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伦理
职业伦理,也可以称为职业道德,属于专业伦理学或者应用伦理学的范畴。职业伦理是某种职业或专业的从业人员以伦理自然律为基础,根据本行业的专业知识,经过逻辑推演而形成的。职业伦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职业产生的历史,有职业的产生,就必然有职业伦理的要求,比如医生的办公室里经常挂的“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匾额,就体现了医生这一职业的伦理要求。因此,职业道德是随着职业的出现而产生和逐步发展的,是社会道德在职业领域的具体体现。
由于职业的多样性,职业道德也具有多样性的特征,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职业道德要求。如医生有“医德”,艺人有“艺德”,教师有“师德”,官员有“官德”等。随着职业的日益发达,出现了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制定的职业伦理章程、规范和条例等都体现了职业伦理的内容。这些职业伦理的内容中体现的是与非往往是不证自明、一目了然的。但是在职业伦理中也会出现职业伦理的悖论,比如律师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与维护国家利益的要求冲突时,如何处理,则需要一定的判断和推理,需要诉诸复杂的理性。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将职业道德定义为:“在职业范围内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俗的总和。它是调节职业集团内部人们之间关系以及职业集团与社会关系各方面的行为准则,是评价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该行业的从业人员有特殊的约束力。”这个定义可以看作是对职业道德的很好的诠释。(https://www.daowen.com)
职业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规则三个层次。职业道德意识是指人们对于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的认识,包括职业道德心理和职业道德思想,具有相对稳定的特征。职业道德行为是职业道德意识在职业个体行为的外在体现。从结果上看,它既可以是正面的道德行为,也可以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职业道德规则是约定俗成或通过一定的规范性形式表现的职业的意识、行为的准则或标准,一般由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纪律所组成。职业道德规则是在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道德行为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职业道德的规范化形式。这是职业道德和普通的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区别。我们研究法律职业道德更多地侧重职业道德规则。
在职业活动中,如何处理职业活动与社会需要的关系,如何处理职业内部的关系,如何处理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等,就构成了职业伦理的内容。职业伦理是社会一般道德或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特殊要求,又带有具体职业或行业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主体的特定性。职业道德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的职业人员。二是内容上的稳定性。由于社会生活中的大多数职业的形成都要经历漫长的历史过程,由此形成了世代沿袭的职业传统、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职业规则,这些大多又体现在职业道德内容中,在具体实施的时间上相对连续,内容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三是职业道德总是与职业惩戒相辅相成。在特定的行业,违反职业道德往往会受到职业组织如行会的制裁,严重的甚至会被开除出所在的行业。