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忆巴比伦》:跨越语言藩篱
继帕特里克·怀特的《树叶裙》之后,大卫·马洛夫的《忆巴比伦》是另一部反思白人主体,探讨白人与原住民的主体性疆界的小说。如果说在怀特创作《树叶裙》的20世纪70年代,原住民争取平等权益的运动尚在初期阶段的话,经过二十年左右的斗争,到了20世纪90年代,这一运动则进入了高潮时期。1992年,澳大利亚的最高法院通过了马博裁决(the Mabo decision)[4],在澳大利亚历史上首次承认这块大陆在1788年英国皇家第一舰队到达植物学湾时不是“无主之地”(terra nullius),“当詹姆斯·库克代表大英帝国宣布对这块大陆的所有权时,原住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自动消除”(Brittan,2002:1159)。这一裁决承认了原住民在澳大利亚大陆已居住了几万年的事实,代表着被压迫民族的回归,使得以欧洲白人文化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标准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澳大利亚要确立统一的国家身份,“急需一整套最基本的概念原型作隐喻,来重新认识自身,思考存在的意义”(Brady,1994b:94)。这个时期里,白人作家纷纷借助文学想象来思考欧洲殖民者与澳大利亚原住民之间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在这些文学作品中,大卫·马洛夫的《忆巴比伦》非常有代表性,可算作“同时期关于白人与原住民和解题材小说中最负盛名的一部”(Barker,2002:106)。该书出版于1993年,1995年获布克奖提名,并于1996年获都柏林文学奖。
在怀特的《树叶裙》中,小说主人公埃伦因为只在原住民中间生活了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只能借助动作和表情做最基本的交流。对原住民身份的诠释只是停留在女主人公埃伦对原住民女性的生活习惯的模仿上。在欧洲大陆时,她的本性被压抑,而把原住民信仰当作脱离欧洲文化禁锢、寻求精神救赎的手段。小说主人公与原住民之间语言不通,没有深层次的接触,对原住民文化的理解非常肤浅。而且她所代表的白人本土化过程是痛苦的,是以丧失为代价的:失去丈夫,失去一切赖以依存、象征欧洲文明的标志,包括衣服、头发,甚至连埃伦精心保存的结婚戒指也在最后一刻遗失。尽管原住民信仰是获取精神救赎的一种方式,现实中的埃伦最终却仍然选择了逃离和背叛。而在《忆巴比伦》中,主人公盖米(Gemmy)则在原住民中间生活了17年之久,与原住民达到了更深层次的交流,从语言到思维习惯都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他最后选择回归原住民部落也是完全自愿、出于本心的,定居地农民狭隘的世界观是盖米实现自我认同的障碍。盖米的离去并不是故事的终结,他在定居地的出现改变了定居地农民的世界观,尤其是改变了两个孩子的生活,他们代表着在定居地长大的移居者后代。
《忆巴比伦》的主人公盖米·费尔利的历史原型是詹姆斯·莫里尔(1824—1865,James Morrill,另有历史档案记录为JamesMorrell),他是澳大利亚历史上与昆士兰原住民共同居住过的欧洲人之一。与其他大多数人不同,他不是逃跑的流放犯,而是海难中幸存下来的船员。据记载,1846年2月27日,一艘从悉尼出发去上海的名为“秘鲁号”的三桅帆船,因遭遇龙卷风在大堡礁附近的马蹄礁触礁沉没。当时莫里尔是船上木匠的副手,包括他在内的22人乘小艇逃生,在海上漂流了22天之后,最终只有五人活着在鲍灵格林海角(Cape Bowling Green)上岸。其中一人划着在岸边找到的原住民树皮船去求援,但却一去不返;其他四人被当地原住民发现后,一个学徒工未能坚持多久即死去,最后只剩下船长皮特凯思立(Pitkethley)夫妇和莫里尔。他们三人被当地的原住民部族收留,很快便完全适应了原住民的生活。船长夫妇两年内相继去世,莫里尔与原住民共同生活了17年,他的主要活动范围在艾略特山(Mount Elliot)上以及布莱克河(Black River)和柏德肯河(Burdekin River)交界的区域。但是他发现自己的木匠工艺在原住民那里完全失去了价值,所以一直寻找机会希望回到白人的世界。北昆士兰地区开始建立牧场以后,莫里尔的愿望得以达成。1863年1月,当他和原住民一起猎捕袋鼠时,来到了一个畜牧场边上。他尽可能把自己清洗干净,克服羞怯,走到两个养羊工人面前,结结巴巴地说,“伙计,不要开枪,我是一个英国人”[5]。最终大家确认他为白人,原住民很不情愿地让他回归白人社会。此后,莫里尔利用对原住民的了解和与原住民一起生活的经验,充当双方的调解人和翻译,也为拓荒者和探险者们提供了很多环境和季节变换方面的知识。但由于长年与原住民一起风餐露宿地生活,他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损害,于1865年在鲍恩(Bowen)去世。他死后,原住民从各处长途跋涉来为他举行了葬礼[6]。
在《忆巴比伦》里,大卫·马洛夫借助莫里尔回归白人社会那一刻说出的一句话——“我是一个英国人”,重新建构了19世纪中期澳大利亚的社会现实。小说的背景与历史原型人物所处的时空一样,设置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昆士兰边疆地区的英国殖民者定居地。小说一开始,定居地的三个农家孩子,珍妮特·麦基弗和妹妹以及她们的表兄弟拉克伦·贝蒂(Lachlan Beattie),在篱笆边缘玩俄罗斯士兵猎狼的游戏,随后与一个“白人原住民”(white blackfella)不期而遇。在小狗和步枪(实际上是一根树枝)的威逼下,“白人原住民”成了他们的俘虏,被带到定居地农民的面前。根据“白人原住民”有限的几个英语单词,加上各种肢体语言的表述,这些农民大致猜到一些“白人原住民”的身世。他是一个孤儿,十二三岁时被途经附近的一只船扔到海里。原住民将他救起后,他在原住民部族里一直生活了16年[7]。定居地农民根据他模糊不清的英语,称他为盖米。他的到来在白人定居者中间先是引起了一阵“嘈杂的狂欢”(Malouf,1993:10),他们都兴奋地参与到猜测他经历的“游戏”当中。但当游戏结束,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不安和恐惧的情绪。他们无法忍受与原住民心意相通的盖米留在他们中间,这威胁到他们本就已经岌岌可危的身份,作为生活在几乎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里的殖民地居民,原住民的存在使他们的身份合法性受到了挑战。他们开始怀疑盖米,恶意袭击盖米,内部也开始出现矛盾。
《忆巴比伦》一开篇,就是被完全原住民化的盖米重返白人社会这非常戏剧化的一幕。盖米在狗的狂吠声中,蹿上了建在英国殖民者定居地边缘地带的篱笆墙,骑在上面不停地摇摆:“很长一段时间他就那样悬在围栏上,他的脚趾拼命地勾住篱笆,双臂张开以保持平衡,头顶云层翻滚,苍穹压身,一侧是沼泽和森林,另一侧则是一片片刚开垦的空地,整个大地就这样在他的面前旋转了一圈”(Malouf,1993:33)。这道篱笆墙,即象征着英国殖民者和原住民之间不可逾越的那道屏障。篱笆墙的一侧,是定居地农民刚刚开垦出来的空地,另一侧则是大片沼泽、山峦和丛林。盖米骑在篱笆墙上摇摆的状态,象征着两个世界之间可能通过他的双重身份架设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大地的旋转则代表着两个世界之间可以融合,界限可以跨越。在整部小说里,语言都被赋予了强大的力量,盖米因为同时知晓两个世界的语言,而具有了一种间性身份,他身上的不确定因素模糊了定居地白人和原住民之间的界限,具有一种潜在的沟通作用。
尽管根据历史记载,流落到原住民部落的莫里尔是一个成年水手,马洛夫却有意将主人公盖米被原住民部落救起时的年龄改为十二三岁,因为处于这个年龄段的盖米“有着孩子的快速接受能力以及街头流浪儿善于模仿的天分”(Malouf,1993:25-26)。一方面,他的求知欲和学习语言的速度让原住民都感到惊诧,“他天生的机敏劲儿,再加上后天经受过更艰苦的考验”,使他很快就融入了原住民社会,“尽管开始他因身处荒僻之地而有戒备心理,但发现与他以前的世界根本上并无多大不同”(Malouf,1993:26)。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年龄小,可塑性强”,“新的语言从唇间涌出之时,旧的语言也就被抛在了脑后”。因为他原本就是个孤儿,从小就在伦敦街头流浪,不过就学会几百个最为实用的单词,主要是“为了填饱肚皮或者保住小命”,大多数单词他都说得结结巴巴,这些词逐渐“滑出了他的掌握”,“同时这些词语所代表的实物,以及悬在串连这些词语的那根细线上的世界也一起淡出了他的生活”(Malouf,1993:26-27)。由此可以看出,语言与身份是密不可分的,盖米在学习原住民语言、融入原住民社会的同时,身份和世界观也得以重塑。
白人社会对盖米产生的影响在逐渐淡去,但并没有完全消失,过去生活中的某个物体会不时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些东西的形象若即若离,干扰着他的生活。“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抓着茶缸或者鼻子闻到沾着污渍的皮革,却记不起称呼这些东西的词语,当他想从脑海中抓住它们时,这些物体也消失不见了”。这使他产生了一种失落的情绪,“一种类似饥饿的悲哀,但这种感受不是来自肚皮,而是发自他的内心”(Malouf,1993:27)。与此同时,原住民部族尽管逐渐接受了盖米,却“带着戒备心理”,他们觉得他“又滑稽,又有点儿可怕”,把他当成一种“半人半精灵的中间存在”(Malouf,1993:28)。尽管原住民内部有很多的规矩和戒律,但有些却是专为盖米所设,而这种对待使他“感到孤立”,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他原来世界中的词汇也会化身为“怪物”或“精灵”,不断在睡梦中折磨、困扰着他。这一切在盖米的心中形成了一个谜团,他在等待机会解开这个谜。所以当盖米听原住民说起南边有“白皮肤的幽灵,从头到脚都裹在树皮里,还骑着比人还高的四腿生物时”,他“心里不安分起来,他一心想看看这些幽灵的样子,变得寝食难安”(Malouf,1993:29)。正是这些被盖米称为“怪物”或“幽灵”的词语在作怪,才促使他来到定居地农民所竖起的篱笆墙边,并在那里连续逡巡多日。到了晚上,他会悄悄爬到茅屋的窗台下面,聆听从里面传出来的声音。尽管能偶尔听到一两个词语,他根本搞不懂其中的含义,但是那“嘶嘶”“嗡嗡”的音调却是他熟悉的。
盖米在狗吠和猎枪(树枝)的双重威慑下,一句结结巴巴的英语脱口而出:“不要开枪。我是一个英……英……英国的物体(object)”(Malouf,1993:3)。话一出口,盖米自己都“震惊不已”,这是“他体内的那个怪物或者精灵发出的声音”,“那些词语一直蛰居在那里,当从他口中喊出时,背叛了他”(Malouf,1993:33)。在马洛夫看来,盖米将“臣民”说成“物体”,有着深刻的寓意,它代表着当时定居地农民被大英帝国抛弃的身份现状。罗伯特·休斯(Robert Hughes)在《致命的海岸》(The Fatal Shore)一书中指出,流放犯们将从英国迁到澳大利亚的定居者称为“自由的物体”(Malouf,1993:237)。“物体”一词本来是经常用来指称这些流放犯的,不仅仅是因为大多数自由民厌恶他们,而且更为准确地说,是因为在法律上,他们已经不再是英国臣民,而成了皇家的人力财产。流放犯们在这个词语前面加上“自由”二字,用来称呼这些不戴镣铐的农民,是反讽他们也是被大英帝国抛弃的、无法享有臣民权利的、殖民开拓的工具而已。这个词语在盖米乞求慈悲时从他口中说出,“使人想起那一历史时期流放犯的行话,结结巴巴的表达则代表着在19世纪中期的昆士兰边疆地区和20世纪末期的昆士兰名字及物体之间建立关联的重要性和脆弱性”(Brittan,2002:1159)。
因此,对于定居地的农民而言,盖米身上的杂糅性和不确定性对他们的身份归属造成了莫大的威胁。他们远离帝国中心、来到世界的边缘地带,已经处于双重的身份危机之中。一方面,陌生的环境让他们感到孤立、恐惧,每当夜深人静之时,听着陌生环境中动物穿行在灌木丛中的声音、树皮剥落的声音,以及“从更远处传来的一些辨别不出来的更大的响声”,“那都是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事情”,“在它的历史上”没有这些定居地农民的存在,他们“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要被这片土地吞没、被深深掩埋的失落感”(Malouf,1993:9)。另一方面,他们作为“自由的物体”,无法像帝国中心的英国臣民那样享受或行使自己的权利,与帝国中心几乎失去了关联。他们以命名的方式来宣告与帝国中心的联系,他们所居之处的道路因为没有名字,所以“不能称为街道”,离他们最近的已被命名的地方是12英里外的鲍恩,“而这12英里的距离就意味着他们与鲍恩之间只能勉强扯上点儿关系,跟鲍恩背后那个身穿制服给它命名的人根本搭不上边儿,更别提他所代表的将整个大陆收于掌握之中的皇室了。”(Malouf,1993:5)这些农民自身的身份已经游离在代表“文明进步”和西方霸权的帝国边缘,使他们形成了仇视原住民的狭隘世界观。他们力图通过排斥原住民,建立起强烈的疆界意识,并将其作为稳定身份的救命稻草。
盖米的出现使这些农民本已脆弱不堪的身份更加岌岌可危。如果说这些定居地农民远离帝国中心、身份游离在西方文明的边缘地带,那么盖米在他们眼里则已经深深陷入了原住民所代表的蛮荒和原始世界而无法自拔。从外表上看,除了他的头发和三个孩子一样也是“那种被阳光暴晒后的浅黄色”(Malouf,1993:3),已经几乎分辨不出是一个白人。在这些农民眼里,与原住民16年同吃同住的生活,已经把盖米彻底同化,从他的五官到走路的姿势都酷似原住民,有着“黑人那种饥不果腹的眼神”,身上还“带着沼泽地死水的味道”(Malouf,1993:3)。盖米身上的这些变化在他们看来是不可逆转的,无法再重新变回白人,他就像是“一个出了错的仿制品”,身上的一切都变成了“对白人的戏仿”(Malouf,1993:39),他与原住民的这种关联让这些农民感到焦躁不安。盖米的存在“使一切都显得愚蠢,都受到了质疑”(Malouf,1993:39)。他们觉得自己的身份也出现了问题,他们自认为可以在文明进步的阶梯上俯视原住民,自以为他们已经与野蛮、黑暗的原始世界划清了界限。但在与盖米面对面的刹那间,一切都被颠覆,这些农民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这种恐惧“不仅仅是因为他身上所带的味道与你身上的汗味融合在一起,那是来自你内心深处的已经快被遗忘的沼泽世界的味道,而且在你与他在烈日下迎面相遇的那一刻,你和你所代表的一切还未能从地平线上升起,那团光亮就已经在顷刻之间变得暗淡无光,然后完全消逝,最终当你灵魂深处最后几缕碎片也被一一扯去,你惊恐地发现你和他处在同一水平线上,你已经走得太远,到了自我的边缘,现在你感到惊恐,担心自己可能再也回不去了”(Malouf,1993:43)。盖米身上的杂糅性,时刻挑战着定居地农民寻求身份认同的欧洲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他们本来就遭到了大英帝国遗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在他们的价值观里可以视为财产的土地,他们绝不会想再退回到那种卑微的、在他们看来一无所有的原始状态。
语言与身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定居地的农民眼里,英语语言本身即代表着文明和进步,而盖米的英语表达能力却已基本丧失,连勉强发出的几个英语单词都是“用力咳出来的”,即使这样也发得“口齿不清、面目全非,让人完全不知所云”。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就连他们自己家里最小的孩子都可以喋喋不休”地说着英语。这使农民们惊骇不已,他们将原因归结为盖米长时间食用原住民食物并学习原住民语言,这使盖米的舌头和面部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无法再回归白人社会。同时,他们开始问自己,“你会不会丧失这一切?不只是语言,是一切。一切。”(Malouf,1993:40)这里他们担心丧失的是在他们眼里象征着文明进步的白人身份,他们害怕会像盖米那样退回到原始状态。
从盖米的外貌到动作到身上的气味,再到他从原住民那里所学的奇怪的语言,这一切都形成了一种不确定的因素,引发了定居地农民对盖米的信任危机。他们怀疑他与原住民密谋,并时刻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尽管盖米的出现并未招来他们假想中原住民的袭击,不安和焦躁情绪还在不断地升级,“他和黑人是不是一伙儿的?是一个打入他们内部的密探?……他会不会在他们没有注意到时偷偷地送信给那些黑人?黑人会不会趁着夜晚偷偷地与他会面?”(Malouf,1993:38)自从盖米来到定居地之后,这些农民的妻子就对收留盖米的麦基弗一家说三道四。她们听说乔克·麦基弗(Jock McIvor)的妻子埃伦竟然让盖米帮她用斧头劈柴,感到不可置信,顺着她们的想象,“这个词就这样膨胀开来,逐渐成形,接下来在她们屏息以待的当口,你听到那利刃‘嗖’地一声从静谧的空气中划过。”(Malouf,1993:77-78)
这种信任危机在安迪·麦基洛普(Andy McKillop)目睹两个原住民来拜访盖米的一幕时达到了顶点。安迪本人有着不光彩的过去,他曾经因妻子与人私奔变得愤世嫉俗,酗酒、斗殴,还盗抢过杂货店。尽管他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了这里一个比较有威望的农民巴尼·梅森(Barney Mason),当上了巴尼的杂工,这些农民依然瞧不起他,认为他是个不值得信任的人。看到原住民和盖米私下里相会,让他感觉找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因为农民们一直以来都担心原住民会袭击他们,发现盖米私下里确实和那些原住民保持着联系,就成了安迪向农民们邀功、博取信任的契机。
对于安迪的激动和愤怒,巴尼最初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为了说服巴尼,增加事态的严重性,他开始添油加醋地说,“他们给了他什么东西”,他大声说道,“我走到他面前时,那个狡猾的黑鬼偷偷摸摸地把它藏了起来。”(Malouf,1993:98)此处安迪把盖米称为“黑鬼”,无疑是想强调自己和巴尼已经与其他定居地的农民站在同一个立场上了,而盖米则是原住民中的一员。看到巴尼并不相信自己,安迪的情绪越来越激动,他嚷道:“他们到底来干什么呢?他们想要怎么样?如果这次是两个,那下个礼拜就是二十个……”。此刻的安迪借助语言展开了天马行空的想象,语言在此刻被赋予了无穷的魔力:“他一提起两个原住民,竟能说出他们身上的每一处细节,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怎么能描述得如此详尽……当他们和盖米坐在那里时,他仿佛就靠在旁边的茅屋墙边,能看见他们的每一个动作,听到他们说的每一个词语,即使他们在用原住民的语言交谈。就像有神灵附体一般。”(Malouf,1993:99)安迪此处巧舌如簧与盖米的结结巴巴、不连贯的英语形成了鲜明对比。当吉姆问他原住民给了盖米什么东西时,安迪先是轻声地说“一块石头”,然后“自己就惊讶地发现仿佛那东西‘啪’的一声落到了盖米的手里,连它的大小和那滑溜溜的感觉都浮现在眼前”(Malouf,1993:101)。尽管安迪刚刚编造石头的存在时还不敢大声说出来,但这块石头一经他口中说出,就变成了实体,“有了自己的生命”,在定居地农民的心里激起了千层浪花。“它四处乱飞,不断地复制、加速,留下伤口;即使石头是无形的,但伤口却真真切切,而且无法愈合。”(Malouf,1993:102)尽管盖米满怀着通过语言与白人社会实现沟通和联系的美好愿望,但是这些农民狭隘的世界观和对他的敌视使盖米的语言乌托邦梦想完全破灭。
至此,农民们都把盖米看作是对他们实实在在的威胁。“恐慌和猜疑在整个定居地无法遏制地蔓延开来”(Malouf,1993:113),他们无法忍受他的存在,连收留盖米的麦基弗一家也成了众矢之的,受到了其他农民的怀疑和攻击,完全被孤立起来。各种意外接踵而来,先是麦基弗家的篱笆墙被破坏,然后是女主人养的三只鹅被切断了脖子,他们家院子的石头上沾着黏糊糊的血迹。接着,盖米住的小棚屋被涂上了粪便,招来成群的苍蝇。最后,盖米在睡梦中被套上麻袋,几个人将他架到溪边,将他的头按在水里想淹死他,幸亏乔克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定居地农民的敌意最终升级为暴力和恶意的谋害。
定居地农民对盖米的排斥和伤害,使盖米原本想通过找回语言来建立一座沟通桥梁的理想完全破灭。他在这种被敌视的氛围中,内心的疆界感也逐渐建立起来。即使身在白人的世界里,他的心思依然在原住民生活的地方:“即使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人在那里跟你说着话,却表现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拒绝直视你,只要一有机会,他的目光就变得游离起来,就像远处的地平线一样,无法被固定在实体的空间里,任何地方都可以作为它的起点。”(Malouf,1993:38)他会想方设法逃避任何关于原住民去向的问题,而当他们不停地追问,“他不得不做出回答时,就会故意误导他们,把原住民的活动区域说得再往北一些,人数说得更多一些,把那些已经去世的原住民也都算上。他感觉自己肩负着重大的责任。”(Malouf,1993:64)当一连串的意外降临在收留盖米的麦基弗一家人身上时,“盖米干脆就消失了,但并不是像这些人中一两个人预测的那样回到丛林,而是隐居在自己那层皮肤后面,眼神黯淡而惊恐。他知道周边在发生着什么,也知道一切都是由于他的缘故。”(Malouf,1993:114)
盖米学会了原住民的语言之后,对它的魔力也有着切身的体会:“如果你不主动投身其中,用自己的呼吸去感受这些音节和由它们串连起来的世界,你就无法在这片土地上生存。”(Malouf,1993:65)当盖米在定居地的农民中间生活了将近一年时间以后,两个原住民来看望他。在与他们一起用原住民语言交谈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和原住民在一起度过的每一幕情景都重新回到眼前,所有他们到过的地方,所有的奇遇,那些故事,算不得丰盛的聚餐——他感到有一种力量回到他体内,就在那一刻,他突然明白,这几个月里他已经变得无比虚弱,整日干咳着,胃部也出了毛病。”(Malouf,1993:117)而当两个原住民离开后,安迪出现并责问他时,盖米感觉“周边的空气骤然间被污染,被吸进他制造的一种虚无之中。盖米刚刚感觉有些复原的身体又变得虚弱不堪。这个安迪传给他一种病毒,就仿佛他站在池塘边,看着自己在里面裂成碎片,再也无法组装回原来的样子”(Malouf,1993:118-119)。定居地农民的排斥和怀疑与原住民对他的关心形成了鲜明对比,使盖米渐渐对定居地的一切都失去了信心,最终踏上了回归原住民部族之旅。
在麦基弗家遭到一连串的恶意攻击,盖米几乎被按在池塘里淹死之后,他们暂时让盖米住到远离这些农民住处的哈钦斯(Hutchence)夫人家里。哈钦斯夫人家的厨房成了一群人聚会的地方,但是当他们有说有笑玩得很开心时,他们的快速交谈让盖米感到无所适从,使他更加孤单离群。他感觉自己被病痛折磨着,最后他意识到“这些痛苦的根源跟几个月前的那几张纸有关,弗雷泽先生和校长把他的生命记在了那上面”(Malouf,1993:154)。盖米认为代表欧洲文明的英语和书面叙事是一种障碍,阻隔了他与原住民社会和土地的认同,使他感到强烈的不安。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索回自己原来的生活,要把那几张记录他所有经历的纸找到,那上面的黑色血迹有着无边的魔力……那些弯弯曲曲的字符就像树皮下面的昆虫幽灵一样,要把他的灵魂一点点地吸干,把他一步一步拖向死亡”(Malouf,1993:176)。所以当盖米来到学校教室,从校长那里索回了七张纸之后[8],他才感觉重新恢复了生机,并踏上了返回原住民部落的旅程。当那几张纸上的字迹在雨中变得模糊,那几张纸也变成了碎屑时,盖米才感到释然。他终于完全从牢笼中解脱出来,可以毫无牵挂地回到原住民世界,属于白人世界的一切都被他抛到了身后,从此与他再无瓜葛。当盖米穿过刚刚被一场大火烧成灰烬的丛林时,他心情忐忑,担心自己“如果不能尽快找回可以让他回归的词语,就会变成一缕冒着热气的幽灵,随着灰烬飘散”(Malouf,1993:181)。当第一滴雨落到他的舌头上时,他终于找回了第一个原住民词语,“水”,周围一切事物都开始变得熟悉起来。“尽管现在都被大火烧成了灰黑色”,它们的名字却在他的嘴里复活,“迸发出耀眼的光芒,恢复了生机”,植物变得“葱绿多汁”,他还能感受到“小动物那软软的爪子、滴溜溜的眼睛和皮毛下紧缩的身子”(Malouf,1993:181)。此刻,盖米靠找回原住民的语言实现了对原住民社会的回归,重新在这片土地上找到了归属感。
在《忆巴比伦》的扉页里,马洛夫引用了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的诗句:“这是耶路撒冷还是巴比伦,我们无从知晓。”这句诗为我们理解小说的题目提供了非常有用的线索。“耶路撒冷”与“巴比伦”源自圣经故事。据《列王记》下第25章记载,在国王尼布甲尼撒的率兵攻击下,耶路撒冷城被攻破,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驱赶流放到巴比伦。这些犹太人被迫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土地上,心中依然向往着耶路撒冷的家园。在《圣经》中,耶路撒冷是神圣与合一的象征,而巴比伦则代表着邪恶与混乱。在定居地这些白人的眼里,眼下他们所处的这片陌生土地以及生活在上面的原住民就是邪恶的发端,代表着混乱和无秩序的巴比伦城。但是,正如诗中所说,究竟是邪恶还是神圣,是混乱还是秩序,一切还都在未知之间。马洛夫运用巴比伦的故事作为一种象征手段,力图打破在意识形态中建构的充斥着帝国霸权的叙事神话,是对殖民历史的一种自我审视,“展现了复古的梦境般的世界,走出了封闭的现实,探求更多新的可能性。”(Brady,1994b:94)
小说中原住民语言和英语之间形成了一股张力,由它们衍生出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作为一部历史小说,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定居地农民自身身份岌岌可危,他们狭隘的世界观局限了他们的视野,自然酿就了无法避免的悲剧结局[9]。作者大卫·马洛夫通过盖米这个角色对澳大利亚的殖民历史做出了寓言式解读。他站在20世纪90年代的后殖民立场上重新认识和反思殖民历史,在小说理想化的乌托邦语言国度里,主体间的疆界可以被跨越,语言可以被寻回,这意味着自我和他者之间可以相互包容和理解,白人主体与原住民主体之间可以通过语言在两个对立的、有着天壤之别的世界之间架设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达到两个民族间更深层次的交流和理解。正如布雷迪(Brady)所说,“解决当前澳大利亚社会所面临问题的关键可能在于语言交流。权力的重新分配与重新认识密切相关”(1994b:100)。
作者马洛夫从盖米的视角,颠覆了充斥着霸权的帝国文本对原住民的刻板印象和种族偏见。两种语言之间看似不相融合,但是在盖米,甚至是在学会几个零星原住民词汇的拉克伦和植物学家兼牧师的弗雷泽先生身上,都体现了一种通过语言达到更深层次了解的可能性。但语言又是不确定的,盖米的存在就是各种不确定性的综合体。由于他发音不清,造成了他名字的模糊性,“吉米还是盖米,看你从哪个角度去听”,连姓氏也分不清是“费尔利”还是“费莱利”(Malouf,1993:10)。小说的题目本身也暗示着语言的这种不确定性,自从象征着统一语言秩序的巴别塔倒塌之后,沟通和理解就已经被误解和分歧所取代,人类的语言也处于不断演变的混乱状态中。在盖米的身上,潜藏着被单一的西方帝国殖民叙事文本所压制的复调、无意识的文化层面,也就是克里斯蒂娃(Kristeva)所说的“母体符号空间”(semiotic chora)。“这种母性空间,作为一种断裂和表达(节奏),先于证据、真实、空间性和时间性而存在……尽管可以被指称,被约束,却永远无法界定。因此,在必要时,我们可以给它指定一个类型,却永远无法给它一个公理化的形式”(1984:25-26)。这种不确定的、动态的身份和语言杂糅特性,使文明进步的神话被破除。同时,自我和他者、文明与野蛮、白与黑之间的二元对立也受到了严重挑战。白人社会所谓的文明进步,不过是狭隘的、凌驾于其他种族之上的白人身份霸权在意识形态中建构的结果。而在白人眼中看似代表邪恶和混乱的巴比伦城,在原住民和盖米的眼里却是一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耶路撒冷圣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