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伦理

第七章 企业伦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我国企业伦理在探索中前行,不仅从政治伦理中分离出来,企业道德水平在不断提升的同时,企业道德建设方法也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趋势。与此同时,学术界紧扣时代脉搏推进企业伦理的研究向纵深发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伦理研究历程及研究热点问题的梳理和分析,在拓展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研究领域的同时,也有助于经济伦理学这个新兴学科的进一步完善,对构筑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更不可或缺。

一、 研究的基本历程和概况

企业伦理是一个古老而又新颖的话题。自从有了人类的交易(工商)活动以来,不论我们是否承认,伦理实际上都是存在的。因为,“道德活动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一个基本方面,企业伦理几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样悠久。”(1)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家如孔子、孟子等,就对经济与伦理的关系,义利问题,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行为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进行过十分深刻的阐述,如见利思义、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等,这些思想传统一直延续下来,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企业伦理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

(一) 自发起步(1949—1977)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是我国企业体系初步形成和曲折发展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企业还不是现代市场意义上的利益主体、企业的负责人,而是官本位网络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内部组织构架也是类似政府的行政机构。在新中国成立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党中央和政府即开始了对我国企业管理模式的探索,从模仿苏联到积极探索中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模式,如1961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改进商业工作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等,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商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特殊的时代背景、体制安排、以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企业伦理教育等原因,使企业伦理中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工人主人翁精神等革命性的道德规范表现得十分突出。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急剧变化,企业政治生态极“左”化的结果是,社会主义企业伦理深深地打上了这个时代特有的政治印痕。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没有处理好革命和生产发展的关系,企业和个人的正当利益一定程度上被削弱。正如有学者认为的,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集体主义“不是一种真正科学的集体主义”(2) ,也有人称之为被动的集体主义。(3)

与此同时,学界也从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和壮大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角度,开始了中国特色企业伦理精神的制度属性、理论基础等的研究。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学界关于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大庆精神”、“两参一改三结合”(4) 等的热烈讨论,尽管没有关于企业伦理的明确提法,但实际上已经涉及企业伦理问题。如于学远的《论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结合》(《学习》1954年第12期)、乌家培的《略论物质利益原则的性质》(《经济研究》1959年第8期)、狄火的《也谈物质利益原则的性质》(《经济研究》1959年第12期)等。正如有学者总结的,“尽管企业文化是20世纪80年代从日本和美国企业管理实践的比较中得出的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然而,我国国有企业在长期的艰苦创业中实际上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如以‘两参、一改、三结合’为内容的‘鞍钢宪法’,以勤俭建国为主的‘孟泰精神’,以‘爱国、创业、求实、奉献’为核心的大庆精神等,为各个不同时期国有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激励作用。”(5) 所有企业都需要管理,管理学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提出的“孟泰精神”“铁人精神”就是新中国早期的企业文化,只是当时没有从理论的高度进行系统的概括和总结。

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学界对社会主义企业伦理的研究处于一种自发起步的状态,企业伦理研究等同于政治伦理的研究,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还没有把企业组织的特色体现出来,如《按照毛泽东思想办企业》(《经济研究》1966年第4期)、《现代化生产企业必须大搞群众运动》(《经济研究》1959年第9期)、《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不断加深企业革命化——大庆油田企业革命化的基本经验》(《经济研究》1966年第4期)等。然而,不能否认的是,计划经济时代,“在中国革命道德指导下的社会主义企业道德”,以政治伦理为主要内容,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方式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和经济体制的缺陷,“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动力源,而且有力地推动着社会道德的进步”(6)

(二) 自觉丰富(1978—201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进一步完善,企业从行政组织中分离出来,成为现代意义上独立的市场主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伦理逐渐形成,学界对企业伦理的研究体现出了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的特点。

一方面,学术界对企业伦理的研究从多学科多视角展开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大批专著、论文问世(7) 。研究范畴从基本理论、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诚信、企业道德经营与管理、经济全球化对企业伦理的挑战及应对机制等宏观方面的研究,到不同行业的伦理,如上市公司伦理、旅游公司伦理、饭店伦理,到产权伦理、电子商务伦理、人力资源管理伦理,再到企业伦理建设的方法、社会责任标准SA8000、ISO26000 社会责任指南、企业伦理标准、企业道德实力的衡量标准等微观问题。有学者统计,仅从1996年到1998年三年间,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伦理学》《经济学》《工业经济》《商业经济》《企业管理》转载的有关企业伦理的论文就有300多篇,三年间国内出版的有关专著20多种。另一方面,“企业伦理”开始进入学科话语之中。早在《兰州商学院学报》(1993年第4期)上,蔡文浩发表的《试论中国特色的企业伦理》在界定企业伦理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有中国特色企业伦理的基本框架”;1984年《中国论坛 》19卷3期上发表了成中英的《论企业伦理》,对企业伦理的内涵等进行了系统的分析;1989年罗国杰主编的《伦理学》(人民出版社)在对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职业道德的特征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职业道德的内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职业道德建设的关系等问题;1989年唐能赋的《企业管理伦理学》(四川大学出版社)从管理学的角度,通过对管理哲学、管理伦理的研究,探讨了企业管理的伦理问题;1990年乔法容的《企业伦理文化》一书出版,对企业伦理的含义、要素、企业人伦关系、企业道德调节、企业道德教育、企业道德激励、企业道德评价等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李建华的《企业伦理初探》(《湖南社会科学》1991年第6期)一文充分地论证了企业伦理建设对企业改革的重要价值;继1991年龙静云、乔洪武的《钥匙的魔力——企业道德概论》(武汉工业出版社)出版后,1992年山西教育出版社又推出了两人合著的《企业与道德》一书,两位作者对企业道德的特征、作用、功能,企业的社会责任,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诸环节的伦理规范等都进行了探索;王小锡在1994年的《经济伦理学论纲》(论文)和《中国经济伦理学》(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中国经济伦理学研究的基本框架,企业伦理作为经济伦理的中观层面得到了较为系统的论证;徐大建的《企业伦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是一部较为系统的企业伦理学专著。

学界对企业伦理的实证研究是这一时期的特色。周祖城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对水平与消费者购买意向关系的实证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7年第9期),靳凤林的《资本开放与企业的社会伦理责任——个案研究:以法国电力集团企业伦理建设为例》(《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4期),陶莉等的《成都市企业道德状况调查与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2期),许建良的《中国企业道德状况的调查与思考——以苏州与盐城地区企业为例》(《桂海论丛》2011年第6期)等研究成果相继问世。以上成果以区域或行业企业为例,均立足于实证调查,对企业的伦理道德状况进行分析,不仅深化了企业伦理的研究,而且也为政府决策部门、企业等提供了可资参鉴的成果,有利于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践。

一些专门的经济伦理学研究机构开始出现,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轰轰烈烈。1996年1月下旬,上海市伦理学研究会在上海第二毛纺织厂举办“企业伦理”主题的研讨会。2000年6月,全国第一次经济伦理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成功召开,与会学者就企业伦理的学科归属、内涵、作用及建设方法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2000年5月,我国第一家省级经济伦理学会——河南省经济伦理研究会成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研究中心2000年在南京师范大学和河南财经学院分别设立了专门的经济伦理研究所和企业伦理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伦理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纷纷成立,这些专门研究机构的成立加强了经济伦理和企业伦理的研究,培养了学术队伍,极大地促进了对企业伦理相关问题的研究。

同时,不同学科的主动对话推动着企业伦理教育的普及。2007年12月、2009年8月,由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上海市伦理学会协办的“全国MBA企业伦理学教学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60余所院校的专家学者,就企业伦理学教学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自身的教学实践、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尽管与会代表所属高校中有近半数尚未开设该课程,但通过会议研讨,“增强了开课的决心和信心,纷纷表示将尽快开设这方面的课程。”(8) 2014年6月,由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和管理学报杂志社联合主办、上海市伦理学会协办的第一届中国企业·管理·伦理论坛在上海举行。关于此次论坛召开的背景,周祖城作了说明:一是“企业与社会相分离、管理与伦理相割裂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迫切需要有新的商业模式、新的管理理论和模式出现”;二是“企业、管理与伦理结合的研究依然非常有限,而且相当分散,有关教学也还处在探索阶段”(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经济学专业下设立了经济伦理(企业伦理)博士生招生方向,南京师范大学也在伦理学专业进行了经济伦理学和企业伦理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上海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伦理方向研究生的培养成效明显。大学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开设企业伦理课程已较为普遍,且有不少关于教学的方法成果问世。(10)

不仅如此,不少学者还把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的企业伦理理论研究介绍到中国来,如吴新文的《国外企业伦理学:三十年透视》(《国外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孙君恒的《西方企业伦理走向:从最大利润伦理观到社会责任伦理观》(《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刘光明的《国际企业伦理的新课题》(《哲学动态》1998年2月26日)等对国外企业伦理的最新研究作了介绍。与此同时,国内外有关企业伦理的学术交流日益活跃。1995年11月,中国伦理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在日本有广泛影响的社团法人伦理研究所联合召开的第九次中国和日本实践伦理学研讨会在武汉召开,来自中国、日本的60余位学者和企业家出席了会议。同年,复旦大学举办了“企业文化与企业伦理”国际研讨会,中国、美国及企业界人士30多人就企业文化与伦理的关系、企业的伦理目标等进行了讨论。1997年4月27—29日,由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主办,中华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中英澳暑期哲学学院协办、英国大东电报局和中国万通集团资助的“97北京国际企业伦理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997年9月10—15日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的第10届国际企业伦理年会上,中国荣事达集团宣读了企业的自律宣言,刘光明宣读了题为《企业竞争自律问题研究》的论文,引起了与会代表的高度重视和强烈反响。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翻译出版的国外专著有10多种。(11)

与此同时,西方学者对中国企业伦理也予以了关注。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中国的企业伦理。2002年5月,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发展中国经济伦理国际研讨会”;2009 年4 月和10 月,上海社科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先后主办了两届“经济伦理国际论坛”;2010年10月主办题为“危机中的资本、信用和责任:未来财富创造需要什么样的概念、制度和伦理”第三届上海经济伦理国际研讨会,不仅得到国际企业、经济学与伦理学学会的支持,也吸引了国外著名学者参与中国经济伦理和企业伦理问题的讨论。另一方面,一些学者开始把中国企业伦理同西方企业伦理进行对比研究,并提出了有见解的观点。美国圣母大学门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基于经济伦理对于中国的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性这一信念,在《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以“平衡的企业概念”作为分析框架,指出了中国企业伦理指导的三组“伦理资源”和中国国企改革的18条伦理准则。(12) 由此,有学者认为,“高度重视企业伦理研究,是当代西方管理学特别是企业管理学研究中的一个最新趋势。”(13) “企业伦理学是面向21世纪最先进的管理学,已成为大多数学者的共识。”(14)

(三) 深化创新(2012年以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新时代新战略新发展对企业和企业家提出了哪些道德新要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道德规范有哪些?针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企业应进行怎样的道德坚守与担当?企业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构筑企业道德之魂?等等。这些都是学界需要研究的时代新课题,也是企业在进行道德建设中面对的新问题。围绕这些问题,学界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同时,企业界进一步认识到企业道德与企业文化建设的价值,企业道德建设的创新性不断增强。正如有学者总结的聚焦趋向,即:聚焦金融危机以及延伸和生成的经济伦理研究走向,聚焦中国市场经济及其“中国特色”经济伦理研究趋向,聚焦企业和经济中的伦理、创新与福祉研究趋向,注重中国传统和现实资源的经济伦理研究趋向。(15) 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方面,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道德文化建设进行了探讨。如黄基凤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企业文化》(《东方企业文化》2017年第9期)、韩宪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企业文化构建》(《企业改革与管理》第19期)等都立足于企业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指引。曲宏明等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等着力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企业“落地生根”的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对新时代我国企业道德现状进行了深入思考。如田雨平的《试论企业伦理道德的现状分析》(《东方企业文化》2012年第21期),刘丽莎的《中国员工企业伦理态度调查及分析》[《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 ]等。此外,对企业道德存在的突出问题给予了关注。如周启杰等的《我国食品企业道德体系建设的可行性研究》[《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魏新强的《我国食品企业道德风险的法律规制》[《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富琳珊的《基于食品行业供应链分析的企业伦理建设》(《食品安全导刊》2015年第17期),成海鹰等的《大数据技术背景下的电子商务伦理建构探析》[《湖南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等。

二、 研究的主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学界对企业伦理的研究,一方面体现着对其学科归属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对社会发展中与企业相关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回应和反思,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的使命与担当。70年来,学界围绕企业伦理的主要研究热点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企业伦理(学)的学科定位

西方的企业伦理研究,据日本管理学者水谷雅一考察,始于亚当·斯密和马克斯·韦伯,但是,企业伦理概念的正式提出和相关学科体系的建立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事。可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是初创阶段,主要是围绕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的;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企业伦理研究的全面繁荣阶段,并开始向欧洲国家扩展;20世纪90年代是从广度和深度进行迅速扩展时期,企业伦理被公认为是“企业生存与赢利战略的关键”。从1987年开始,哈佛商学院开设“管理决策与伦理价值”课程,到1993年,美国90%以上的管理学院(商学院)均开设了企业伦理学方面的课程,并且在最著名的10家商学院的9门MBA核心课程中,“企业伦理学”都榜上有名。近年来,国内不少高校的工商管理学院尤其是在MBA的教学中,已经把企业伦理学作为一门核心课程确定下来,教育部21世纪新编教材中也有“企业伦理学”。企业伦理(学)是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对此,国内学者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分歧主要来自对企业伦理与经济伦理学关系的不同认识。代表性观点有:

1. 企业伦理(学)等同或接近于经济伦理(学)

经济伦理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伦理研究包含对经济制度的道德评价、对企业行为的道德评价和对个人行为的道德评价。因此,“广义的企业伦理学,在我国被认为是接近或等于经济伦理学的。”(16)

2. 企业伦理是经济伦理学的中观层面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分为三大层面,即宏观层面上的伦理问题,包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的伦理评价及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道德价值导向等问题;中观层面上的伦理问题,其实质是企业中的伦理问题,包括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内部的管理伦理、企业外部关系中的伦理问题等;微观层面上的伦理问题,包括个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担的职业角色的伦理问题,个体对消费的伦理评价及消费道德规范等。(17)

3. 企业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成熟

此种观点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和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剧烈的经济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已经到了不得不正视并亟待解决的时候,企业伦理学因此应运而生。不仅如此,还提出了作为学科的企业伦理学的核心范畴:责任和经济正义。(18) 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企业伦理学从对某一企业、某一地区的企业伦理问题的研究转向了对不同地区之间企业伦理的比较研究和对全球企业伦理的研究,从单学科研究转向了跨学科研究。总之,企业伦理学作为一门边缘学科正在逐步成熟起来。(19)

(二) 企业伦理的研究任务

在企业伦理研究中,对其研究边界或者说主要任务的界定,学者们的看法不尽相同。

1. 对企业道德进行评价及改进建议

此观点认为:“企业伦理学的任务就不仅仅要对经济管理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批判,它的更重要的任务是对现存的各种经济制度进行道德评价或道德批判,对不道德的经济制度提出改革方案,由此建立健全合乎道德的经济制度。”(20) 因此,围绕工商活动究竟应当遵循哪些伦理规范,具体任务有四项:依据一般规范伦理学的原则和方法得出工商活动的伦理原则;据此对现行的经济制度进行道德评价;研究企业管理中的一些具体的工商活动伦理规范,研究各种经济制度的具体内容,对它们的各种缺陷进行批判并提出改进建议;对企业道德建设提供科学建议。

2. 两个维度说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企业伦理学作为一门面向企业实践的学科,研究的问题十分广泛,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其研究的问题千头万绪”,但“贯穿始终的主线是经济和伦理的关系,以及在这一矛盾关系下的五个子关系”,即自由与秩序、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效率、收益与成本、求利与互利。(21) 但是,从本质上看,“一个企业的建立与可持续发展,必须从向外两个维度,也就是从内在价值支持体系和外在规范支持体系,把自己交叉支撑起来。而企业伦理学正是研究这两个维度的学科。”(22)

3. 造就“道德的企业”和“道德的个人”

这是企业伦理研究的根本任务和终极目的。“推广和提升第一类企业的经验(指那些能够主动适应社会道德规范并在经营管理中加以实践的企业——作者注),帮助第二类企业改进和变革(没有明确的道德准则的企业——作者注),提高企业经济活动的战略竞争力,增进市场社会的道德化发展,是企业伦理学的终极目的。所以,值得强调的是:企业伦理学不是一种针对企业的道德批评或道德谴责的工具,而是帮助企业正确决策、改善经营和管理、培育和提高竞争力的思想和方法;企业伦理学不是通过说教告诉企业如何具体地按照某种道德原则进行选择,而是通过引发思考和讨论使企业更理性地适应和把握战略环境,实现有预见性的领导。”(23)

4. 四项任务说

在国内最早从管理学视野研究企业伦理的陈炳福、周祖城看来,企业伦理研究的任务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描述企业道德现状。包括企业的不道德现象、产生的原因、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关系如何处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道德素质如何等。二是讨论企业道德规范。企业道德规范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企业由政府的车间变成了独立的市场主体,无私奉献型的政治伦理显然已不再适应新的要求,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在国际通行的道德规范方面也必须关注,如SA800社会道德责任认证体系、区域文化的特点对企业伦理的影响、企业自身的特点等。三是对企业及其成员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根据道德规范,对企业及成员行为的动机和效果进行善恶是非的评价。四是探索新颖的、既符合企业道德又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经营管理模式。不能抽象地把经营实践的利己与利他对立起来,而在于设计和提出能促使经营行为既符合企业道德要求又能给企业带来利润的经营目的、经营思想、决策程序、组织机构等,造就“道德的企业”和“道德的个人”是企业伦理学的归宿。(24)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它对实践的指导能力。企业伦理研究的根本任务除了进行道德评价和批判外,使企业及其成员更道德才是企业伦理的根本任务。

(三)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其依据是什么?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在哪里?诸如此类问题是学界和企业界多年讨论的话题,但至今没有达成共识。有学者在研究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定义后,把其命名为“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丛林”(25) 。近年来因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频发,企业社会责任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有着不同的理解,增加利润观和社会责任观最具代表性。

1. 增加利润观

企业的功能是纯经济性的,经济价值是衡量企业成功的唯一尺度。一方面,企业主管无权慷他人之慨,擅将企业的资金用于社会。因为,企业的资金是股东所有,企业的经营者只是接受股东委托来加以经营而已,因此没有权力将企业的资金和利润用于社会行为,否则便会损害股东及消费者的利益。“股东们只关心一件事:财务收益率。”(26) 另一方面,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使企业增加成本,这些成本通常会转移到产品价格上,从而削弱产品的竞争力。(27) 同时,参与社会目标将冲淡企业使命。企业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社会责任是政府部门的事。并且企业领导者的眼光和能力基本上是经济导向的,他们不能胜任处理社会问题的角色。

2. 社会责任观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是什么?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以及慈善责任都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是企业伦理责任,甚至可以这样来定义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当合乎伦理地对待利益相关者和社会。”(28) 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经济人”的角色决定了它必须追求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并不等同于利润最大化,而是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取得企业品牌、美誉度、社会形象等的最大化。企业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即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是企业自身利益实现所需。另一方面,除政府外,企业是当今社会最有力量的组织。“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存在的使命,而且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它不仅是一种道德和良知的呼吁,而且它正逐步成为刚性的制度约束;不仅是一种理念、文化,更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社会实践。”(29) 尤其是在我国体制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一些企业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导致环境污染、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危机事件不断发生,使全社会关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公民”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目前仍是学界所关注的焦点之一。如,对于社会责任的学理基础,有学者认为“在企业何以具有社会责任的价值理由的分析中,学界多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视阈进行论证,缺乏伦理学独立性的价值分析”。如果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视角来分析,可以看出,“从人性的精神特质、经济活动的人本目的性、经济活动方式的人道归属性、意志自由与责任的对应性”等,可为“企业社会责任提供理论支撑”(30) 。如有学者在对近年来我国企业伦理的研究进行梳理后认为,不能照搬国外的企业责任标准,应注重中国企业责任标准的总结和提炼,特别是为国际企业伦理界所忽略的中小企业。陆晓禾等著的《企业责任:中国中小企业标准探寻——以上海富大集团为例与国际企业责任标准比较研究》(2012),“表现了这方面的努力,并基于现实企业案例的研究,就国际企业责任标准以及中国中小民营企业责任的实践提供了他们的视角和建议。”(31) 也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正在经历一个从企业道德负担向企业道德资本的转化过程,因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实质上也是道德资本的培育过程。”(32)

应该说,企业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也是具有道德人格的伦理实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角。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不仅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家认同,而且已经成为他们自觉的具体实践。《中国企业家》调查研究部在主办的2002年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向与会的400位企业高层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专题问卷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理论分析。(33) 如果把责任放到伦理学视野中去审视,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企业良心的外化形式,主要是指企业的道德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是基本的职责,而不是责任。作为道德规范的企业社会责任应具有自觉、自愿和自律性。

(四) 企业伦理规范

企业伦理规范涉及与其利益相关的各个层面,如社会、政府、消费者、环境、股东、合作伙伴、员工等,并且在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伦理规范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同时,不同社会、不同国家的企业伦理规范不尽相同,就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企业伦理观念和规范也有所区别。学者们对企业伦理规范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对其社会性规范的不同看法上。(34)

1. 两大规范说

企业伦理的基本规范是信任和责任。一方面,企业在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的社会关系时,其道德规范主要指向与供应商、顾客和与员工三层关系。在这三层关系中,其基本的规范是信任。另一方面,企业在处理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社会关系时,其要规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与社会、国家的关系之中,其核心道德规范是责任。(35)

2. 五大规范说

企业是一个开放体系,它涉及个人、组织、产业、社会及国际环境等诸多方面,在不同的层面,企业伦理具有各自独特的表现形式,各个层次都受相应的道德规范指导。在通常的理解中,企业伦理规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从宏观的视角看,主要表现为团队意识、互利互惠、义利并重、公平、效率与进取。(36)

3. 十大规范说

此种观点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因此,企业道德规范也应服从于这一指导思想。具体说来,即利义并重、集体主义、经济效益、互利互惠、公平、诚信、尊重人、和谐、进取、服务社会和完善人生。(37)

尽管学术界对企业伦理规范尚没有达到统一的认识,但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规范必须立足中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彰显中国文化特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而“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因此,企业伦理规范的确立,必须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企业伦理规则相协调。

(五) 企业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是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是光荣还是可耻的评价标准。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是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企业价值观既是社会核心价值观在企业中的内化,又代表了企业的独特性,是企业个性的标识。企业价值观的功能是什么?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塑造企业价值观等问题是近年来企业伦理研究中关注的热点之一。但就目前学界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多为企业管理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研究较多地关注了行业、企业案例或者个别企业的价值观研究,正如有学者总结的“既往有关企业文化或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比较多的还是定性探讨,定量研究不仅少而且局限于组织内层面,较少关注组织间层面”(38)

1. 企业价值观的功能

对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不论理论界还是企业实践中都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但侧重点有所不同,有观点认为,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内核和基石,“是企业的道德准绳,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它就像是企业的DNA,是员工普遍认同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处事方法,是员工共同的行为准则。”(39) 也有观点认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相联系,并指导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对内表现为一种凝聚力,对外则表现为一种竞争力。这种竞争力来自企业核心价值观赋予企业品牌的文化内涵,它也是企业可以持续健康发展的源动力”(40)

2.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价值观

有学者认为,企业价值观的塑造和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是学界和企业界的共识。但对引领的方式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观点认为,主要推进“四个融入”,即有效融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有效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有效融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中。(41) 也有观点认为,面对当今世界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化的新特点,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多路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将其与企业中党的建设、企业文化、政治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及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有机结合”(42)

作为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价值观必须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一致。具体说来,我国企业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筑企业道德之魂。具体说来,一方面要以质量为价值底线。产品质量是产品进入市场、被消费者认可的通行证,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尤其是我国经济开始从“速度时代”开始迈向“质量时代”,“质量强国”已上升为一种战略,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强化对质量的自觉和自律、守住道德底线,视质量为企业的核心价值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以遵守法治精神为基本要求。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细胞,遵守法律如依法纳税、不污染环境等都是其基本职责。从社会出发观察企业而不是从企业出发观察社会,强调维护国家利益应成为企业的内在价值需要。

(六) 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43)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发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大明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5 年 4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其对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判断是: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如何界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如何正确认识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如何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学者们从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层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 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

一种观点认为,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处于一定组织状态之下相互沟通、依法协调、有序参与、积极有为、公平正义、和睦相处的劳动关系”(44) 。另一种观点认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利益的和谐,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45) 。也有学者认为,“和谐本身就是重要的伦理观念,所以和谐劳动关系就是合伦理的劳动关系”。而和谐劳动关系则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关注的核心命题,在当代中国,劳资双方主体地位平等、合作共赢是社会主义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特征,劳动关系主体共享劳动成果、公正分配劳动权利和义务是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要求。(46) 因此,研究劳动关系应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并以此为基础定义其内涵:“是在国家、社会、企业、劳动者根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劳动关系双方有着不同的具体利益要求,但权利与义务相对均衡的劳动关系;是能够将劳动关系各主体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律和制度框架范围内,依法予以实现和保障的劳动关系;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相结合,自我化解和消除利益冲突,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公平的劳动关系。”(47)

2. 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劳动关系要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这是共同的看法。但对特征的具体分析上有着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为,要让劳动者劳动更有尊严、生产更加安全、分配更加公正、生活更有保障,具体表现为平等合作观、人才观、利益共享观、稳定观、诚信观和社会责任观。(48) 也有观点认为和谐劳动关系有三个明显的特征: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利益关系的一致性与合作性,劳动关系运行机制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劳动关系协调方式的自主性和市场化。(49) 在有学者看来,由于“和谐”是追求非对抗性融合、各种矛盾和关系处于配合协调的一种状态,因而和谐劳动关系应具备四个特征:职工的劳动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实现,劳动用工规范,并建立起相应的机制,兼顾好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的利益;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职工与企业在地位上完全平等;劳动关系相对稳定,职工流失率处于合理水平;效率和公平相统一,职工与企业形成双赢格局。(50) 同时,有观点认为,在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背景下,和谐劳动关系应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的关系,推动企业和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依法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劳动关系”(51)

3. 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一种观点认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从劳动契约和心理契约的局限性和互补性特点出发,认为应该把劳动契约和心理契约相结合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发挥劳动契约制度化、规范化调整方式的优势,同时发挥心理契约个性化、动态性、主观性的特点,把两者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有效地调整劳动关系。(52) 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关系是动态的,其调适状况取决于各相关主体的力量对比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应以“四个全面”统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根本方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源泉,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制度基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坚强保障),而完善三方协商机制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保障,重新界定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的角色和定位,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53) 也有学者认为,立足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首先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应当简单套用西方集体谈判理论,脱离党委和人民政府谈工会,尽量“将劳动冲突在内部得到有效控制”,不仅如此,一方面政府部门、工会、劳动者、用人单位要积极参与协商协调,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要积极协同参与,将劳动关系传统的三方协商关系演进为社会组织协同参与治理的四方关系甚或多方关系,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54)

作为人力资源大国,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因此,从道德的视角看,劳资和谐是一种状态更是一个价值目标,实现劳资关系和谐,必须以《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这个纲领性文件为遵循,必须以守法为底线要求,以以人为本为基本道德要求,以公平作为重要保障,政府、企业、员工等多主体共同参与,做到“六个强化”,即强化法律保护,强化政府作为,强化工会作用,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经营,强化员工道德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七) 新型政商关系中政府的伦理作为

政商关系是社会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商关系。政商关系中政府的伦理行为是政府执政水平的反映,是企业得以发展壮大不可或缺的基础变量,更是健康政商关系的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用“亲”和“清”两字概括并系统阐述新型政商关系;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特别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近年来,围绕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及政府的伦理作为等问题,学界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1. 当前我国政企关系中政府的伦理缺陷

从经济学理论上分析,政府是社会组织的协调机构,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企业则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两者属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对等关系,功能边界必须清晰。同时,政府与企业又是“相互内在”(55) 的关系,两者又必须实行协同运作。政府与企业的“相互内在”关系决定了只有运行主体与调控主体的有效协同,才能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才能弥补政府与市场潜在的缺陷。有学者认为,近年来政商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由‘清’转‘亲’,当前‘清’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出现了新误区即“舍‘亲’求‘清’,当前主要是‘清’而不‘亲’”,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或者公务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出现苗头,如一些干部不吃、不拿、不干,消极应付,宁可少干事,当个太平官保住乌纱;顶层设计缺乏,基层沟通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企业家群体分化,精英吸纳政治安排效用因多因素边际递减等。(56) 也有观点认为,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亲”而不“清”。个别干部“近”商“亲”商的目的是向往贪图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或想借商人之手完成权力变现。二是“清”而不“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一些干部对企业“敬而远之”,开始“谈商色变”。(57) “清”而不“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 新型政商关系中政府的伦理作为

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如何解决既“亲”又“清”?即政府应该有怎样的伦理作为?一种观点认为,一方面,政商之“亲”就是政府官员真诚坦荡地与企业家“结亲”,包括转观念以理服亲,出实招以力帮亲,重引导以利结亲,用真情以礼待亲。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来说,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思初心、正本清源,重修养、正身清心,造氛围、正气清风。总之,政商交往的亲清之道就是要保持“安全”距离,“弃名利、淡权贵、断虚情,以良心、真心、清心共享出彩机会。”(58) 另一种观点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视角出发,认为以义为上是构建良性政商关系的基本理念,诚信守法是构建良性政商关系的根本前提,贵群合作是构建良性政商关系的重要途径。(59) 也有学者认为,理想中法治化的政商关系“既不是勾肩搭背、狼狈为奸,也不是敌视对立、井水不犯河水,而是在合理的监督机制下‘相敬如宾’,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坦坦荡荡在桌面上讨论问题、解决困难。摒除庸俗的政商关系论,砸碎腐败的利益共同体,官员落马与企业败局才能真正消亡,中国经济也才会在凤凰涅槃的自我矫正与修复中,迎来浩荡的改革东风,平顺地向前行进”(60)

总之,当前我国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中正确把握亲清关系的实质和边界,并使之落到实处,着力点之一是政府及领导干部的职能道德化。包括: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改革政府行政方式,强化道德化的制度供给,遵守法律信用,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公务员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实践能力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61)

(八) 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群体的共性特征,是把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家与一般民众区别开来的人格特质”(62) 。对企业家精神,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过探讨,表述虽不尽相同,但大多赞成以创新精神为核心的心理特征和经营才能。新中国成立以后,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时期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学者们从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等不同的学科对企业家精神给予了探讨,中西方关于企业家精神的学术交流也十分活跃。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度肯定了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并明确提出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提出了企业家精神的“三种精神”,即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这是新时代中国企业家精神的修为指针和行动指南。围绕优秀企业家精神,学界展开了热烈的研究,企业家们也纷纷参与。我国学者对企业家精神内涵的研究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1. 改革开放初的企业家精神研究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正处于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阶段。商品经济中哪些人是企业家?新出现的个体户还是国有企业的承包者?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影响着对企业家精神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在计划经济时代,“厂长、经理变成了政府行政官员”,因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迈进,适应企业家成长的环境和气候正在慢慢形成”。尽管企业家个人的性格和气质不同,但在商品经济一般原则下,企业家精神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专职精神、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竞争精神、求实精神。当然,“社会主义企业家除了应该具备上述五种精神外,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增加利润和满足人民需要、开展竞争和加强协作有机地结合起来”。(63) 不仅如此,1982年10月,美国康奈尔大学邀请了一些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召开了“1900—1982年中国企业家精神在国内和国外”的学术讨论会。尽管对企业家精神内涵认识不尽一致,但共同的看法是,近代以来中国不缺企业家精神。有学者根据自己1979年在江苏、河北的调查,“认为中国郊县在三个领域有企业家精神:一是产品有剩余的郊县的干部发挥了经营才能,与其他郊县竞争,创造新产品、新市场和新工艺,扩大了本地区、本企业的生产、就业、再投资和利润;二是农民副业生产和集市贸易方面的活动;三是农村集体经营的,包括公社、大队、生产队经营的企业活动。”(64) 也有学者根据1981—1982年在我国大连、沈阳、哈尔滨等地所作调查,敏感地捕捉到了改革开放出现的个体户群体,认为“这些个体户也有企业家精神,但认为目前制度禁止在职职工参加个体户行列仍然限制了潜在企业家精神的发挥”(65)

2.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的企业家精神研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企业家群体逐渐形成,因此,学者们对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更多地体现出了中国特色,认为“企业家精神是指企业经营者在经营实践中所建立起来的对于企业笃定的信念与高远的价值追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持续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66) 。企业界精神包括:“企业家以企业发展为终生追求;勤于学习,与时俱进;守法、守信、爱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善于根据市场需要整合各种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67) 可以看出,除了创新、冒险等共同的精神特质外,理想信念、价值观、诚信等中国精神特质开始出现在企业家精神的要求中。

3. 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

有学者在对中外历史上关于企业家精神内涵梳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提出新时代中国优秀企业家精神应该具备以下基本特征: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精神,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利他之心和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遵守契约的诚信精神。四种精神相互联系,“使命感与责任担当精神是优秀企业家的价值观和新时代创新创业行为的驱动力,奉献精神是新时代创新创业行为的目标导向,工匠精神是时代赋予的要求,也是创新创业精神的必要组成部分,诚信精神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准则。”(68) 有学者认为,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内涵丰富,至少包含时代精神、亲民精神、创新精神、法治精神这样几个方面。(69) 也有学者认为,区别于社会企业家与传统商业企业家,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核心理念主要是承担社会责任、追求社会价值。(70) 在企业家看来,新时代中国企业家精神,“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道德文化的层面。因为当代中国的企业家群体,他们身上肩负的重任是要让中国经济腾飞,让中国强大起来,所以他们内在的精神动力,就不能光是个人品行的修炼和道德规范的自我约束,而是应该更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具有崇高的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把个人的事业追求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在精神文化的层面上形成高度优化的人格力量”,具体说来,应具有“三个极其重要的精神特征”(71) :创新思维是企业家精神的鲜活灵魂,工匠精神是企业家精神的不变本色,执着敬业是企业家精神的内核动力。无独有偶,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转型时期的企业家精神:特征、影响因素与对策建议——2019·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当代企业家精神呈现五大新特征,即更讲诚信、尊重他人;更具责任,普遍有回馈社会的意愿;更重创新、善抓机遇,努力发展持续竞争优势;更加敬业,热爱事业并坚韧执着;更善思考、重视学习,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72)

如何保护和激发企业家精神、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对此,伦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学者从相关制度、机制、法治、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方面有不少的研究成果问世。

(十) 企业道德建设

近年来,企业道德作为一种资本或无形资产的价值渐被人们所认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之一。但对如何加强企业道德建设,学者们的看法不尽相同,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企业行为对社会利益的影响严重,但是对于企业家的道德状况评判却是满意略高于不满意,这显示了公众认知中存在着‘善的企业家与恶的企业’的总体倾向”(73)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道德之于企业的作用到底在哪里?道德在企业运营中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王小锡提出“道德是一种资本”,企业道德不仅是一种无形资本,而且日益成为企业现实的运作性资本和投资性资本。“从表现形态来看,道德资本在微观个体层面,体现为一种人力资本;在中观企业层面,体现为一种无形资产;在宏观社会层面,体现为一种社会资本。”(74) 围绕道德能否成为一种新型的资本形态,国内学术界曾展开了几次大的学术争鸣(75) ,通过激烈的讨论,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道德资本”进行了论证,也为企业伦理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如徐大建的《企业伦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从企业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企业管理中的伦理问题、企业的伦理建设三大方面,全面地论述了企业伦理的有关理论。王小锡等人的《道德资本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从理论上深刻地揭示了道德资本的运行规律,并分析了道德资本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环节及企业运行机制的关系,进一步深化了企业伦理的理论研究。

1. 从制度上强化企业的道德主体作用

在企业道德建设中谁是主体?这是学界深刻反思的一个问题,也是提升企业道德建设水平的前提。有学者针对我国“目前企业伦理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62.4%的被调查者 (322) 认为,“整个社会道德状况不佳,企业伦理道德建设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51.2%的被调查者 (272) 认为,“中国用来督促企业伦理道德建设的政策法规不健全”。38.5%的被调查者 (205) 认为,“政府腐败问题严重”。“单就问题而言,企业伦理主体性的缺乏是最为突出、也亟需解决的问题。”(76) 而企业的伦理主体性不会自发地得以确立,需要政府、立法机构、司法机构等制定具有全局性、广泛性、根本性的制度措施,来直接或间接地引导、促进企业的道德建设,同时,还要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及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道德情况的社会监督。

2. 企业家的道德素质与道德实践能力至关重要

有学者通过抽样调查、与各类代表性人员作深度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在进行深入调查和对“具高可信度的第一手资料”初步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就我国企业道德建设的基本现状来看,“经历了由道德力不被认识到把道德作为物质力和精神力的重要资源和资产来经营的过程”,可归纳为三种类型: 道德自觉型、道德理念模糊型、道德堕落型。其中,现实中道德理念模糊型企业“占绝大多数”(77) 。因此,“企业家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企业应该努力实现道德经营。“没有企业家的道德觉醒就没有企业道德经营的顺利展开,也就会失去在国际国内的经营竞争力”,“我国企业需要进行一次企业道德建设运动,真正让企业道德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条件、因素和动力。”(78) 加强企业道德建设的途径的着力点主要有:企业家应该成为履行道德责任的模范和综合素质的典范;结合社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推动企业道德建设全面展开;完善诚信机制,改善劳动关系。同时,为防止企业管理的“短板”缺陷的形成,企业需要建立道德委员会并明确其主要职能,“以完善的道德管理机制促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变革和发展。”(79) 不仅如此,企业还应加强内部的伦理教育,通过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员工的伦理教育,加强他们对伦理规范的认同及践行道德的能力,“从而改善自身行为,努力实现企业的伦理目标。”(80)

3. 政府与企业加强道德建设联动

企业道德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外显于企业的产品或提供的社会服务上,对内则贯穿企业精神、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等方面。在企业道德建设过程中,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地域文化等外在因素固然重要,但企业自觉地、有计划地通过多种载体用企业所信奉和必须实践的道德理念去整合员工的思想,是提高企业道德水平的一种普遍手法。一方面,企业自身的道德修炼“是企业道德提升的内在的、根本的动因”(81) 。企业应明确自己的道德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的道德修炼。包括:在企业制度设计中融入价值观并用其统帅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用先进的企业管理和生产技术作为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的基础,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道德水平等。另一方面,政府提供平等公正的政治生态保证,包括:在制度确立、运行等方面都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严格遵循人性需要、普遍发展和动机与需要相一致的人道原则、公正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和诉求等。正如有学者所分析的,“道德自律与道德他律在企业践行责任伦理的过程中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必须并行不悖。为此,我们在认识提升和实践并重的基础上,双管齐下并驾齐驱:一则需要企业强化自身的道德建设,进行整体性的企业道德学习和道德修炼,构建真正的企业道德共同体;一则需要政府建构制度和法律、行会的约束以及媒体和民众保持舆论监督和舆论压力,从而促使企业责任伦理的履行真正落到实处。”(82)

三、 简要评述

企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既反映着社会的道德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社会道德的进步。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企业伦理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地方。

(一) 成就和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伦理研究多学科关注、多层面展开和多种方式推进,取得了累累硕果。

1. 多学科关注

计划经济时代,对企业伦理的研究主要是在经济学界。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出现的失德、败德问题,学者们的研究自发走向自觉,并且呈现出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视野关注的特点。同时,企业家们也纷纷从企业经营实践的视角给予了热烈的回应。正如有学者总结的:“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人们从各个方面向企业伦理研究领域聚集:经济学家用产权理论、博弈论、集体行动的逻辑、寻租等理论,深刻揭示影响了企业行为的非经济因素,凸现出经济发展与企业运行中伦理与道德的种种命题及其重要作用;管理学家从科学管理和行为管理理论精华中,引申出文化管理、情感管理、良心管理等丰富多彩的人本管理模式,并将利益相关人理论、多赢共生理论实际运用于战略管理理论之中,不断追求企业发展、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和谐境界,管理学的伦理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哲学家、伦理学家、社会学家则将功利论、义务论、正义论等道德智慧奉献给管理企业的人们,希望有助于他们在复杂的利益环境中以系统而辩证的价值观、方法论进行道德思考和选择,做出具有远见的正确决策;而宗教界人士呼吁的普遍伦理,在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83)

2. 多层面展开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不论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质量效益、企业革命精神,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道德建设,伦理学、管理学与经济学等学科的学者从多个层面给予关注并展开了系统研究:从一般意义上对企业职业道德的关注到对企业伦理的理论依据、作用、规范的探讨,再到对企业伦理建设的机制、方法等的研究,从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出现的失德、败德问题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道德建设,从企业伦理的共性到个性,从一般企业伦理问题到新兴行业的伦理问题,学术界都有涉及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企业道德和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具有可资参鉴的研究成果。

3. 多种方式推进

学术界对企业伦理的研究紧扣时代的脉动,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通过多种方式推进企业伦理的立体化研究。除通过发表论文、著作、立项课题进行研究外,有关企业伦理的学术研讨成为常态,同一学科的学术交流、不同学科的学术对话、理论与实践的观点碰撞等十分活跃。不仅如此,学者们以强烈的学科意识推动着企业伦理研究的深入,与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学者的学术交流也不断加强,并借鉴他国研究的有益经验和成果。由此,一批有志于企业伦理研究的学者,在管理学、伦理学、经济学等专业的硕士生、本科生中开设了“企业伦理学”课程(84) ,为企业伦理的研究培养了队伍。

(二) 有待提升之处

在新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企业道德建设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更多的研究课题,企业伦理研究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

对企业伦理的研究,从学科意义上起源于西方,并对中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当前,中国企业伦理研究从内容到方法甚至伦理规范、表述方式等都存在一定的“西化”的倾向。借鉴西方本无可厚非,但是,中西社会制度不同,文化观念相异,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不同,决定了中国企业伦理研究必须立足中国国情、立足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正如有学者所希望的,学术界应加强多学科的交流,注重“探讨本土化、情境化问题,更多地聚焦中国问题”(85) ,因此,中国企业伦理的研究既要置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借鉴西方有关方法和内容中合理、科学的部分,探讨带有普遍性的企业伦理规范要求,如诚信、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及发生机制等。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要加快推进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道德体系建设的研究,从企业道德原则、规范、建设机制和方法等方面建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国传统文化相承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伦理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所强调的,“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2. 进一步拓展研究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及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极大地改变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交往沟通方式,企业面临的道德问题更加多样化复杂化,进一步拓展研究内容成为必然:一是对企业伦理理论的深入研究,如企业的伦理特性、企业价值观、企业社会责任、企业道德个性等。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与企业相关的重大伦理问题的深入研究,如新发展理念视域下的企业创新、绿色、共享发展伦理,新型政商关系中政府及企业的伦理作为,优秀企业家精神,乡村振兴战略中企业的社会责任等。三是对中国企业伦理史的深入研究。从历史的视角对我国传统企业优秀道德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对企业道德建设的历程进行分析,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都十分重要。四是对企业道德与区域文化关系的研究。中国地域广阔,历史上形成了不同的区域文化和地域性格,如晋商、微商、苏商、豫商等,其道德精神是中国企业伦理重要的精神滋养和道德文化基因,同时,对比不同区域文化性格有助于对企业道德个性进行研究。五是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企业伦理的研究。如旅游行业、饭店行业、会展行业、传媒行业等;六是对新兴行业企业伦理的研究,如物流伦理、电子商务伦理、上市公司伦理等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随着一些新兴产业的兴起,伦理应对愈发必须和迫切,如人工智能中的伦理问题等。七是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伦理的研究。八是企业作为承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织,其在跨国经营中的伦理规范,对本土道德文化的尊重等应引起学界重视。“一带一路”沿线不同国家企业道德文化的交流互鉴和对比研究,也应是学界关注的重点之一。

3. 进一步加强实证研究

近年来实证研究成果的生动性和说服力已被学界公认。只有在大量实证和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的提升,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如果仅局限于一般的理论推导,从理论到理论,不仅不能指导实践活动,理论也会失去活力和生命力。因缺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全面的、系统的把握,对不同企业内部结构及运行机制的研究有限,企业伦理研究中闭门造车的现象仍然突出,各学科的对话交流不充分问题并没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一些企业伦理学著作纯粹从哲学伦理学的分析出发,仅从应然的视角去解释和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伦理,研究成果更像是一本纯粹的哲学著作。同时,企业伦理研究为企业实践服务的意识不强,“我国现在对企业责任的研究仅限于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或是纯理论研究,缺乏实证经验与理论的结合”(86) ,用以指导实践的机制和方法的研究也很薄弱。因此,学界应根据新时代企业的特点,一方面,在进行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找出企业道德建设的共性。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道德实力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以更好地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同时,积极推动企业界与理论界的对话,为企业伦理研究提供更鲜活的素材,使企业伦理研究奠定在更坚实的基础之上,以增强理论的生命力和指导力。

总之,企业伦理研究要紧扣时代脉动,充分吸取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企业伦理建设的经验,充分挖掘道德的资本功能,使企业伦理的研究成果转化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子。同时,企业伦理的研究也必须基于民族性,扎根中国大地,体现先进性和开放性。

(1) 张应杭:《企业伦理学导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2) 张应杭:《企业伦理学导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186页。

(3) 参见罗长海:《企业文化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页。

(4) “两参一改三结合”是指1958年提出,经过总结、推广和提高,到1960年以后逐步系统化和制度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指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者的结合。“两参一改三结合”是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企业管理伦理探索的重要成果。

(5) 荣启恒:《企业文化创新应该坚持的几点原则》,载《中国石油报》2002年11月21日。

(6) 朱金瑞:《当代中国企业伦理的历史演进》,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2页。

(7) 如徐大建的《企业伦理学》,张应杭的《企业伦理学》,陈炳富、周祖城的《企业伦理学》等,以企业伦理学命名的专著就有10多本;有关论文更是数以千计。参见王小锡、朱金瑞、汪洁主编的《中国经济伦理研究20年》附录索引部分,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 欧平、周祖城:《全国MBA企业伦理学教学研讨会综述》,载《伦理学研究》2008年第1期。

(9) 邬曦:《第一届中国企业·管理·伦理论坛会议综述》,载《管理学报》2014年第11期。

(10) 参见柯丽敏《电子商务专业大学生商业伦理教育现状和课程设计分析》,载《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第S1期。

(11) 参见欧阳润平《义利共生论——中国企业伦理研究》,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8—19页。

(12) [美]乔治·恩德勒:《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高国希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84—296页。

(13) 赵德志:《现代西方企业伦理理论》,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14) 赵德志:《现代西方企业伦理理论》,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15) 参见陆晓禾《最近五年我国经济伦理学理论前沿概论》,载《伦理学研究》2015年第6期。

(16) 欧阳润平:《义利共生论——中国企业伦理研究》,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17) 参见周中之、高惠珠《经济伦理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18) 参见刘可风等主编《企业伦理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4、15—16页。

(19) 陈炳富、周祖城《企业伦理学概论》,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7页。

(20) 徐大建:《企业伦理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导论第5页。

(21) 刘可风等主编:《企业伦理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14页。

(22) 刘可风等主编:《企业伦理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23) 欧阳润平:《企业伦理学——培育企业道德实力的理论与方法》,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24) 参见陈炳富、周祖城《企业伦理学论纲》,载《南开管理评论》1997年第4期。

(25) 周祖城:《论企业伦理责任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核心地位》,载《管理学报》2014年第11期。

(26) 转引自[美]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黄卫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5页。

(27) 《中国经营报》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从2004年开始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过两次调查,数据显示,14%的受访者持此看法。参见金碚、李钢《企业社会责任公众调查的初步报告》,载《新华文摘》2006年第9期。

(28) 参见邬曦《第一届中国企业·管理·伦理论坛会议综述》,载《管理学报》2014年第11期。

(29) 陈清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8月4日。

(30) 王淑芹等:《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学分析》,载《道德与文明》2011年第1期。

(31) 陆晓禾:《最近五年我国经济伦理学理论前沿概论》,载《伦理学研究》2015年第6期。

(32) 江勇:《“道德资本与企业经营”学术研讨会综述》,载《道德与文明》2017年第5期。

(33) 参见施星辉《企业公民——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状况调查报告》,载《中国企业家》2003年第1期。

(34) 企业伦理规范可分为社会性企业伦理规范和个体性企业伦理规范。社会性企业伦理规范是企业伦理规范的共性,是社会对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提出的处理相关关系的规范。个体性企业伦理规范是企业在社会性企业道德制约下,各企业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技术、产品等条件而制定的处理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规范。

(35) 通风张应杭《企业伦理学导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57页。

(36) 参见卢风、肖巍主编《应用伦理学导论》,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第399—344页。

(37) 参见陈炳富、周祖城《企业伦理学概论》,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3—71、7页。

(38) 陈志军等:《中美两国企业核心价值观之比较研究》,载《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12期。

(39) 徐春子:《以文化管理塑造企业核心价值观》,载《现代企业文化》2018年第12期。

(40) 曹艳春:《核心价值观激发企业文化引领作用》,载《企业管理》2018年第10期。

(41) 参见孙保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有企业核心价值观对接探析》,载《中国煤炭工业》2018年第12期。

(42) 刘银钱:《国有企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分析》,载《邓小平研究》2017年第1期。

(43) 参见尹蔚民《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载《人民日报》2015年4月9日。

(44) 王贤森:《当前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新视角——<工会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反思》,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45) 李培志:《试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46) 参见贺汉魂等《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是社会主义中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指导》,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47) 高爱娣:《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概述》,载《工会理论研究》2005年第5期。

(48) 参见王德明《和谐劳动关系的特征与劳资博弈的探讨》,载《天津市工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49) 参见高爱娣《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概述》,载《工会理论研究》2006年第5期。

(50) 参见叶迎春、夏厚勋《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51) 张鸣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载《社会治理》2018年第3期。

(52) 参见陈微波《论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以劳动契约与心理契约的融合为视角》,载《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53) 参见赖德胜等《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年第1期。

(54) 参见涂永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载《社会科学家》2018年第1期。

(55) 参见赵德志《现代西方企业伦理理论》,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56) 参见金彦海等《顶层设计缺乏,基层沟通制度建设有待完善》,载《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

(57) 参见刘耀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载《吉林日报》2019 年2 月22 日。

(58) 王兴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亲”“清”路径》,载《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

(59) 参见王建均《儒商文化与“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载《学习时报》2018年3月20日。

(60) 洪乐风:《习近平用“亲”“清”二字密切新型政商关系》,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6/0304/c1003—28173139.html,2016年3月4日。

(61) 《习近平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载《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3日。

(62) 李政:《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内涵、作用与激发保护策略》,载《社会科学辑刊》2019年第1期。

(63) 参见贾和亭《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载《经济工作通讯》1986年第22期。

(64) 仲礼:《美国召开中国企业家精神讨论会》,载《上海经济研究》1983年第5期。

(65) 仲礼:《美国召开中国企业家精神讨论会》,载《上海经济研究》1983年第5期。

(66) 李军等:《对企业家精神的辨析》,载《东岳论丛》2010年第12期。

(67) 张玉利等:《“首届创业学与企业家精神教育研讨会”会议综述》,载《南开管理评论》2003年第5期。

(68) 李政:《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内涵、作用与激发保护策略》,载《社会科学辑刊》2019年第1期。

(69) 参见李国亮《新时代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内涵》,载《中国中小企业》2017 年第 12 期。

(70) 参见王梓木《追求社会价值是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特征》,载《中国中小企业》2018 年第 4 期。

(71) 汤亮:《中国企业家精神的三个重要特征》,载《中国工商时报》2017年10月10日。

(72) 尹红等:《新时代中国企业家精神呈现五大新特征》,载《中国经济时报》2019年4月2日。

(73) 高娜:《社会转型期公众对企业道德状况的评判——基于2013年江苏省道德国情调查》,载《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74) 王小锡:《论道德资本》,载《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75) 参见孟维巍、朱金瑞《21世纪以来学术界关于道德资本研究的争鸣》,载《伦理学研究》2019年第1期。

(76) 陈雷:《企业伦理建设:挑战、关键与路径选择》,载《伦理学研究》2010年第4期。

(77) 王小锡:《当代中国企业道德现状及其发展策略分析》,载《社会科学战线》2013 年第 2 期。

(78) 王小锡:《当代中国企业道德现状及其发展策略分析》,载《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2期。

(79) 王小锡:《当代中国企业道德现状及其发展策略分析》,载《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2期。

(80) 杨芳编著:《求真——民营企业家的伦理建设》,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173页。

(81) 张华友、朱金瑞:《安全发展视域中企业自身道德修炼研究》,《经济经纬》2011年第6期。

(82) 张志丹:《道德经营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16页。

(83) 欧阳润平:《企业伦理学》,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序第1页。

(84) 参见陈炳富等《企业伦理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序第2页。

(85) 邬曦:《第一届中国企业·管理·伦理论坛会议综述》,载《管理学报》2014年第11期。

(86) 刘鸿宇:《西方企业伦理实证研究的知识图谱分析》,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