等的”(Bhabha,1996:58)。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有着相互独立的意识,通过认可彼此的价值观,“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认识到自身结构的局限性,而且可以在对话、交流和阐释的过程中超越自身的界限”(Gadamar,200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