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介与檄文赏析】

【事件简介与檄文赏析】

本文选自《中国通史》第十二卷近代后编,是1867年杜文秀东征誓师时发布的檄文。

杜文秀(1823—1872年),清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回民起义领袖,字云焕。云南永昌府保山县上村(今板桥镇上村)人,回族。生长于商人家庭,自幼读书,聪颖过人,入庠应试,补为廪生。为人刚毅正直,见义勇为。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曾与保山回民丁灿廷、木文科等至北京都察院控告地方当局支持保山汉族团练屠杀回民事件。清政府命云贵总督林则徐赴滇察办。

图示

杜文秀画像(https://www.daowen.com)

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云南回民起义发动后,杜文秀于蒙化率众起义,攻克大理,被起义群众推为总统兵马大元帅。他一上任,就下令废除清朝年号,用甲子纪年,改用明朝衣冠,旗帜一律用白色,以与清军相区别。他又把大理都督府改为大元帅府,大理新政权宣告成立。杜文秀高举起反清大旗后,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攻占了周围53座城池,半个云南在他的控制之下。与其他草莽英雄不同的是,他起义后只称是“兵马大元帅”,而不是称王称帝,这说明他不想将云南分裂出去;他主张“三教同心,联为一体”,“三教”是佛教、伊斯兰教与彝族教,他善于团结各族人民,是一位深明大义的历史人物。

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六月,杜文秀以云贵总督劳崇光病卒,岑毓英引军征黔未归,马如龙围剿滇西“丧师而归,人望顿失”,昆明空虚,遂决计东征。他调集20万大军,兵分五路,以扬威大都督蔡廷栋为大经略,大司戎马国春为总指挥,率大司平马兴堂、大司寇李芳园等十八大司统摄之。杜文秀誓师云:“此次出师,本为兴汉,戒勿滥杀。如临其境,如遇其民,各当发明宗旨。但得回汉一心,以雪国仇,是为至要。统兵官等须知仁义之师,以道德为甲胄,以亲爱为戈矛,以相应之攻击。我军有三事焉:始则锄满,次则拊汉,三则除奸。而彼军反对,然反戈矛相见。彼杀我先杀,彼止我先止。战胜攻取之际:毋肆掳掠,毋贪财货,毋凌妇女。遇官吏顽梗不服者,杀之。良善被挟者,抚之。诸恶元凶,法所必诛,严加惩办,理宜不赦。”还进一步地发布了本篇檄文,宣布东征的原因、目的、任务和有关政策,号召回汉各族被压迫的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反对清朝统治者。

这时清政府改变“剿敌”政策,以高官厚禄为引诱,对起义军进行招抚,这一招分化了起义军队伍,杜文秀手下大将马德新、马如龙投入了清军怀抱,使得抗清力量受到严重削弱,他的20万大军也在远征昆明中全军覆没。1872年5月,宾川、鹤庆、邓川、姚州、永昌、浪穹、云南(祥云)、赵州等县被清军提督云南开化镇总兵杨玉科攻陷。兵临上关、下关,包围大理城。云南巡抚岑毓英镇压滇东、滇南起义军后,又西上会师。由于杜文秀政权中出现叛徒,下关失守,上关撤返。杜文秀率义军出城迎战,经多次交战,退回城中,改攻势为防守。此时,起义军中掌握兵权的大司衡杨荣叛变通敌,杜文秀的抵抗武力被劫夺。为避免给杨荣活捉送给清军,并表示全家至死不屈,12月26日,杜文秀率领家人沐浴完毕,全家人108人(男65人、女43人)服毒自杀,他最后杀了家养的孔雀,取出孔雀胆,掺上毒药吃下。杨荣把他押上黄呢轿,献给城南五里桥清军营。轿子抬到军营时,杜文秀已毒发身亡,终年49岁。坚持了18年的大理政权宣告结束。

起义失败后,回民的财产被充公或被清军军官们占有,云南回族遭到了空前浩劫。杜文秀是一位深明大义的杰出农民起义领袖。他不仅在政治、军事方面表现出了卓越的才能,而且在民族与宗教问题上,表现出前无古人的宽阔胸怀。直到今天,他仍为云南回、汉、白等族人民所敬仰和怀念,人们称之为“杜大元帅”。著名历史学家白寿彝先生曾这样评价他:“文秀的反清实践,可以说,体现了一项英明的行动纲领,这就是以回汉联合为基础的各族人民的联合反清。……文秀的这一纲领在中国农民运动史和中国民族关系史上,都是空前的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