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老年人用药剂量的选择

1.9 老年人用药剂量的选择

药物剂量与治疗效果密切相关。同一种药物使用不同剂量可产生不同效果。通常,按照剂量的大小,把出现疗效的最小剂量称为最小有效量。把人体能够耐受而不致中毒的最大剂量称为极量,极量是安全用药的极限。超过极量而引起的质变、导致患者中毒或死亡的剂量,分别称为中毒量和致死量。常用量则是对大多数患者最适宜的治疗剂量,它在最小有效量和极量之间。患者的个体差异很大,常用量并非对每个人都是最适宜的剂量。有的患者对某种药物特别敏感,而有的患者则反之。如阿托品在逐渐增加剂量时,可依次出现心悸、散瞳、腹胀、面部潮红、兴奋躁动、神经错乱等效应。

因为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机体生理功能的减退,对药物代谢的能力逐渐减弱,用药后的不良反应也随之增多。因此,老年人用药应采用小剂量,然后剂量逐渐增大。对于一些患有肝、肾功能减退的老年人,在用药期间要密切观察,根据病情,随时调换药物。总之,老年人用药要严格控制剂量,不宜过大,用药时必须按规定剂量,在未经医生同意前,不要自行增加用药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