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成果范例
通过一个学期的研究,4个小组产生了4份独立的研究报告,报告覆盖了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形态、设计导则等在内的多种控制体系,着重探索多种形式条例在城市形态的差序变化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每个小组都对指标所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矛盾冲突做了分析,其结论具有一定的共性:一方面,对指标的无条件迎合产生了某种极端且荒诞的城市场景;另一方面,导致这种荒诞场景的并非是单个指标的错误,而是整个指标体系的机械执行中对个体的、日常的空间需求的忽视,是指标所牵扯的各种利益相关方的非对称博弈,是统一的指标体系对城市特殊性的回应失效。以下择两例以讨论成果中所反映的典型问题(图12-7—图12-9)。

图12-7 同一容积率的不同实现形式

图12-8 不同的极端化“指标”要求下所呈现出的不同的建筑形态

(1)容积率与其城市形态
容积率是最常见的数值指标,建筑师对容积率普遍具有一定的直观理解,但是在惯常的地块“强排”中,由于过多的变量介入体量的穷举式研究,决策者并不能清晰地认知到容积率数值与具体城市形态的关联性。该组同学从基本建筑单元类型出发对不同容积率的地块进行策略性设计,并且将两种建筑史上经典的建筑案例所构成的相应容积率的的城市形态纳入对比,与我国常见板式塔楼类型并置。这两种建筑案例分别是柯布西耶伏瓦生城市计划中的十字塔楼与塞尔达的巴塞罗那规划中的院落式住宅。这一并置批判了在所谓均好性的预设下,板式塔楼对城市空间的极大破坏,同时暗示了建筑类型在相同容积率下对城市形态的巨大影响。
(2)极端化指标诉求下的城市形态
在现实的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操作中,业主方往往会对某一类别的参数指标有最大化的要求,比如要求各个住宅单元的私密性最大化,日照均好化,窗景最优化等。这些诉求并非苛刻,而是过去一段时间产品思维下的造城模式的必然结果。该组同学将多种类似的指标诉求翻译为具体的地块内建筑形态,以此批判对某一类数值指标的极端化操作所带来的戏剧化结果,也展示了这些所谓诉求间的不可兼容性。
2016年的“指标城市”教学偏重对指标体系的内在“矛盾”的揭示,最终呈现的结果具有极大的展示性,但由于没有具体的基地,无法体现城市真实运作中的状态。随后,在2017年的第二轮“指标城市”教学实践中,教学团队将上海的郊区新城(新开发区)设定为基地,要求同学详细地考察给定新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起决定作用的设计导则,并分析规划文件中的各类指标与最终呈现的城市形象间的关系。最终通过修正一些指标的内在矛盾,来解决由于空间的不合理配置所带来的问题(图12-10、图12-11)。
以其中一组同学对“新浦江城”的研究为例,该方案对新浦江的南北两个区块各自所存在的社区归属感与社区公共服务的可达性进行分析,最终发现土地用途的低混合配置与低容积率是各自区块所面临问题的根源。方案探索了通过填充功能抬升容积率上限的方法,并且在尊重现有的规范与居住文化的前提下,增加社区功能的混合度,提升社区公共服务配置的充足度与多样性。为了实现容积率的倍增,同学们对建筑类型进行了合理规则下的想象,展示了城市在突破某些陈规后的形式潜力。

图12-10 2016与2017年的“指标城市”期终评图海报

图12-11 通过“填充”的方式增加容积率,在合理规则中想象社区的“增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